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峪河贯城而过,虽有“取水之便”,但也带来了严重的水灾。乾隆五年(1740)以前,天水城的水灾几乎全部是由罗峪河泛滥所致,灾情严重地区多集中在罗峪河流经的西关城和中城附近地区。而在乾隆五年(1740),罗峪河更是两次泛滥,“鲁谷骤涨,西郊闤闠列肆商贾百货之所,聚在其两岸,大被患焉”(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末《补遗》)。
为减轻罗峪河侵城,秦州知州程材传主张将罗峪河改道“从北而东”,经东关城外注入藉水,实际上是复原罗峪河故道。时任甘肃巡抚黄廷桂将这一治理对策上报朝廷,并于乾隆九年(1745)二月十三日得到工部的议覆:“请将周家磨新开河筑坝堵塞,使河流仍归故道,并于坝上建龙王庙一间,复于坝之上流,疏浚旧小渠,引水济用,建大小木桥,上盖卷棚,以济行旅”(《清高宗实录》卷二一○)。工部的回复实际上兼顾了城市防洪和用水两个方面,比完全复归故道更为科学。按照工部意见执行后,罗峪河被分为两支:一支为正流,从天水城东北注入藉水;一支依旧流经中城与西关城之间,向南注入藉水。从康熙二十七年(1688)《巩昌府志》所附《秦州境图》(图2)和乾隆二十九年(1764)《直隶秦州新志》卷首《州境全图》(图3)的对比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罗峪河治理前后的河道变化。
罗峪河治理以后,贯穿城中的一支水量大大减少,这就是乾隆五年(1740)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罗峪河没有发生水灾侵城的原因。尽管水量大大减少,但这支贯城支流一直到20世纪中叶依然存在。据民国二十八年(1939)《天水县志》卷二载:清乾隆五年(1740),罗峪河桥被毁后,知州程材传重修,“凌架巨木,构成三隔,中为水道”,“桥上建亭,颇称壮观”;至咸丰十年(1860),桥亭被拆除,但桥仍在;到民国十六年(1927),罗峪桥“忽崩圮,县知事杨展云令邑人蒲慰霖等改建,以砖石砌成圆洞,而安微澜焉”。可见,横跨罗峪河贯城支流的罗峪桥至民国时期依然存在,说明桥下仍有水流。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罗峪河贯城支流所经的城区一带,湖底淤积层随处可见,有的竟达数米之深,部分街巷下明暗河道仍有溪水流过。[2]
虽然罗峪河对天水城的威胁随着河道的整治得以减轻,但天水城的水灾之忧并没有从此消失,反而在空间上发生了转移,城南藉水北侵成为天水城的主要威胁。就在罗峪河治理后的第二年乾隆十年(1745),天水城在一年内发生两次藉水泛滥侵城,这是藉水泛滥侵城的最早史料记载。此后,天水城每年都有城南藉水泛滥的威胁。据乾隆二十九年(1764)《直隶秦州新志》卷三《建置》载:“二十年来,城南籍水岁以北侵,州城东南隅、东郭城西南半壁尽复于隍,片址无存”。
那么为什么罗峪河河道治理以后,曾经安澜的藉水开始入侵天水城了?乾隆二十三年(1758)秦州知州费廷珍指出了原因:“二十年以前,城西鲁谷之水自北而南以入于籍,籍水清涟,鲁谷水虽小,而奔浑势力抵拒籍水。虽引群壑之涨而不能北侵。乾隆庚申(即乾隆五年,1740),鲁谷骤涨,西郊阛阓列肆商贾百货之所,聚在其两岸,大被患焉。于是改水道从北而东,籍水北侵无复拒之者,岁浸日渐以至此也。”(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末《补遗》)可见,河道治理之前的罗峪河虽给天水城带来了水灾,却对城南藉水产生了顶托作用,“抵其冲”,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藉水的北侵;而河道治理之后,中城与西关城之间虽然仍有罗峪河的分支,但仅“引水济用”,水量大不如前,难以对藉水产生顶托作用。
随着罗峪河顶托作用的消失,藉水在城南诸水的北涌下,北侵进一步加剧。费廷珍《筑城南新堤记》云:城南山中“多溪谷,每大雨,即群壑澎涌,挟籍水而北,淹没田亩以迄城垣也”(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末《补遗》),尤其是城南的吕二沟。清末任承允在《创建陶公祠碑记》也说:“州城南有藉水,又有吕二沟水,灌输交涨,齧蚀隍壖,为居人患。”(民国《天水县志》卷十二《艺文志》)因此,乾隆十年(1745)以后,藉水泛滥北侵,给天水城带来严重的水灾威胁。
3 天水城南防洪堤坝的营建及其成效
3.1 城南藉水北岸防洪堤坝的建设
清顺治十二年(1655),分巡陇右道宋琬为“障籍水”在城南主持修筑河堤,即“宋公堤”。这是历史文献中首次提到的藉水北岸筑堤活动,可见在乾隆十年(1745)之前,藉水已经有泛滥侵城的危险。可能正是由于罗峪河的顶托作用,以及“宋公堤”的障水作用,藉水对天水城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破坏性影响。
自乾隆九年(1744)罗峪河治理以后,藉水北侵失去了顶托作用,对天水城的威胁大大增加。据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三《建置》和卷末《补遗》记载:乾隆二十三年(1758),秦州知州刘斯和建议修堤,但“甫事畚揷,复遭漂没”;同年秋天,费廷珍继任秦州知州,“周阅城垣,盖东南已有倾圮者”,次年(1759),费廷珍“审量河流,经画防范”,“鸠工庀财,出厚资以募人”,于州城南籍水古河道处筑“费公堤”,“东西横亘三百六十丈,面宽一丈,底宽一丈二尺”,并于“堤外之田,咸可艺矣,更为种树其上”。
至光绪初年,“宋公堤”、“费公堤”皆毁,秦州知州陶模再筑“陶公堤”防洪。据光绪《重纂秦州直隶州新志》卷二十一《艺文三》记载:光绪元年(1875)冬十一月,陶模莅任秦州知州,“阅视城垣,谯门之外,弥望皆坎窞,水道北冲,啮城隍十几去二三,心悯焉,欲为堤以障之”;三年(1877)春,陶模亲自督工在城南开始修筑藉水新堤,“凡费缗钱若干,皆出廉俸为之,未征役”。陶模在《藉水新堤记》中详细记载了此次筑堤植柳的的过程:“(光绪)丁丑春,卜吉兴筑,自西至东长三百五十丈,高八尺,厚二丈,以土不以石。刚则激易眵陊,取其柔不与水争也。内外各树柳数百本,杙亦柳,冀其根虬结,可以坚堤址也。外作小堤十余,少横之以当急流,备抢修也。”(光绪《重纂秦州直隶州新志》卷二十一《艺文三》)
3.2 藉水南岸吕二沟堤坝的建设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