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决不照抄照搬西方模式。
首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近代历史的前80年,为了挽救空前深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中国人民曾前赴后继进行过不屈不挠的斗争,无数仁人志士苦苦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事实证明,不触动封建基础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不能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登上中国政治舞台后,发挥自己的政治优势,把被人称为“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团结和凝聚成万众一心、不可战胜的力量,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一
族的意志、智慧和力量集中到伟大事业中来,为实现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
其五,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精神,坚持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实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凝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实践经验和政治智慧。从1947年第一个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到目前已建立的155个自治地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实践充分证明,这个制度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的愿望,适合我国的国情,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促使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保持生生不息的活力和团结奋进的局面。
其六,必须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把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这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发展基层民主,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也是人民群众接受民主实践的锻炼、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素质的有效途径。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推进基层民主的发展,一是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二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三是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四是要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新兴经济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五是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有效平衡、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广大人民有效行使民主权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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