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分配体制的必定路向(3)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程言君 发表于:2012-11-13 14:58  点击:
【关健词】社会公平正义;按劳分配制度体系;公平初步型;效率优先型;公平
(二)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理论的两次战略性调整 细究改革开放以来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理论的发展,不难发现有两次战略性调整。 第一次战略性调整,即计划经济体制分配理论向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理论转变的战

  (二)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理论的两次战略性调整
  细究改革开放以来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理论的发展,不难发现有两次战略性调整。
  第一次战略性调整,即计划经济体制分配理论向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理论转变的战略性调整。其时间跨度,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始,至中共“十五大”提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理论止,大致用了近20年,如至中共“十六大”则25年。即便从1992年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至中共“十六大”,也用了10年。
  第二次战略性调整,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理论向“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分配理论转变的战略性调整。虽然第二次战略性调整至今还在进行中,但就目前建构“保障更加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体系趋势看,不妨做出这样的结论或预见:在实践上,随着基本经济制度“公主私辅型”的不断完善发展逐渐向“公优充分型”的转型嬗变,按劳分配制度体系将逐步实现“效率优先型”向“公平高效型”转型嬗变。其间,包括存在按资分配的“公平高效型”向纯粹“公平高效型”的量变。在理论上,扬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使基于马克思主义公平分配观的按劳分配制度理论研究,经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马鞍形曲折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人为本地回到保障公平正义的推进人的异化复归——人力产权自主实现的正确轨道。
  (三)中共三次党代会在按劳分配制度体系完善发展中的特殊历史地位
  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历程中,中共“八大”“十四大”和“十六大”有着特殊的历史地位。中共“八大”在中国分配制度史上明确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制度,标志着新中国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新纪元的开始。中共“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目标,开启了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市场经济新阶段。中共“十六大”开始把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理论研究和制度探索,推进到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新时期。
  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四个历史阶段、三次重大变革、两次历史性飞跃和三种历史形态,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体制建构发展不断深化的渐进历程,又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学术界对基于马克思主义公平分配观的公平、效率、共富、和谐关系理论在坚持中不断发展完善的艰难探索过程。
  三、公平高效型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建构路向
  公平高效型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的基本架构,由微观企业(为了研究的方便,这里的企业仅指公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一次分配”制度体系和宏观“二次分配”等再分配制度体系两个子系统构成。其基本建构路向,一是企业公平高效型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的建构。企业公平高效型按劳分配制度体系,即按劳、按人力产权和按资分配相结合,以按劳和按人力产权为主分配的制度体系。二是宏观再分配制度体系的建构。宏观再分配制度体系,即以社会保障全覆盖为基本,以“三次分配“等再分配为辅助的再分配制度体系。无疑,这是一个由基本保障性、共富共享性和全面发展性分配制度构成的多层面再分配制度体系,体现了人力产权宏观社会属性权利的基本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公平共享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对宏观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要求。当然,这两个子系统之间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其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关系,简言之即前者是后者的微观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宏观保障。前者作为后者的微观基础,通过建构并不断发展完善公平高效的微观企业动力机制,为后者并为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微观经济制度基础以及物质基础。后者作为前者的宏观保障,通过矫正微观企业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不合理分配差距,以及矫正各种道德风险行为诱发或导致的分配不公现象,在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实现的基础上,保障社会成员全面发展权、公平共享权、管理监督权实现,维护分配的公平正义。  (一)企业公平高效型按劳分配制度体系
  1. 企业公平高效型按劳分配制度体系的建构
  企业公平高效型按劳分配制度体系,是人力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构成我国企业制度实现“二次革命”的三大内容之一。所谓“二次革命”,即我国企业制度由计划经济型非法人实体向市场经济型法人实体转型嬗变过程中,两个历史阶段实现的两次革命中的第二次革命。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我国企业制度由计划附属型非法人实体向市场经济型法人实体的转型嬗变,分为两个历史阶段,有两次革命。第一个历史阶段的第一次革命,即计划附属性企业制度向资本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嬗变。所谓资本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即现有基本照搬于西方基于私有制的资本产权当家作主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这一转型嬗变迄今为止已进行了30多年,现已基本完成,堪称我国企业制度的一次革命。但资本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性质或历史本质相悖,进行我国企业制度第二个历史阶段的第二次革命,实现资本产权当家作主的资本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向人民当家作主的人力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嬗变的“二次革命”,具有历史必然性。其“二次革命”的性质,具体表现在企业宗旨、企业治理和企业分配三个层面,对资本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的“革命性变革”③。
  企业宗旨上,表现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宗旨对以物为本、金钱至上宗旨的革命。这一革命的经济、社会基础,是“公主私辅型”基本经济制度及其决定的人力产权自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产权形态)。即企业产权性质(公有制为主体)和治理主体(人民当家作主)决定了企业宗旨,只能是为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而不可能是基于私有制的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以物为本、金钱至上。企业宗旨由以物为本、金钱至上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质变,是人力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对资本产权型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根本性质和发展理念上实现的革命。(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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