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划分下的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策研究(3)

来源:网络(WWW.NYLW.NET) 作者:常亚南 发表于:2011-05-23 10:47  点击:
【关健词】主体功能区;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径
3.确保财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在减人、制定标准的基础上,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考虑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因素引入到标准支出中,根据因素法测算的标准收支差和转移支付系数分配财力性转移支

  3.确保财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在减人、制定标准的基础上,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考虑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因素”引入到“标准支出”中,根据因素法测算的标准收支差和转移支付系数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我国民族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这样可以使民族地区的基本财力得以保障。
  4.强化监督: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就是要强化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一方面要保证转移支付资金确实被优先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防止转移支付资金被挪作他用,甚至用于搞形象工程;另一方面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监督和评估,纠正“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问题,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战略行动与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结合我国民族地区的现实情况,需要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需要采取一揽子行动。
1.合理界定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分阶段和层次推进。充分认识我国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发展的阶段特征,确定工作的优先顺序,逐步推进均等化。我国民族地区在经济上属于欠发达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缓慢,政府财力薄弱,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关系不清,限制了地方政府无力也不可能按照“摊大饼” 式对所有类别的公共服务全面推开,那样起到的效果只能适得其反,需要民族地区地方政府立足本地区现状,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同时,根据各类公共服务在均等化推进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轻重缓急,分清民族地区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偏好,寻找公共服务的重点突破口。制定一个明确的行动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个时间表和路线图中要清楚地标明哪类公共服务和哪些项目需要优先实施均等化。另外,还要迅速制定各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标准,并明确目标实现的时间框架。
  2.科学认定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事权划分不清的状况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涉及到服务对象构成复杂、多重供给主体和各级政府层次,这就导致了在服务程序支出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我国公共服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问责性不足。因此,我国民族地区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虽然要重视各级政府和各供给主体的创造性和灵活性,但更要重视科学合理地认定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高公共服务管理的规范性,减少政策实施中各种各样的偏差,减少政策实施中的各种主观随意性。应根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层次和范围,分类制定公共服务的统一标准,明确服务的目标、内容、对象、基本程序、资金来源、质量控制、公众参与以及绩效评估等内容,为民族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建立一个基本参照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
  3.明确提供方式的总体原则,注重政府和市场供给方式的协调。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出现重大变化,公民社会初见端倪。建立以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供给多中心治理模式已经初步具备组织资源和社会基础。这种多中心治理模式,首先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服务网络,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资体制,强化政府责任,发挥政府的主导供给作用;其次,需要充分利用民间社会组织的公益性、社会性和非盈利性,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在其他主体无法发挥作用的某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环节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最后,需要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消除体制性障碍,构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局面,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4.推动政府内部组织进行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重组与创新。我国当前的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负责提供,但是,这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却存在大量的问题,在我国民族地区尤为严重,如行政体制尚不完善,提供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分工和协作,另外,公共服务的支出、管理和监督等职能也没有有效分离,出现提供者也是监督者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使得公共服务的提供缺乏透明度,效率整体低下。还有缺乏政府公共服务的综合管理机构,导致出现公共服务部门化趋势,这就需要成立公共服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负责对各主要公共服务提供者进行绩效考核;负责推广基本公共服务最佳经验,指导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培训有关管理人员。
  5.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着力推进政府财政能力均等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策导向上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于建设性投资,公共支出格局带有浓厚的“建设财政”的特点,所以,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对社会公平的责任。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初期,对我国民族地区来说,具有最重要意义的就是调整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针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特征,增设相应转移支付项目。一方面,由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划分,使这些地区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农业和生态功能上,即这些地区放弃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机会,其直接效果是这些地区财政收入减少。类似于现行财力转移支付中的“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设置,在财力性转移支付中,应对这两类主体功能区设置更为综合的“生态建设和恢复”转移支付,同时归并现有的这两项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在清理和压缩现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的同时,增设“生态移民”专项转移支付,根据生态移民规模和成本,对移民家庭进行直接补贴,对于推进移民和接受移民的地区进行资金支持。
   6.建立 “起点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要重视我国民族地区的基础条件和单位服务成本差异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的影响,应建立起“起点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这种补偿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利益调整和补偿。由于我国民族地区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大部分集中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也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并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需要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标准,同时还应把生态补偿机制建成一种长效机制。可以把生态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基本补偿部分、产业结构调整补偿部分和生态效益外溢补偿部分。其中基本补偿部分和产业结构调整部分主要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生态效益外溢补偿部分则以建立受益者付费的横向转移支付为主,这是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为了全国或区域性生态安全付出的发展机会成本进行的补偿。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有效建立还需要有合理的措施和方法加以落实,这就要求各级政府既制定各类政策加以引导,又逐步应用多种市场化手段,提高补偿的效益和效率。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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