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习惯法与西南民族人口发展(4)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廖艳 发表于:2010-02-07 09:16  点击:
【关健词】民族习惯法;西南地区;民族人口发展
(三)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对人口发展的影响 人口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人 民的积极认同。只有国家与人民共同担负起解决人口问题 的蘑任,西南地区民族人口才有可能实现健康发展。由于 村规民约又是

(三)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对人口发展的影响 人口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人
民的积极认同。只有国家与人民共同担负起解决人口问题 的蘑任,西南地区民族人口才有可能实现健康发展。由于
村规民约又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因此村规
民约对西南地区的人口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比如云南省 沧源县勐董镇帕良村佤族的村规民约规定,“一对夫妇只 准生育两胎,两胎以上为超生,不交清超生罚款的,小孩不 得落户。通过教育不及时交罚款的要加倍处罚,超生的小 孩不得享受上地山林和救济款等,并扣回其父母的土地证 明。未拿到准生证明,不得强行生育;已生育一胎问隔达不 到四年的,不发第二胎生育指标;不允许抢生,如抢牛,罚 款800元,并支付处理人员的费用;生育两胎后必须绝育, 不绝育进行严格处罚。不育大妻需领养小孩,只能收养1人, 被收养者的父母不允许生育第三胎,否则按超生处理。”嗍 当然,村规民约也不一定都是合理的,因此在制定村规民 约时,基层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指导,使其制定的
村规民约不违背国家的法律,并能真正促进人口的健康发
展。
(四)通过法制建设谋求民族习惯法的良性发展 虽然习惯法是人们生活当中自发形成的,但是国家在
习惯的形成过程中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法制建没便是国 家革除陋习的重要手段。当习惯法不符合社会公认的价值
标准时,国家应该积极运用其政治和法律力量促使人民抛 弃这些不合理的习惯法。在人口发展方面,民族习惯法不
仅包含有利于人口健康发展的要素,也包含一些不利于人
口健康发展的要素。对于这些小利的要素,我们不仅不能 将其吸收为国家立法,也不可以在司法和执法过程中予以 参考和借鉴。比如在西南地区民族习惯法中广泛流行的姑 舅表婚、早婚、一夫多妻、女子无继承权等等规定就是对我 国的民族人口发展极其不利的,我们应该通过国家法制建 设,摒弃这些糟粕。同时还需要通过法制教育促使人民明 白这些习惯的不合理和不合法成分,主动抛弃这些不合理 的习惯法,自觉谋求习惯法健康的和良性的发展,实现习 惯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从而最终促进西南地区民族人 口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在全球人口数量急剧增长的今天,人口问题已经成为
困扰世界的问题,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解决人口问题已经
成为许多国家共同的选择。作为世界头号人口大囤,中国 政府高度重视人口问题的解决,从确立计划生育的基本国 策,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的方针提出。无不显示中央对人口问题的重视,也表示中 国对人口问题的解决正走向一条政策化和法律化的道路。 事实证明,中闻政府在谋求人口的健康发展方面取得j’长 足的进步。彳日.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闷家在推行人口法律和 政策时也面临着不小的阻力,对闻家人口政策的不理解和 不支持仍然是中国人口发展的主要问题,因计划牛育引发 的社会冲突乃至群体性事件也是许多地方的不和谐之音。 因此,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时,必须正确对待习惯法这一 解决人口问题的本土资源。西南地区民族习惯法中既包含 有利于人U健康发展的要素,也存在不利于人口健康发展 的因素。从全国的高度来看,情况也应该大体相同。因此, 站在全国的立场上,我们应该积极吸收、借鉴和参考习惯 法包含的有利于人口发展的成分,对于习惯法中不利于人 口健康发展的成分,国家可以帮助社会对其进行改造。当 社会的习惯法和国家人口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大体吻合时, 政府的威信和法律的权威将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的关 系将更加和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会获得事半功倍 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H].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48-53.      .
[2]苏力.变法、法治建设及其本土资源[J].中外法学,1995,(5):3.
[3]有关占里侗寨人口健康发展的介绍较多,可以参见杨军昌.倜 寨占里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绩效与启示[J].中国人口科学.2001,
(4):62-67.
[4]陈长平.陈胜利.中国少数民族生育文化(上)[H].北京:中国人
13出版社.2004:293—294.
[5]姚丽娟,石开忠.侗族地区的社会变迁[H].北京:中央民族大学
出版社.2005:270.
[6]侯斌.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历史与现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43.
[7]张红.周相卿.婚姻法对结婚的限制与少数民族的冲突和法律
思考[J].贵州民族研究,2005,(3):49.
[8]高发元.佤族——沧源县勐董镇帕良村[H].昆明:云南大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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