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G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5) 02-0038-03
我国是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国家,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编辑在社会科学类书稿的审读中,经常会遇到与民族宗教相关的内容,如果缺乏相应的知识,很容易曲解这类问题,无法辨识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言论行为。因此,掌握相应的民族、宗教知识和相关审稿技巧,对提高审稿编辑的审读能力及编辑业务水平有重要意义。
民族是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在共同文化上表现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的共同体。宗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现象,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反映,它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要求人们信仰上帝、神道、精灵、因果报应等,把希望寄托于所谓的天国或来世[1]。宗教起源非常古老,原始宗教或宗教雏形,在人类蒙昧时代已经存在,目前世界上信仰宗教的人数占全世界人口的60%以上,其中,基督教信徒超过18亿,占世界人口的30%,伊斯兰教徒近10亿,占世界人口的17%。我国的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各有一亿多人。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问题往往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形成错综复杂的局势,“没有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正确解决,就没有国家的团结、稳定、统一”[2]。
1 民族问题的审稿技巧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各民族的发展并不平等,民风、民俗也有差异,因此不同民族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发生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对于民族问题,我党遵循民族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在书稿中主要体现在尊重少数民族、与大民族主义的表述划清界限、历史和辩证地对待民族问题几个方面。正确处理书稿中的民族问题,有利于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和谐发展。
1.1 尊重少数民族
《宪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维护民族团结是每一个人的法定义务。尊重少数民族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习俗、饮食习惯、婚丧习俗等,这些习惯是所有地区而不仅限于少数民族地区要遵守的。如某稿件讲医疗队在摩洛哥时,医疗队成员在斋戒的司机旁“一个劲地喝水抽烟”。斋月斋戒期间,外国人可以喝水吃饭,但是严禁抽烟,因此这种表述是错误的。不仅饮食习惯上的风俗习惯是大事,婚丧嫁娶的风俗习惯也是大事。如藏族地区实行天葬,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习惯土葬等。在图书出版中,凡表述某少数民族生活具体内容的,哪怕仅一句话,也不能与该民族的风俗习惯冲突。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如涉及藏传佛教的表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涉及信仰伊斯兰教的表述要处处考虑其宗教信仰自由。在这类问题上,要防止作者随意发挥的表述。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对于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表述要高度谨慎。
1.2 与大民族主义的表述划清界限
维护民族团结,要与过去大民族主义的表述划清界限。政务院于1951年发布《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要求因为历史原因造成的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含义的称谓和地名等予以禁用、更改。自指示发布以来,带有侮辱之意的“西番”“归化族”“崩龙”已分别以“普米”“俄罗斯”“德昂”等族称替代,“卡瓦”改写为佤族。在书稿中,诸如“回回”“蛮子”“夷人”等带有侮辱之意的称谓不得使用,应使用“回族”“彝族”等。不宜讲“满清”[3],讲到历史上的“反满”要加引号,重要史料的引文另当别论。论述历史上民族之间的战争和争斗,要把负面的账算到统治集团上,不要出现“蒙古族迫害汉族人民”这样的表述,宜讲“蒙古贵族统治集团迫害汉族人民”。
1.3 历史和辩证地对待民族问题
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发展过程中大多经历了与其他民族长期融合的复杂过程,不能简单地用现今某少数民族去对应古代少数民族。如某书稿中“北魏鲜卑族(今锡伯族)”“中唐吐蕃族(今藏族)”“沙州回鹘(今维吾尔族)”“元朝蒙古族(今蒙古族)”等表述均不妥。《辞海》中“锡伯族”被解释为“古代拓跋鲜卑的后裔”;“吐蕃”仅是古代藏族的政权名称,不要把民族和政权混为一谈。同样,民族和国家也不能划等号。如某译稿讲“中国和蒙古族的关系”,又讲蒙古人、满族人的成功入侵,是在“中国顾问入住其宫廷,并采用了中国的行政管理和军事形式后,他们的军事优势在于发展了中国的战术——并打击中国的大本营”,还讲“中国除了军事技术之外,几乎没有向他们(指汉朝时的游牧民族)学习什么,中国享有霸权”。三处均将我国的少数民族列到中国之外,这是不妥的,应将“中国”改为“汉族”。某稿件将我国历史上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的联姻同欧洲各国间的联姻相提并论同样不妥,中国古代政治联姻是在“中国”这个范围内并存的政权之间的联姻,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2 宗教问题的审稿技巧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道教等宗教并存的格局,除道教外,其他各大宗教都是先后由国外传入的,此外,东正教曾传入我国一些地区,民间宗教也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广泛流传,一些少数民族特有的原始宗教仍有一定影响,这是我国宗教的大致现状。书稿中宗教问题的处理原则是强调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不同宗教“多元共存、和睦相处”,禁止出版可能引发宗教狂热、带有邪教色彩的文字。下面仅就笔者经验,谈谈审读涉及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等相关内容时要注意的问题。(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