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户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越低,农户农地流出的意愿越强。对于那些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高的农户来说,他们的比较优势是农业耕作,因而农地流出的意愿较低;而对那些非农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农户来说,他们对
(4)农户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越低,农户农地流出的意愿越强。对于那些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高的农户来说,他们的比较优势是农业耕作,因而农地流出的意愿较低;而对那些非农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农户来说,他们对土地的依赖性较低,经济利益导向的“自由之手”自发引导他们减少或放弃农地耕作,从而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工商业,发挥他们自身的竞争优势。回归结果证实了上述观点,变量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1%水平上显著,回归系数为负值,即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与农户农地流出意愿显著负相关。
(5)有无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对农户农地流出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变量中介组织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且通过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中介组织对农户流出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起到反向作用,这似乎与常理相悖。一般而言,中介组织的存在可以帮助农户寻找合适的愿意流入农地的农户,签订正式的流转合约,降低违约率等。然而这种效率的提高需要增加一定的交易费用,如农户需要交给中介组织一笔定额的手续费。在温州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3亩的局限下,对于单个农户而言,每亩农地流出的手续费将大大高于人均耕地面积较多的地区,这种交易费用的存在往往成为农户流出耕地承包经营权的障碍。同时,建立在血缘、亲缘、人缘、地缘关系基础上的温州农村社会,是个诚信的社会,人们普遍重承诺、守信用,许多农户之间的农地流转合约采取口头协议形式,对在一定地域内的农户之间的农地流转而言,这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交易。因此,中介组织对农户农地流出意愿的负向影响,实际上反映的是中介组织带来的农地流转交易费用对单个农户农地流出的意愿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6)农户的文化程度、政府有无补助参与农地流转农户购买社会保险这两个变量,对农户农地流出意愿影响不显著。回归结果表明,变量农户的文化程度、政府有无补助购买社会保险在10%的水平下都不显著,说明农户的文化程度、政府有无补助购买社会保险与农户农地流出意愿相关性不大。
2.农地流入意愿分析
同样运用上述Logistic回归分析法,将农地流入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与上文相同,采用所有解释变量全部进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具体的回归估计系数值见表5。
表5农户耕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意愿模型估计结果(N=608)
从模型的对数似然比检验结果来看,p值为0.000,说明该模型在1%的水平下整体显著;从模型的错判矩阵来看,模型总的预测正确率为76.6%,说明模型的预测效果比较理想。
根据表5给出的回归结果分析,与农户耕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意愿有所不同。农户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有无中介组织3个变量与农户农地流入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农户人均收入变量与农户农地流入意愿弱负相关,而村平均收入、农户年龄、农户文化程度、政府有无补助购买社会保险都与农户流入农地意愿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农户农地流入意愿在10%显著水平下与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负相关。 。 事实上,农户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农户在农业耕作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流入农地的意愿就更强烈。回归结果显示,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提高一个等级(如从第2级的10%~19%提高到第3级的20%~29%),那么农户愿意流入农地概率与不愿流入概率之比将是原来的1.326倍。就市场经济发达的温州农村而言,在市场无形之手的催化下,农户显然已经按照自身资源禀赋的优势,自由选择了从事非农产业经营还是农业经营,分离出专注于工商业的个体私营企业主与钟情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而这些钟情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是农地流入的真正需求方。
有无中介组织对愿意流入农地的农户来说是重要的。因为有了中介组织后,他们可以节约逐个搜寻愿意农地流出的农户的相关信息、签订合约时分别与一个个农户谈判以及解决合约纠纷等耗费的大量时间,专精于农业耕作与经营。当然,流入农地的农户需要向中介组织支付一笔交易费用,然而花费的这笔费用与上述信息搜寻、合约签订等节约下来的交易费用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回归结果证实了这个观点,有中介组织时农户愿意流入农地概率与不愿流入概率之比是无中介组织时的3.350倍,说明中介组织介入后流入农地节省的交易费用是巨大的。
五、结论
本研究从经济学基本理论出发,以温州为例,讨论了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愿问题。温州市是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温州的个案研究可以发现农村农地流转的几个普遍的规律。
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先决条件是有大量的农户有意愿流出农地。农户农地流出意愿与农户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降低、村里的中青年人从事第二、三产业比例的增多等体现农村经济发展的指标息息相关。比较温州市11个县(市、区)的农地流转率(见表1)也可发现,经济较发达的乐清市、龙湾区、鹿城区、瑞安市、瓯海区的农地流转率高于经济欠发达的泰顺县、文成县等,这为本研究得出的结论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因而在经济条件尚未成熟的地区强行推进农地流转可能会导致当地农户的反感甚至强烈反对。
农户流入农地的需求是农地流转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基础。整村平均收入、农户年龄、文化程度、政府有无对参与流转农户补助购买社会保险等对农户农地流入意愿无显著影响,而中介组织对农地流入意愿影响是巨大的。在推进农地流转的同时,政府应引导第三方建立农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和有效服务。考虑到中介服务费等交易费用对单个农户农地流出意愿的负面影响,可由农地流入方支付服务费。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高的农户,尤其是那些在农业耕作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农户,流入农地的意愿强烈,他们是实现农地有效流转的核心,政府应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适当支持。
只有在农地流转的供给方与需求方同时存在,且交易成本足够低的情况下,农地流转才能真正有效运行。综合上述分析,考虑供给与需求两方面,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农户人均收入的增加、非农收入比重的提高、中介组织的建立、农业经营能手的培育是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顺利流转的基础;整村平均收入水平对农户农地流出意愿的负影响,本质上是由于城镇近郊农户的农地流出意愿要低于远郊地区;农户年龄对农户农地流出意愿的负影响,主要是由于中青年村民有大量的创业、就业机会;而农户文化程度、政府补助购买社会保险等对经营权流转影响不大。(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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