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传统为主转向现实性的阶段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批知识分子就感时伤怀,开始寻找救国强国之路,不约而同地将眼光投向农村,把教育农民和开启民智作为救国策略,这些代表人物有黄炎培、陶行知、晏阳初和梁漱溟等
三、以传统为主转向现实性的阶段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批知识分子就感时伤怀,开始寻找救国强国之路,不约而同地将眼光投向农村,把教育农民和开启民智作为救国策略,这些代表人物有黄炎培、陶行知、晏阳初和梁漱溟等人。黄炎培针对农民困苦的根源——贫困和疾病,提出应先富,后教之的主张,他将发展经济使农民脱贫致富放在首位。他认为,只有富了才有可能接受教育。陶行知认为,乡村教育是国家根本大计。据此,他提出了平民教育下乡运动,将农业知识列为教育内容,将教育生活化,强调知识实用性和教育融入生活。晏阳初总结农村四大基本问题,即愚、贫、弱、私,针锋相对地提出四大教育:文艺教育培养智识力、生计教育培养生产力、卫生教育培养健强力和公民教育培养团结力,并主张用学校式、家庭式和社会式教育达到目的。梁漱溟认为,中国没有阶级,只有职业不同,是伦理本位社会,而伦理情谊之根在农村,主张乡村教育,恢复古朴之风,重振伦理精神,以实现“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理想。与传统封建社会皇帝为江山社稷着想对农民进行自上而下教化不同,近代乡村教育派学者放眼中国,开始以农民为本位进行运思。不管是黄氏从农民贫困出发提出先致富后教育的主张,陶氏寓教于农民日常生活之中的谋略,晏氏的文艺、生计、卫生和公民四大教育为治农民愚、贫、弱、私四大病症所开的药方,还是梁氏将振兴中国的希望寄托于农村都是将目光下移内移,他们都看到了农民在国家兴亡中的作用,从农民最迫切的需要出发,解决农民实际问题。启蒙知识分子将具有现代性的知识、组织和技术带到农村,但由于是在制约中国社会根本的矛盾一个也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进行的,他们的尝试尽管极具价值,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其影响有限。与乡村建设派以教育为本不同,以毛泽东为主的共产党人以土地为本,力行土地革命,激发广大农民热情。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现代化,现代化必须要通过革命方式来扫除发展障碍,而革命主要动力是农民,农民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农民成为中国走向现代化原动力,而土地革命则成为原动力上的“发动机”。因此,无论如何评价农民参与土地革命的伟大意义都不为过(吴永,2009)。⑩农村各阶级共同生活在以血缘为经地缘为纬之网中,阶级意识淹没在温情脉脉的面纱之下。土改运动使阶级意识有一定的自觉,土改政策的理论基础是大多数农民贫困的原因在于地主剥削,并根据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把农民划分为不同阶级,这满足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强烈愿望,而这种满足反过来又强化了农民的阶级意识。但从土地问题的特殊视角来观察农民主体性,不难看出其根本动力源于土地要求,这里面有多少是旧式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有多少是新式农民的期待是很难讲的,且农民革命心态颇为复杂,并非想像中的简单划一。刘玲认为,就早期土地革命中农民心态来解析,其更多地呈现为一种复杂的夹杂着私人恩怨的心态。土地改革无疑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拥护,但事实上,当土地政策或措施在一个地区开始推行时,大多数农民往往是胆小怯懦、顾虑重重、不敢响应和执行的(李玲,2007)。11甚至有些农民认为,地主土地是祖上传下来的,自己分了地主的土地是亏了心的,有的农民把分到的土地又偷偷地还给地主(沙莲香,2001)。12因而尽管农民阶级意识初具,但这种裹挟着功利色彩的阶级意识还不是很健康、不科学。虽然政治解放以经济解放为前提,但经济解放的性质仍待廓清。退一步来讲,即使是现代意义的经济解放也不意味着必然、立刻导致政治解放。农民参加了土地革命,但心态却表现出畏惧畏缩、从众游移、彷徨迟疑和保守低调等复杂与多元。因此,土地革命对于农民主体性的现代意义不应过多乐观。
