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4BZX)
作者简介:朱志荣,男,安徽天长人,文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乐记》是中国汉代刘德(前171-前130)等人根据战国时期(前475-前221)的公孙尼子思想整理的音乐理论著作。公孙尼子是孔子学生的学生。郭沫若1943年的《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一文,根据史料得出《乐记》是公孙尼子所作的结论。1993年湖北省荆门郭店一号墓考古出土的战国竹简,其中的内容也进一步证明了《乐记》的这些思想来自战国时期。竹简中的《性自命出》一章,集中地论述了音乐问题,有很多言语都与《乐记》的内容一致。陈来先生更倾向于《性自命出》的一部分内容主要是《公孙尼子》的。这说明即使后代的学者整理过和改写过,《乐记》中的基本思想也是战国时期的。后来汉代河间献王刘德和他手下根据当时流传的《乐记》各种版本整理和改写过,但是整理不是原创。《隋书·音乐志上》引征沈约说:“《乐记》取《公孙尼子》”,并说:“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说:“其《乐记》者,公孙尼子次撰也。”《乐记》以儒家思想为主,也吸取了当时的法家、道家等的音乐思想。《乐记》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研究音乐理论的著作,是对此前中国音乐思想的继承。其中关于音乐的审美教育思想,特别是审美教育功能的思想,强调音乐对人的感化作用,乐和礼社会功能的差异及互补,非常深刻,并且对中国此后两千多年的音乐审美教育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音乐审美教育的方式
中国上古时代的“乐”(Yue)主要是指唱歌和器乐等音乐,但不限于音乐,还包括诗歌的吟咏和舞蹈、仪仗甚至田猎。同时,“乐”这个汉字的另一个读音是“le”,是从人心理的角度看待的,就是“快乐”的意思。音乐可以给人快乐,这在“乐”这个字里就得到了体现。而中国文字的“教育”,有“教“和“育”两个文字元素和两方面内容,“育”主要指呵护性的抚育,“教”则是强制性的。“教”的甲骨文是一个会意字,老师一只手拿着教鞭,一只手抓住孩子的辫子。音乐教育在中国古代主要指一种审美教育,是一种感动、感染和熏陶,是在享受中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乐记》认为,音乐对人的美育是通过审美的方式怡情养性,对人的精神领域进行一种调节,从而达到心理的平衡、人格的完善,这使得美育与德育和智育这两种教育有相当的差异。人们借助音乐所表现的情感,经过冷静的思考、领悟,从而“穷本知变”,“耳目聪明”。并且陶冶了心灵,以便去自觉地节制、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种音乐美育的方式是建立在主体的自觉自愿、潜移默化的基础上的。
首先,音乐审美教育的一个显著标志,就在于它由情感于物而生,又反过来从情感上打动别人,使人快乐,并从中得到教益。《乐记》中很深刻地阐明了这种观点。从其产生来说,音乐是由于人心受外物的感动,“情动于中”而产生的。这是人的本性在后天影响下的发展。《乐记·乐本》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乐记》在讨论“乐”的感动特征时,是与礼进行比较的,两者途径不同,可以互补。与礼“动于外者”相比,音乐是“动于内者”,是内在特定感情的体现。故《乐情》云:“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出。”所谓音乐所体现的喜怒哀乐,就是指主体受社会生活的影响而产生的特定感情。后来,中国汉代以降的《毛诗序》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钟嵘《诗品序》的所谓“物之感人”,都是这个意思。就其效果来说,音乐是要起到娱乐作用的,是通过声音的变化来表现思想感情变化的,也是人们满足感情所不能没有的。既然通过动作可以感化人,那么,统治者也就可通过音乐进行教育,即所谓“章德”。与礼教的“礼者为异”相比,“乐者为同”,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异文合爱”,借助不同的乐调,表达不同的思想感情,让人们互相来爱。这是说音乐让人们相亲相爱,和睦相处;而礼是让人们长幼和贵贱有区别,有一个社会秩序。这样礼与乐互补,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借用孟子的话说,则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正因音乐有着这些特点,言:“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者其政焉”。孔子谈诗的所谓“群”及所谓“爱人”,则与此同为一理。
其次,在音乐感性形态的审美特质所给人的感官享受中,包含着与人的生理同构的节奏和韵律。如音乐中长短、高低不同声响的和谐搭配,能使人的身心产生共鸣,进而影响到人的社会交往。故《乐记·乐化》说:“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这是在强调音乐形态对人的感化功能,从生理,到心理,再到社会的人伦和谐。这样,《乐记》把音乐对人的生理、心理和道德的影响统一起来了。“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这正是儒家所要求的艺术感化的效果,正是因人的本性而利导的结果。《淮南子·泰族训》中有一段比方,正可说明美育当顺任人的本性而进行感化的原理:“夫物有以自然,而后人事有治也,故良匠不能斲金,巧冶不能铄木;金之势不可斲而木之性不可铄也。埏埴而为器,刳木而为舟,铄铁而为刃,铸金而为钟,因其可也。”这正是继承了《乐记》的思想。
再次,《乐记》把音乐的社会影响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它认为音乐则既可以给人以积极的影响,也会给人以消极影响。这种对生命精神的体现与悖逆,既有自然的因素,又有社会的因素。在此基础上,《乐记》从生理、心理和伦理道德的角度,把音乐分为“正声”和“歼声”,分别引发人的“顺气”和“逆气”。这首先是由于人们创造音乐的时候,自然和社会的外在环境中的好的成分和坏的成分感动人的不同的结果。《乐记》把它分为“顺气”与“逆气”。顺气指生命中体现生命精神的成分,而逆气(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