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搬迁中传统风俗的重塑及其例行化(3)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张大维 安真真 吴渊 发表于:2012-10-13 19:31  点击:
【关健词】移民区;传统风俗;丧葬仪式;文化变迁;例行化
(二)传统风俗文化重构的内涵: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 韦伯根据行动的主观动机和意义进行类型化处理,将社会行动分为传统合理性行动、情感合理性行动、工具合理性行动和价值合理性行动。其中工具合理性行动和价

  (二)传统风俗文化重构的内涵: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
  韦伯根据行动的主观动机和意义进行类型化处理,将社会行动分为传统合理性行动、情感合理性行动、工具合理性行动和价值合理性行动。其中工具合理性行动和价值合理性行动是他强调的重点,前者指手段与目标直接相关,合理性程度最高,后者指对某种价值的无条件信仰。丧葬仪式作为追思逝者的公共事件,兼有仪式性与神圣性,承载了传统文化中的“忠孝”思想,因而更多地表现为价值理性的行为。一般而言,在稳定的社会中,传统风俗能够持久维持,而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中,传统的效力无法保证,也就是说,当传统经验不能奏效时,一种新的做法就会呼之欲出。
  仪式外包的调合式做法正是反映了处于传统与现实两难中的行动者的理性选择。在相对稳定的乡土社会中,外来人与本地人保持着对传统经验的依赖和忠诚,形成了对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即保持着价值理性。同时,新做法的变化部分是组织形式改由外人包办,而非家庭自主操办,以经济交易的形式促成仪式的完成,这不仅诠释了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的概念,也反映了行动者注重条件和工具的选择,是工具合理性行动。
  从这样的丧葬仪式的变迁与改易中,不难发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得以兼顾,在保持仪式内核不变的情况下改变了外延,仪式所涉及的人员的变化以及固有关系网络的断裂催化出新关系的诞生。由此,在传统文化得以保留的前提下,经济交易得以施行,新风俗在社会中得到认可,从而安稳地通过了传统礼俗观念的监督,为其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新风俗文化的例行化
  与传统风俗相比,新风俗有效解决了人们的困境,较强的实用性使得更多的人采用这种方式。这就意味着,一旦这种非常规行动使处于困境中的行动者实现其自主性欲求,就可能会随着人们的反复实践而被常规化和例行化,进而从一种非常规行动逐渐演变为新的常规行动。这一转变机制是由例行化来完成的,影响非常规行动例行化的变量包含了市场发展与社会变迁两部分。
  (一)新风俗的例行化:红白理事会的扩张
  红白理事会即为上文阐述的仪式外包中的包办者。作为仪式重构的载体,它的成长得益于居民的刚性需求和丧葬事件的紧迫性。最初,理事会被定位为操办白事的非正式组织,以提供场地、操办酒席、安排下葬为主要内容,在给居民提供方便的同时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红白理事会的理事长是一名60岁左右、居住于集镇的Q村村民,是当地的“明星人物”,在当地拥有广泛的关系网络,人际沟通能力很强,这为仪式的操办过程减少了很多障碍。在发展过程中,“红白理事会”经历了行业竞争、诈骗风波,为其更好地适应市场、扩大规模奠定了基础。
  所谓“诈骗风波”,是理事长在接待一名陌生男子也即是骗子的假求助帮忙办丧事的过程中被骗取5000元钱的经历。这一风波作为理事会发展过程中的插曲,具有不可小觑的反思意义。其一,反映了理事会声名的日益扩展,其知名度随之进一步提升。之后,迁移至外地的移民也在他人的介绍下回乡举办丧礼,他们大都坚持“落叶归根”的思想,将老人送回故乡。另外,临近农村也开始有人邀请理事会到家中操办红白喜事。随后理事会的经营范围从白事扩展到红事,地域从集镇扩展到其他相邻的村镇。其二,暴露了理事会在组织管理和决策上的随意性。为更好迎合市场需求,理事会开始完善制度、明晰权责。由三名负责人分别承担场地维护、酒席操办、逝者安葬三大主要任务,组织成员分为固定成员和机动人员。在场地维护上,专门购置了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以及音响设备;酒席专门由10位中年女性负责;安葬逝者包括抬棺和下葬两个部分,分别由固定人员和机动人员完成。在规模化与正规化过程中,墓地、运输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也得以明确。由此,该组织以更规范的组织形式承担起了红白喜事的仪式,在更大的范围内改变着传统仪式,促进了仪式的重构及例行化。
  (二)新风俗例行化的逻辑:市场与文化的互构
  非常规行动在初始形态上往往具有个案性、隐蔽性和非组织性的特征,所体现的也只是少数行动者个人对于结构变迁的诉求。其他行动者是否追随这一行为,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非常规行动的实用性,二是个体困境的普遍性和长期性。⑧“仪式经济”之所以能够出现并顺利发展,也可以从这两方面来考察。从其特殊性来看,可以将之概括为市场与文化的互构过程。
  1.困境:长期性——普遍性——急迫性
  当潜在的行动者都普遍和长期处于同样的个体困境中,常规的社会生活方式始终都无法满足其自主性欲求,那么最先以非常规方式谋求成功的行动方案,将自然会对其他行动者产生一种示范效应。在移民搬迁与农民外出打工构成的规模性人口流动的社会背景下,移民与村民在举办仪式上共同面临着人力不足等问题。这些困难并不是偶然的,而已成为普遍性的困境。因此,丧葬事件在乡土社会中所具有的公共性、仪式性和紧迫性催生出了新的运作方式,并使其例行化,“仪式经济”得以产生。
  2.实用性:搜寻——试错——再搜寻
  非常规行动的出现并非一蹴而就,存在基于实用性的搜寻、试错、再搜寻的过程。从出现困境到找到出路,非常规行动具有过程选择上的合理性。“由于(行动者)不可能充分地预见到新奇的创生,也不可能预先知晓努力的特定结果,行为者就无法采取最优的行为,更现实的情况应该是试错过程。”⑨红白理事会的成长即为例证。在红白理事会实现规范化之前,曾有类似组织负责操办相关事宜,但终因种种原因而被叫停。理事会的发展得益于相对优越的位置、密切的合作、广泛的社交网络等诸多有利的条件,因而很快声名远播,业务来源和经营范围不断扩张,“仪式经济”也愈来愈成熟。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每一种行为都属于非常规行动的范畴,最终只有红白理事会得到认可并蓬勃发展,这并不意味着它完全满足了人们最初的需求,只是相比较之前的方案,它使人们更满意。可见,在搜寻非常规行动过程中,人们采取的是“满意性原则”和“渐优标准”,只有满意水平相对较高的行动方案才会继续存在,并有可能成为其他人效仿和借鉴的对象。 3.“仪式经济”:市场与文化互构的产物(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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