四、现代主体性为主但仍受传统影响的阶段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农民主体性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初级阶段”为农民主体性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传统文化影响尤在与矛盾因素多元共存现象。
文化具有继承性和独立性。传统文化中内倾主义、整体主义、崇古主义和皇权主义倾向对当前农民主体性的影响不容低估。内倾性源于特有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等因素,通过向内用力、内在精神调节以平衡外界变化引起的内在失衡。本质是对于外在世界无力改变无可奈何的一种自我安慰方法,促成清静无为、安于现状、忍辱负重和唯唯诺诺等国民性格。法儒两家的整体主义因历代统治者一定程度的儒表法里并依托于各种宗法共同体影响深远,压抑了个人的合理欲望和需要,独立人格无法形成。崇古意识是由小农经济、泛血缘关系衍生的忠孝观念以及平天下的统治者政治策略的考虑等多种因素促成,容易形成保守拒变、因循守旧和墨守成规的人格,以古非今、以古讽今,以古人之是非为是非,他人之好恶为好恶,创新被视为异途、异端;皇权心态使主体的思考权、判断权和行动权让渡给他者,主体异化为客体,这些被当作主体的他者被众多的无主体性的“主体”烘托成一个具有压迫力量的巨大客体,每个成员个体在它的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虽然,传统文化产生的自然宗法君主专制等经济社会政治环境已渐行渐远,但由于本身特有的规律传统文化影响不会马上消失。因此,其内含的内倾主义、整体主义、崇古主义和皇权主义所形塑的清静无为、丧失自我、墨守成规和奴性依附等消极国民主体性将不同程度以不同方式在当前农民身上持续存留。
由于我国的超大性与资源有限性矛盾,地区、城乡等发展不平衡等,导致出现看似矛盾但却合理的因素多元共存现象,如乡村政权与民间体制、人情交往与职业交往和自由恋爱、农民意识结构中现代与传统、历事态发展的主体性在这里共时态存在、农民同时具有传统主体性与现代主体性双重属性,等等。有一个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乡镇体制的存在,也有一个民间体制的存在,它执行着一部分社会功能,并有着经济的、社会的根据,一定时期内农村基层政权体制与民间体制相得益彰。商品经济下的职业交往以及作为年轻异性交往方式正由媒妁之言向自由恋爱过渡,人情交往受到一定程度冲击,但传统文化的惰性加之与自然经济的天然亲和力,受制于人与地矛盾的经营破碎化和生存风险性使宗族原始功能一定程度存在,人情交往仍是农村主要交往之一。循环意识、清官意识、和睦意识、宗教意识和平均意识等传统意识与发展意识、自主意识、和谐意识、科学意识和平等意识等新意识在农民意识结构中对峙共存。农民主体性发展呈两极不平衡态势:源于历史条件不同、相对于中心城市地理位置不同和主体发展沿我国地势逆向递减。在东、中、西内部以各大城市为中心呈现农民主体性辐射式不平衡分布。除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外,农民主体性的绝对发展以及相对工人的不发展和农业劳动者相对其余农村劳动者的相对不发展的不平衡。由于农村半自然经济以及宏观上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农民主体发展动力机制后天定命和先天定命并存,后天定命机制取代先天命定机制不会一蹴而就;血缘性满足了文化、生产、慰藉和就业等需要,家族意识和家族共同体无疑较之以前更具功利性质。但毫无疑问,却族化了成员,使家族文化精神重新得到认同,血缘关系强化了依附性,主体性发展的成果局部回复,血缘性与现代性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中国农民主体的两重特性。当然,在共同体相对开放、社会体制有一定的认同度的情况下,社会体制和农民主体性良性互动,农民世俗化、社会化进程将有条不紊地进行。现代性是农民主体的最终归属,其总体发展趋势呈前进性。无疑,这是一个现代主体性为主但仍受传统影响的阶段:各种现代化制度已建立和完善,但社会发展的动态的不平衡规律;小农经济虽不占主导地位,但其残余还将长期存在,传统文化中糟粕即使在其经济载体消亡还将持续影响人们。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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