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家庭经营的积累,并举抗衡模式的威力开始显现,表现就是乡村工业的异军突起。1989年乡企产值7500亿元,相当于1979年的社会总产值,其中工业产值5100亿元,相当于1980年的工业总产值。等
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家庭经营的积累,“并举抗衡”模式的威力开始显现,表现就是乡村工业的异军突起。1989年乡企产值7500亿元,相当于1979年的社会总产值,其中工业产值5100亿元,相当于1980年的工业总产值。等于10年时间再造了一个中国。在“工农并举”模式之下,即使没有苏联那样一个城市反馈农村、工业回补农业的填补阶段,只要城市经济遵循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坚持城乡并行发展,则由于中国集体制与苏联集体制不同的产权构造,中国的农村经济仍具追上并超越城市经济的能量和潜力。道理很简单:不管是城市的国有工业还是农村工业,最终来源都是农村集体土地的积累,差别是前者建在城市,后者建在乡村。事实也说明这一点,1984年乡村工业进入高速增长,1991年总产值突破了1万亿元,约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27%,其中工业产值约为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在35.5%的行业中,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值占同行业产值的比重平均值已超过57%,农村办工业突破“就地取材”、“拾遗补缺”的限制,形成了比较齐全的农村工业体系。1992年乡企增速达到50.9%,1993年更高达到65.1%,“八五”期间平均增速为42%,堪称工业史的奇迹。可惜的是,后来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1985-1992年,亏损面由9.66%扩大到23.36%,1994年扩大至44.5%,国有预算内工业企业负债总额17851.7亿元,每年付利息512.1亿元{29}。结果国家重又管制了粮棉油等重要作物的价格和收购,每年从农业中的不平等交换达1000亿元,后十年相当于前三十年剪刀差总和,明显是为保住国企优势地位。家庭经营后期,“好”的计划机制停滞,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不平等交换的市场机制开始泛溢。农村基本土地制度也悄然发生变化,八二宪法宣布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1986年土地管理法草案第9条规定“集体所有制为乡镇公有”,交付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时,遭到19个省(区)的反对。这等于是宣布农村土地国有,后经妥协,制定了现行第8条,“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实际发包时,原自然村(组)集体所有土地大部被平调为行政村集体(大队)所有,结果有大半数自然村(组)的土地产权被平调到行政村。1998年村组法规定:“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又被转移至村委会手里,承包制下的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空化。1990年以侵害农户承包权为由取消二田制,实质是国家在乡企改制压制了集体组织非农积累功能后,又压制了集体组织的农业积累功能。2003年承包法明确土地转让权属于承包方不属于发包方,2007年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可以转包、互换和转让。至此,“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传统集体制经双层经营的承包制,演变为家庭永包和份地流转下的村社制{30}。村社制下的社区组织通过村社一体把行政权渗入经济组织,使集体制变为可被基层行政权进而能被高一级行政权控制的经济形式,进一步削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土地的产权联系,降低了土地征用和土地流转的成本。村委会虽是自治组织,但村委会设在行政村,下辖数个自然村,一旦原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范围脱离自然村边界,则可避免土地征用时农民的潜在集体行动。
在社会管理方面,实行市场体制后,计划体制时期城乡二元管理存在城乡居民在劳动、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诸方面福利和权利的差异并没有出现好转迹象,农民工收入比城市职工低几百、几千元,各险种的参保率均在10%以下,75%农民工无任何社会保障。很惊诧,前苏联同样存在严厉的户籍制度,却快速而平稳地完成了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没有形成二元利益结构。1985年俄罗斯城市化率达到73%,城乡居民收入长期保持在1.2:1,农民享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80年代领取社会福利的优惠占家庭收入的20%左右,养老金和补助金发放总数比1965年增加了四倍,农民享有免费医疗和教育、退休、休假、养老、疗养等权益。“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农村社会建设投入1600亿卢布,并向迁移到城市的农村移民提供免费培训,为其子女提供免费教育。移居四年者,约有55.2%的人解决了长期住房,移居十年者,约81.3%的人解决了长期住房{31}。前苏联解体后,实施了市场化和私有化,但很多福利设施仍沿袭下来。中苏建国初期农民均受到严格的户籍管制,为何中国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下都出现了城乡二元隔离体制,而苏联却完成了快速城市化?有学者认为城乡隔离体制的根源在户籍制度,可是中国的户籍管理就是从苏联借鉴而来,为何苏联没有出现二元城乡分立{32}。1974年苏联放开了农民流动,大部农民顺利实现向城市转移,1982年农业劳动力仅剩2600万人。1984年中国也放开了农民流动,却没有出现苏联那样平稳而顺畅的转移机制。有学者将二元隔离体制下的农民流动不顺畅归因于土地集体所有制,但苏联也是集体所有制,农民离开农庄会失去集体户头,比中国农民在保留承包地的情况下迁移城市风险要大{33}。诚然,苏联城市缺乏劳动力,农村青年受教育程度高一般可找到工作。但是苏联重工业程度也比中国高,计划时期中国重工业增长了15倍,而苏联是90倍,资本排斥劳动的强度远比中国大。笔者认为,在中苏二元管理体制最根本性的环节上,二者有重大区别:苏联城市在劳动、就业、教育、居住、医疗、福利等方面没有对居民身份设计二套管理体系,这与中国依身份差异而设计二套城市管理体系有重要不同。如果说苏联农民仅面临一套农村管理体系,进城后该体系自动消失,则中国农民进城后仍面临一套专门管理其身份的体系,这套体系并不因其迁移至城市而消失,反映了中国农村社会管理跨越行政区界对农民实施身份管制的特点,是一种融居住地域与身份符号的双重管理。1985年户籍的地域隔离功能取消后,城市的身份控制体系依然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福利等方面发挥作用。农民身份不能获得与市民同等的就业收入和福利待遇,城市仍可将其再生产的成本通过隐秘机制转移到农村和农民身上,所以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能彻底消除二元隔离体制的深层原因——农村社会管理跨行政区界对农民实行身份管制的体制,则二元城乡隔离很难在市场体制背景下自动融合。
注释:
① 中苏通过剪刀差进行资本积累,市场模式下的发展中国家也通过高估币值或外贸垄断提高本国工业品价格为工业化积累资金。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