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藏区农牧区家长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如甘孜藏区平均受教育年限是6年),面对孩子能力培养、功课辅导、亲子交流、人格培养、青春期教育等等问题往往更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因为农牧区条件艰苦,家长们常常犹豫的是要
四川藏区农牧区家长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如甘孜藏区平均受教育年限是6年),面对孩子能力培养、功课辅导、亲子交流、人格培养、青春期教育等等问题往往更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因为农牧区条件艰苦,家长们常常犹豫的是要不要送孩子去上学,相当一部分家长认为读书没用,他们更愿意让孩子上山放牛、挖虫草;加之农牧生活的特殊性,家长也没有时间督促、关心孩子的学习及其成长;再者,寄宿制教育虽然是解决藏区义务教育最好的教育形式,但未成年人很小就不得不离开家庭,导致家长教育及家庭温暖的缺失。
四、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特别是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发展权的法律制度
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构成的儿童发展权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但“由于法律数量少,条款规定原则,而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有关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相互之间缺乏协调,这就大大降低了对儿童权利进行保护的效果”。[6]为此,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关于未成年人发展权的相关立法,如将《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确立的保护儿童权利的宗旨、原则等向其它法律、法规和条例中渗透,使所有法律、法规等都贯穿着保护儿童权利的思想。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门性法律应在考虑儿童权利保护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新出现的情况后,尽可能地吸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的好的做法,并在对它们进行整合后规定于法律里,这既有利于增强这些法律的可操作性,又可消除低层次规范相互之间的矛盾。[7]再次,进一步完善儿童司法制度,增强其权威性和协调性,就具体内容来说,就是要使办案队伍专业化,使办案程序合理化、人性化,扩大司法机关受理儿童案件的范围,从而为儿童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8]最后,加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发展权保护的变通立法。根据民族地区未成年人与非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因地理、历史及经济原因而存在的差距,建议民族地区立法机关积极变通立法,制定变通条例,对民族地区特别是农牧区未成年人的发展权实行重点保护。
(二)加强宣传,提高农牧区教师、家长及未成年人自己对未成年人发展权的认识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表明,全社会都有义务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在很多时候受到意识观念的制约。在农牧区,受信息闭塞和传统及家长文化教育程度低的影响,某些教师、家长甚至未成年人都没把未成年人当作权利的主体。因此,转变观念,提高未成年人发展权保障意识十分重要。当下,可借助甘孜藏区正在积极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之机,开展“送法律到农牧区”活动,政府法制部门可联合妇儿工委、精神文明办公室等部门着手制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计划及图文并茂的宣传册,让干部们进村入户时向农牧民家长宣传,引导他们营造民主的家庭氛围,逐渐形成“儿童权利主体”意识,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还应普及法律知识,在学校和教师中树立起尊重学生休息娱乐权利的观念,努力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努力克服习惯思维的影响,可从尊重学生课间休息权开始,不克扣学生的休息时间,尽量将问题在课堂内解决,适当减少家庭作业。通过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使他们知道休息和娱乐是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培养一种自保意识。
(三)重点加强农牧区文化设施建设和“本土化”教材、教辅、图书及信息化资源整合
基于四川藏区农牧区文化设施严重不足及农牧区人口少的现状,首先,建议在牧民定居点修建供未成年人享用的文化设施,如小型电子阅览室、小型图书馆、小型科普馆、小型体育健身馆等,让未成年人课外有地方看书、有设施锻炼和有地方娱乐。同时加大县级图书馆、少年宫、体育馆等硬件、软件建设,让农牧区的未成年人在周末或寒暑假有地方看书、有地方锻炼、有地方交流。让现代文明通过多种方式渗透给农牧区孩子,开拓他们的视野,增强他们对现代文明的向往。其次,应加快推进康巴文化的挖掘、收集、整理工作,开发具有康巴民族文化特色的“本土化”双语教材、教辅及图书资料,减少因语言障碍带来的学习难度。由于现有双语教材和教辅资料建设跟不上需要,如高中阶段的双语教材、教辅资料的严重滞后,建议加强五省区双语师资力量建设,做好原有教材和新教材、教辅资料的译制、编制工作,为藏区未成年人的智力发展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粮。最后,国家应加大对农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远程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建设力度。四川藏区基础设施近年来尽管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至今仍有不通公路、不通电、没有通讯的地区,如甘孜藏区还有786个村不通公路、有766个村不通电、有1066个村没有通电话、1218个行政村不通自来水。生活在如此环境下的未成年人,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面肯定会受到制约。为此,建议以国家为主导,加强这些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鉴于农牧区师资队伍量少质弱,建议加快远程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建设,使农牧区未成年人不因地理劣势而享受到快捷的信息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四)合理布局四川藏区的广播电视,发展藏汉双语的大众传媒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四川藏区广播电视事业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给四川藏区广播电视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为此,有关部门应针对四川藏区特殊的地理情况和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构建城镇、农牧区、远牧点三个层次的广播电视覆盖体系。如针对城镇,发展有线电视及网络传媒;针对农区及牧民定居点,普及卫星电视;针对远牧点,发展便携式广播电视终端。以此达到广播电视全覆盖,从而解决四川藏区人民群众包括未成年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难题。在广播电视节目上,针对四川藏区属于康巴语系的特点,应坚持“以康巴藏语为主,藏汉双语并举”的原则设置民族节目特别是民族少儿节目。只有优先发展康巴藏语大众传媒,增加康巴藏语节目译制播出量,才能保证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藏族民众听得懂、看得懂广播电视节目,增加农牧区未成年人的娱乐方式,拓宽他们接受信息的渠道,真正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3]南京大学法学院人权法学教材编写组.人权法学[M].科学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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