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国汽车销售市场现存问题的思考
由我国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会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批准公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历时四年。从该《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看,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办法》,旨在通过规范中国汽车流通市场中品牌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中国汽车流通市场健康发展。但在《办法》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问题,尤其是国内众多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普遍反映强烈。其中的主要问题是:根据《办法》规定,境外或境内汽车生产厂商(以下简称生产厂商)需授权一家汽车销售总经销商(以下简称总经销商)代理其品牌销售,其他所有经销商再经总经销商授权获得销售资格。
基于上述销售制度,经销商必须在总经销商、生产厂商的指导下统一企业形象、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即所谓的3s、4S店),按区域进行销售。这就赋予了总经销商主宰国内汽车市场流通的绝对权力和生产厂商对经销商的高度控制权,从而为生产厂商和总经销商提供了利用《办法》的缺陷对中国汽车流通领域形成行业性垄断的机会。因此,国内众多经销商积累多年而形成的汽车销售资源不仅被各品牌总经销商和国内外大的汽车生产厂商以几乎零成本所占有,而且很难从现行制度中得到最基本的利益保障。
目前国内经销商的整体业态显示,由于行业性垄断导致企业经营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半数以上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仅2007年一年就有数百家3s、4S店因不堪重负而倒闭。此外,消费者在面对垄断经营行为时,由于在价格、配件、维修、服务等方面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因此其合法权益同样也无法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我国人世后,汽车市场发展很快,汽车进口到我国市场,整体利润率更是惊人。据国家统计局、海关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7年全年中国自产汽车销售量达到880万辆,汽车整车行业税前利润约600亿元人民币,单车平均利润仅约7 000元。但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估算,仅2007年1月-10月进口汽车单车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平均超过3.5万美元,2007年中国进口汽车量为31.4万辆,按平均毛利率30%计算,单车平均利润可达15万元,是我国自产车单车利润的20倍强。进口汽车在中国的销售利润总额高达约470亿元人民币,即:30余万辆进口汽车所实现的利润总额相当于我国880万辆自产汽车实现利润总额的78%。
巨大的利益驱动,导致几乎所有的境外汽车生产厂商纷纷在国内成立了独资或者绝对控股的销售企业,作为其向中国出口汽车或者与我国合资生产汽车的总经销商,国内大量人、财、物力也不断向汽车流通行业流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约有3s、4s店4000家,连同其展厅及二级经销商在内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然而,在表面的繁荣下却隐藏和积聚着极大的行业危机和一定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在现行的《办法》施行后,由于客观上总经销商或合资汽车生产厂商(由外方控制销售权)在中国汽车流通市场上的强势和行业性垄断地位已经形成,国内众多经销商无法在法律上取得与总经销商或合资汽车生产厂商相平等的地位,因此在诸如销售条件、价格条件、车型选配等各方面毫无自主权,经营基本上处于高投入、低回报甚至大面积亏损的状态。
以投资品牌标准4s店为例,在总经销商通过授权合同中种种不合理的强制性条款的约束下,经销商单店投入建店成本约人民币1000-4000万元左右,经营场地所需土地约5-10亩(主流品牌的大型4S店占用土地甚至达到15-30亩),员工需数十名到数百名不等,根据品牌与店面的不同,品牌店每年的运营成本约在人民币1000-3000万元之间。其中大多数经销商由于需要完成总经销商或汽车生产厂商的销售计划和硬性的车型搭售,被迫接受大量的车辆库存,而库存必然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多数品牌店的库存车辆占用资金额约在l 000~5 000万元之间,一些主流品牌店的库存资金需求甚至高达上亿元。
按全国4 000家3S、4s店计算,单店建设平均投资成本1500万元,全行业建店投资成本总额高达600亿元以上;以每家店因库存车辆需要筹备流动资金平均1500万元计算,该行业流动资金占用总额亦高达600亿元以上(其中主要为银行信贷资金),两项总计超过1200亿元。据对某品牌大型4s店的调查,其建店投资额高达8000万元,每年仅250名员工工资开支一项就达1500万元,全年运营成本高达3000万元。其日常库存150-200辆,占压资金2亿元以上。这种在单一行业集中数千亿资金和上百万从业者的巨大投入,最终导致的是中国汽车流通领域自主建立的市场网络以及国内经销商投入的巨额资金、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及开设4s店所需的土地资源等全部商业资源,被外资控股的总经销商等垄断性企业几乎无偿占用并获取巨大收益。
这种情况违反了我国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国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保护民族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不仅不能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而且势必造成我国汽车流通领域商业资源的严重流失。且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随着国内经销商弱势及亏损局面加剧,很容易因经销商倒闭而造成大面积失业甚至引发行业金融风险。特别是包括国外汽车生产厂商、总经销商在内的一些外资公司也乐见中国经销商相继倒闭,以便其大举投资低价收购我国汽车流通领域的商业资源。
目前应进一步明确和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国汽车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的立法意图,尽快修改、完善既符合我国汽车流通行业实际情况,又能够对涉及汽车流通领域各方的经营行为予以相应规范的配套政策、法规,通过国家有针对性地调整产业政策,迅速、彻底、有效地干预和扭转上述不利局面,已成为该行业的当务之急。
二、完善中国汽车销售市场的对策建议
(一)宏观方面
1.加强领导意识和对行业的宏观指导性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以及中国汽车产业已经
呈现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位于汽车产业下游的汽车销售市场的未来走向令人担忧。各主管部门,特别作为国家主要宏观调控机构的国家发改委等机构应对汽车销售市场的业态进行充分调研,并从此行业经营风险日趋增长,将对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认识高度观察问题,对各具体管理和执行机构加强宏观指导,以保证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和统一行动。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