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要坚持 “受贿”“行贿”一起抓,既要严肃查处受贿行为,也要严肃查处行贿行为。要通过“打老虎”来进一步提高党的威信,使广大群众对于反腐败斗争保持期望和充满信心;通过“打苍蝇”来消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纯洁我们党的政治生态环境。总之,“打老虎”能够起到震慑高级官员的作用,而“拍苍蝇”则能让人民群众切实从中央的反腐败斗争中受益。
四、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
当前,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水火不相容的。腐败是社会毒瘤,广大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我们党解决腐败问题更是充满期待。但是,对腐败问题的危害性,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清醒的认识。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7]这一论述,反映了习近平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认识,也体现了他对反腐败的持久恒心。
习近平同志指出:“反腐败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8]根除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不懈地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并贯穿于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要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层层推进,持之以恒,步步为营,一刻不放松,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压缩腐败活动的生存空间,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总体布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其它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反腐倡廉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总之,对于腐败问题要时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要有下大力气抓、经常抓的决心,又要有不懈抓、长期抓的恒心;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既要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相信我们党能战胜腐败的信心,又要有与腐败现象长期斗争的耐心。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一手抓教育、惩治,一手抓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对于减少和控制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现实要求并不完全适应,许多领域还存在着制度缺位、制度滞后等问题。有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的缺乏系统配套;有的执行没有完全到位。因此,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8]只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用制度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才能不断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乃至制衡的过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立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对权力的监督缺位、制约乏力,导致一些党政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非法用权。从根本上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关键在于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下决心、下气力解决好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快建立健全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民主决策制度以及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7]。只有这样,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我们党才能在建设现代政党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2013年以来,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一系列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修订完善,使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反腐败斗争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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