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宗教意识之基础的终极关注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霍桂桓 发表于:2011-10-28 10:55  点击:
【关健词】社会个体生成论;宗教的现代社会角色;宗教意识;终极关注;社会
要想恰当地探讨宗教的现代社会角色,研究者既不应当单纯地探讨某一种宗教,也不能仅仅凭借经验性社会学调查,而且还需要着眼于更加深刻的层次,即充分重视宗教意识和作为其基础的终极关注;因为单纯地着眼于一种宗教,往往会只关注一点而不及其余,而完全诉诸经验性社会

【作者简介】霍桂桓,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室主任、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文化哲学、实践哲学、社会哲学和美学基础理论研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出现的重大社会变迁,对人们的精神世界产生了非常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因而使得宗教问题变成了当今特别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探讨和研究宗教的现代社会角色,无疑既具有深刻的学术价值,也具有比较重要和广泛的现实意义。那么,如何才能使这样的探讨和研究既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又具有比较充分的理论解释力呢?
  我们认为,无论单纯地立足于某一种宗教来探讨这个问题,还是完全诉诸经验性社会学调查来研究这个问题,都不可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尽管进行这两个方面的研究都是必要的,但假如单纯地立足于某一种宗教,则往往有可能流于扬己方之长而忽视甚至是责他方之短,因而难以真正做到客观、准确和全面[1];而假如完全诉诸经验性社会学调查,则一方面会因为研究者往往是从预成论(Preformation Theory)的角度出发,通过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照搬只擅长研究“物事”(Physical Events)的唯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t)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来对待具有主观体验和动态生成特征的“人事”(Human Affairs),因而只关注被研究对象的纯客观的共时性现状维度,另一方面,也会由于研究者往往是完全诉诸形式化的研究方法,因而即使得出了正确的研究结论也只能做到当下有效,并且充其量只不过具有M.韦伯所谓的“形式合理性”(Formal Rationality)[2]而已。
  有鉴于此,笔者试图从“局外人”(Outsider)[3]的立场出发,根据自己于数年前提出、目前仍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个体生成论”(The Social Individual Growing-up Theory)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通过探讨和研究现实社会个体所具有的、超越了各种宗教派别的宗教意识和作为其基础的终极关注(Ultimate Concerns),来概略展示社会个体从事宗教活动的原因、基础和前提,以求有助于弥补上述两个方面的探讨和研究的不足,使我们在研究宗教的现代社会角色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得出预期的、既具有现实针对性又具有理论解释力的研究结论。
  
  一、研究宗教的现代社会角色
  有必要关注个体吗?
  
  由于在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之中由来已久的、脱胎于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唯理智主义的影响,大多数研究者都习惯于集中关注具有总体性的“类”,以求通过自己的特定探讨和研究而得出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结论,因此,即使在涉及作为宗教活动之基础的宗教意识和作为宗教意识之基础的终极关注的时候,人们也往往依然“照此办理”,不过,这些研究者如此得出的、貌似科学严谨因而似乎普遍有效的研究结论,却无论如何都难以应付类似美国当代哲学家A.麦金太尔所谓“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4]这样的质疑,最终会因为流于空泛而失去其现实针对性,也使得其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大打折扣。
  有鉴于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作为西方传统哲学主流的唯理智主义所使用的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可用于研究包括宗教意识在内的所有各种人文现象的唯一恰当的方法!显然,这样一来,在涉及包括宗教现象在内的人类社会的所有各种现象的时候,我们就有必要探索并运用某种不同于这种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的,崭新的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在经历了多年的知识积累和学术探索之后,我清楚地意识到,正因为人类社会都是由现实的个体组成的,而且社会不仅对这样的现实个体进行培养和塑造,同时也是由于这样的个体所从事的各种活动而异彩纷呈并不断发展的,因此,只要我们承认“研究者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都是由被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本质特征和存在状态决定的,而不是可以随意选择和运用的”这样一条至关重要的基本原则,那么,在探讨和研究所有各种人类社会现象的时候,我们便既不能只关注作为纯粹的事实性“整体”的社会,也不能单纯考察包含了不断变化生成的主观经验世界的个体,而是必须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正因为如此,我试图通过彻底批判扬弃上述唯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努力将其中所包含的、只集中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的基本取向,与所有各种社会现象要求研究者采取的、关注历时性维度的根本趋势有机结合起来,从而逐步形成了“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基本立场、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且试图以此来探讨和研究包括文化和宗教在内的所有各种社会现象,以求得出更加恰当的研究结论。
  概略说来,作为一种基本研究思路的“社会个体生成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包括学术研究者在内的任何一个现实个体,都处于某种以历史文化传统和具体社会实在为现实环境和背景的、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过程(Social Interactions)进行的实际生成过程之中。
  第二,这种生成过程包含着两个相互依存的方面:其一是社会个体通过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现实性,既有冲突又有协作的各种具体社会互动过程,不断获得和承担内容日益丰富多样的社会角色,并且因此而发挥相应的社会作用。其二是个体的主观世界会由于这些社会互动过程而不断得到丰富、发展和提升,达到越来越高的精神境界[5]。
  第三,包括学术研究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是由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各不相同的具体社会个体,通过这样的社会互动过程和生成过程而造成的结果,因而也都是这样的社会个体不断进行建构和解构的过程所造成的结果。
  最后,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尤其是特定社会个体针对这些对象确定的研究方式、研究过程和得出的具体研究结果,都必须从这种关于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及其结果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和研究,才有可能真正得到系统、全面和恰当的理解[6]。
  概而言之,这种基本思路力图通过批判扬弃迄今为止一直存在于西方社会哲学和社会理论之中的、使社会和个体处于无法有机结合的分裂对立状态的种种做法,充分强调这种分裂对立状态主要是由作为西方哲学传统主流的唯理智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模式造成的,因而只有创立真正把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和历时性维度有机统一起来的、充分重视社会和个体相互生成的“生成视角”(Growing-up Perspective),才能真正行之有效地探讨和研究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特别是才能真正行之有效地探讨和研究所有各种与没有生命和情感的自然对象截然不同的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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