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凭虚。隋朝内史李德林在北齐时,曾就《齐书》起元(纪年之始)一事与魏收进行讨论,有书信往还。他在答魏收书中有一句话是:陈寿,蜀人,以魏为汉贼。宁肯蜀主未立,已云魏武受命乎?[4](卷42,《李德林传》)刘知幾把此事
三是凭虚。隋朝内史李德林在北齐时,曾就《齐书》起元(纪年之始)一事与魏收进行讨论,有书信往还。他在答魏收书中有一句话是:“陈寿,蜀人,以魏为汉贼。宁肯蜀主未立,已云魏武受命乎?”[4](卷42,《李德林传》)刘知幾把此事概括为:“隋内史李德林著论,称陈寿,蜀人,其撰《国志》(《三国志》——引者注),党蜀而抑魏。刊之国史,以为格言。”刘知幾是尊汉的,认为刘备“方诸帝王,可比少康、光武;譬以侯伯,宜辈秦缪、楚庄”,可是陈寿的评论“抑其所长,攻其所短”。他还认为,曹操是“罪百田常,祸千王莽”式的人物,曹丕也不是像样的君主,而陈寿对他们的评论,“皆依违其事,无所措言”。刘知幾的结论是:《三国志》“曲称曹美,而虚说刘非,安有背曹而向刘,疏魏而亲蜀也?”陈寿本是蜀汉臣子,后为西晋史官。他撰《三国志》,于蜀、魏关系的处置上,颇为棘手。但西晋“受禅”于魏,故《三国志》以魏为“正朔之国”,在当时实别无选择。他从《魏书》、《蜀书》、《吴书》分记三国史事,而于《蜀书》中称刘备为先主、刘禅为后主。这在历史编纂上确是一个创举,也隐约可见其不忘曾是蜀汉之臣的心迹。这些都是客观事实。刘知幾尊汉情重,对此缺乏冷静分析,故认为陈寿“曲称曹美”,“虚说刘非”,似有未妥。李德林从正统观念出发,也是尊汉的,认为“汉献帝死,刘备自尊崇”,陈寿既为蜀人,必当“以魏为汉贼”。可是李德林的说法,在《三国志》中实难找到有力证据,所以刘知幾批评他是“无其文而有其说,不亦凭虚亡是者耶”。应当承认,刘知幾对李德林的批评在总的结论上是对的,而他在批评李德林中涉及对陈寿的许多指摘,有些是难以成立的,以致不免也有凭虚之嫌。同时,这也使他陷于在陈寿评价上发生自相矛盾的困境。刘知幾在《史通·史官建置》篇中指出,为史之道,其流有二:“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董狐、南史自不待言,班固也是备受刘知幾推崇的史家,陈寿能与他们并列,实在是非同小可之事。然而他在《探赜》篇中,其地位又跌落到如此地步。陈寿其人其书未变,而是刘知幾陷入了一个《探赜》篇中所没有说到的误区——抵牾。
上述种种误区,带有举例的性质,尚难以概括这一问题的全貌。史学批评的目的,是为了鉴别历史撰述在史事、思想、体裁、体例、文字表述等方面的高下优劣,考察史家的素养、职责和成就,探索史学在社会中究竟起了何种作用,以辨明得失,总结经验,推进史学的发展。《史通·自叙》篇说:“《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又说:“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他的这些话,或有自我评价过高之嫌,但绝非有意自夸之辞,其诚恳愿望、良苦用心,流露于字里行间。然而欲达此崇高目的,则必须有正确的史学批评。倘若批评陷入误区,那就使任何良好愿望都付之东流,甚至会给史学发展造成新的障碍。从这一点来看,刘知幾在《史通》中撰《鉴识》、《探颐》两篇,尤其寄有深意。
那么,史学批评怎样才能不陷入或尽可能少地陷入这种种误区呢?刘知幾在《鉴识》篇开篇时提出的“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的命题,对于强调批评者应重视鉴识的锤炼,是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他引用“探赜索隐,致远钩深”的古训,作为人们提高鉴识水平的途径,也是有方法论的价值的。他在《探赜》篇中写道:“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璧不能无颣,故作者著书,或有病累。而后生不能诋诃其过,又更文饰其非。”这是指出了史学批评中应取辩证的态度,不苛求也不掩饰前人。此篇末了又写道:“考众家之异说,参作者之本意,或出自胸怀,枉申探赜;或妄加向背,辄有异同。”这是总结了史学批评往往是在众说纷纭中展开的,而其最基本的方法是要“考众家之异说,参作者之本意”,以寻求正确的评价,避免发生 “出自胸怀”、“妄加向背”等错误。他的这些认识,结合他在一些具体的评论中提出的见解,大致反映了刘知幾关于如何开展正确的史学批评的理论和方法。
三、怎样看待不同史书体裁的长短
史学批评在具体问题上的歧异,对不同史书体裁的不同认识是一个突出的事例。这里,我们可以举《史通·二体》篇为例,进一步说明刘知幾在史学批评方面的辩证方法。比如,中国古代史学家对编年体史书和纪传体史书孰优孰劣的辩难,经过几番深入的思考和长期的争论,大致形成了三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编年体优于纪传体。如东晋史家干宝“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根据是《左传》一书“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1](《二体》)。这是以文字的多寡来判断编年、纪传的优劣。唐玄宗时,朝臣裴光庭提出,纪传体改变了《春秋》的体裁,“既挠乱前轨,又聋瞽后代。《春秋》之义,非圣人谁能修之”[5](卷299,《请续修春秋表》)。他进而倡议:“撰《续春秋经传》,自战国讫隋,表请天子修经,光庭等作传。”[6](卷108,《裴行俭传》附《裴光庭传》)他的这个荒唐的主张,竟然受到唐玄宗的赏识,然其计划并未实现,也不可能实现。这时,还有一位文史学家萧颖士,也积极提倡编年体,他说:“仲尼作《春秋》,为百王不易法,而司马迁作本纪、书、表、世家、列传,叙事依违,失褒贬体,不足以训。”于是,他“乃起汉元年讫隋义宁编年,依《春秋》义类为传百篇”[6](卷202,《艺文志》中)。萧颖士撰的编年体史书未能流传下来,而他说的《史记》“失褒贬体”,强调“《春秋》大义”,这确是一些赞成编年体的史家批评司马迁的主要原因。唐德宗时,出身于史官世家的柳冕强调说:“(司马)迁之过,在不本于儒教、以一王法,使杨朱、墨子得非圣人。”又说:“求圣人之道,在求圣人之心,求圣人之心,在书圣人之法。法者,凡例、褒贬是也,而迁舍之。《春秋》尚古,而迁变古,由不本于经也。”[7](卷82,《答孟判官论宇文生评史官书》)柳冕出身于史学世家,这种看法自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所看重的是史家的价值判断。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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