依法治国方略的历史发展综述(3)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于语和 发表于:2015-02-03 14:18  点击:
【关健词】依法治国;法治;法治体系;以德治国
回顾这段历程,从《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依法治国的确立与推进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是其孜孜以求的治国理念。 二、辉煌序幕 依法治国方略的由来与发展 1997年9月

        回顾这段历程,从《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依法治国的确立与推进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是其孜孜以求的治国理念。
  二、辉煌序幕——
  依法治国方略的由来与发展
  1997年9月,“依法治国”作为治国基本方略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这既是国家法治建设路线的延续,又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法治国的提出使我国开始进入了法治进程由静态法治体系构建到动态法治体系建设的全新阶段。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
  党的十五大正式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段论述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概括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就“依法治国”的字面意思而言,就是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从学理上分析则另有深意与层次。“依法治国”是一个包含着丰富内容的完整概念体系。就内涵简明而言,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突出人民群众的法治主体地位。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人翁,是依法治国的主体,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集中体现,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高度一致。要坚持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就必须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带领人民进行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核心,这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sup>[13]</sup>。第二,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等。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方略,其治理内容涵盖着国家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完整而庞大的内容体系,需要发挥法治在管理国家纷繁复杂的各项事务中的作用,实现法治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中的功能。第三,依法治国强调法律的至上性。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宪法和法律作为依法治国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和个人活动的准绳,依法治国否定权大于法、法外之权等现象。第四,依法治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保障。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始终以社会主义民主为目标,以法治之力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以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二)依法治国的意义
  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高度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所进行的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与远大事业。社会主义民主的发扬与建设,其优越性的展现与落实,都要依靠法治的推进来保障。同时,实行依法治国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通过依法治国,才能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保证国家的各项制度、政策、方针能够符合并体现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sup>[14]</sup>。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以利益主体多元化、产权归属明晰化、契约精神平等性、运行机制规律性等要求为特点。本质上,市场经济具有法治属性与要求,而唯有法治的逻辑与功能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法治以法律手段来维系和调整市场经济秩序,既是其制度保障,又是其必然需要。法治保护正当的财产及权利,又约束对利润的无度追求,既保障市场机制下的生机与活力,又抑制市场规律下的消极因素。法律手段的科学化与法律制度的完备化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从字源上看,在中国古代,象征着明断是非曲直的独角兽。在西方,法则被幻化为手持宝剑与天平的正义女神,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从未停歇,法治文明的进程也不应滞后。法治文明建设属于制度文明的范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现代化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精神赋予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以制度保障,法律由无到有、渐次完善、不断成长的历程史,也是整个人类文明由低级状态向高级状态发展的一个缩影。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唯有实行依法治国,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唯有法治精神的闪耀和法律制度的完备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后盾。我们曾经偏离过法治的道路,更是尝过个中苦涩,而在历史反思中,也更加清楚唯有以法治为经国之器,方能实现国家之长治久安与兴旺发达。
   (三)依法治国与西方法治的比较
  依法治国与西方法治是有根本区别的。一个国家法治体系的成长与发展植根于其政治制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中,国情不同,则法治内涵与体系不同。
   第一,法治体系的形成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相一致。我国的政治制度主要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的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法治体系之本质不同。
  第二,西方法治体系的生长与发展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而逐渐形成的一整套内含着丰富法治精神信仰与完整法律规则的系统。我们不否认西方法治体系在其社会运转中巨大的社会控制功能与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追仿移植与全盘照搬西方法治体系往往遭遇失败。清末以降,中国在从西方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大规模移植的基础上开始了近代法治化的征程。法律移植迅速弥补了中国近代法律制度上的空缺,在制度层面上改变了中国法律落后与保守的尴尬局面,也为向民众传播新的法律观念提供了文本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移植对于中国法治近代化发挥了不断推进的作用。但是,法律移植对于法治近代化的贡献是有一定限度的,法律制度的生长,与其扎根的土壤息息相关,这些与当时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并不配套的先进制度并没有带来社会的改革和进步,移植自西方的法治理念和法律制度在中国落地,却难以生根,在传统社会与现代法治的碰撞中,法律在全国的实施推行面临着水土不服和民众抵触的困境。可见,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法律制度,既无法忽略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既要着眼于现实要求和现实问题,又要汲取充沛的本土资源与历史养分。(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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