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有关伊斯兰教内容的审稿技巧
伊斯兰教是严格的一神教,奉安拉为唯一的真主,书稿中出现“我们姑且不将穆罕默德当神看”这类句子是错误的,穆罕默德是先知。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因此任何稿件都切忌出现穆罕默德的像。某稿件引用一段话“安拉宽恕穆罕默德和他的亲属”,应改为“宽恕穆罕默德的亲属”。“穆斯林”是伊斯兰教徒的通称,不能把回族和伊斯兰教混为一谈。书稿中的“回教”应改为“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宗教表述上必须严格按照《古兰经》,涉及伊斯兰教信仰的表述不能与伊斯兰教义冲突。如某稿件以“真主派来的天使”形容我国医疗队就不妥。在伊斯兰教中,“天使”是安拉以光创造的妙体,不分男女、不婚不育、无眠无倦、无食无泻、无私无欲、秉性纯善、有超凡能力,但不具神性。伊斯兰教强调信仰天使,是六大信仰之一。新教改革后对天使的表述越来越世俗化,西方文化中将给人带来美好事物的人称为天使,最多的是白衣天使。但伊斯兰教在天使的表述上较严格,不能率称“真主派来的天使”。
伊斯兰教有一定的饮食禁忌,最主要的饮食禁忌源于《古兰经》的规定,即禁食死动物(包括因摔、打、触、勒、电等原因而自死的动物)、流出的血、猪肉和非颂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及酒,因此对清真食物的说法要严格遵守伊斯兰教规,比如穆斯林宰牛羊家禽,只能说“宰”不能写作“杀”,不应随意发挥。稿件中涉及《古兰经》、安拉、穆罕默德的内容都不能有不敬之词,某些学者对《古兰经》、穆罕默德、麦加克尔白圣殿建立在其自身文化基础上的说法不宜引用,翻译稿也不行。另外,书稿中讲恐怖主义是“圣战”要加引号,不应将伊斯兰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词组。如某稿件中“使‘恐伊(斯兰教)症’成为欧洲各国的普遍现象和处理当前东西方关系的棘手问题”的表述看似客观,却易生歧义。应该强调,西方各国因穆斯林极端分子之害而加强反恐是正当的,但由此对整个伊斯兰教文化和穆斯林群体产生敌意则是错误的。不要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同起来。某稿件多处讲伊斯兰极端主义主要体现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就欠妥。对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要具体分析,有主张暴力活动的一派是极端主义,温和的一派则不是。编辑可以参考1993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对涉及伊斯兰教的出版物加强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2 有关基督教内容的审稿技巧
基督教也是一神教,稿件中不宜出现因为基督讲耶稣是救世主(弥赛亚)而质疑其是一神教的说法,因为基督教讲弥赛亚就是耶稣,与犹太文化中的弥赛亚含义不同,不宜混淆[4]。基督教相信上帝唯一,但包括圣父、圣子、圣灵(圣神)三个“位格”[5],圣父是万有之源,圣子是耶稣基督,圣灵是神的灵,三者虽然各有特定位份,却完全同具一个本体,是三位一体。要尊重基督徒的感情,某稿引文说“耶稣基督本人就是一个大独裁者”,不妥。
对基督教的宗教经典《圣经》要有所了解,如某稿将《圣经·旧约》中的“××记”误为“××纪”。其实《圣经·旧约》中除了《列王纪》外,其余经书名称均为“记”,如《创世记》。《圣经》是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新教)和犹太教两教的宗教经典,编辑在审读相关书稿时要格外留心两者内涵的不同。犹太教的宗教经典是指《希伯来圣经》(或称《塔纳赫》),基督教的是指《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希伯来圣经》与基督教圣经的《旧约》部分内容大致相同,但因为《旧约全书》和《希伯来圣经》有一定差异,书目顺序也不同,因此犹太教并不接受“旧约”这个说法,所以“犹太教的圣经只有旧约”的说法是错误的。此外,东正教、天主教和普世圣公宗的版本多了数篇《塔纳赫》和基督教新教《旧约》都没有的经卷,因此对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圣经版本也不应混淆。
对基督教的教派要有所了解。如某稿件讲“澳大利亚教徒中圣公会教徒占21%,英国国教教徒占21.5%”。英国国教就是圣公会,不能出现两个并列的数据。某稿件讲“罗斯受洗,将基督教定为国教”,“基辅罗斯与拜占庭等基督教国家联系紧密”,此处“基督教”应为“东正教”,“基督教国家”应为“东正教国家”。在非专门讲述某一宗教的书稿中,应客观地说明耶路撒冷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圣地,避免只突出一方。不要评说犹太教的食物禁忌,介绍犹太教正统派时宜客观,不要凭个人感觉去评说。不要质疑“耶稣基督乃由童贞女所生,并具有神性”,不要质疑《圣经》中的“神迹”,不要质疑“耶稣基督肉身复活”,相关内容不能随意发挥。
2.3 有关佛教和道教内容的审稿技巧
在佛教方面,不宜评说甚或质疑释迦牟尼诞生之时的各种瑞兆与殊胜妙相。释迦牟尼诞生于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不要误以为诞生在尼泊尔。公元前486年释迦牟尼佛涅槃,或称“入灭”,稿件对此不要用世俗的表达方式。佛经经文诞生在释迦牟尼圆寂之后。释迦牟尼圆寂后第二年,弟子迦叶把大家召集到王舍城灵鹫山举行集会,汇编释迦牟尼的遗教。这次集会在佛教史上被称作“第一结集”,最初的佛经由此产生。因此类似“雪域的佛经产生在公元前6世纪”的表述是错误的。
不应对佛教、佛像(如观音像)、寺庙加以不严肃的评说。如某稿件中的语句“对佛教和佛教徒作了一些暴露和讽刺”就不妥,应改为“对当时的佛教徒作了一些暴露和讽刺”。不要使用随意性强的图解或者漫画。对和尚、尼姑不要单称名字。对藏传佛教有关转世灵童和达赖喇嘛的表述应高度谨慎,一般不涉及为好,实在要涉及,应送审。如某译稿中有“在天主教皇或达赖喇嘛这样的宗教领袖面前,许多人仍可以体验到敬畏和崇敬之情”的表述,还有多处正面引用达赖原话的文字,都应删去。
在涉及道教内容的表述上,要将借道士之名行骗的神棍与正常的道教活动区别开来。不要把道士都说成是允许成家和不禁绝荤腥,因为这有全真派与正一派之分。作为元以后道教两大派,全真派不尚符箓,不事烧炼,不立家室,禁绝荤腥;正一派道士则可以成婚,除斋醮活动期间,一般不禁绝荤腥饮酒。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