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历史上,美国始终如一地保持了领导地位,是八轮世界贸易谈判背后的驱动力(Renato,1998)。然而,一体化逐步使欧盟可以像一个“大国”一样更统一地参与到国际经济体系中,正如Bergsten(2000)指出的,美国领导了以前各轮贸易谈判。但现在WTO已经形成了G-2的管理架构,即美国和欧盟。随着欧盟的扩大和欧元的启动,欧盟在贸易问题上已经成为和美国完全平等的伙伴,并有能力否决任何全球贸易协议。从欧盟对WTO规则的执行情况来看,它总体上遵守了多边贸易规则。可以说,欧盟逐步成为了多边贸易体制中的领导者和规则的制定者,也毫无疑问是受益者。然而,为了自身的利益,欧盟也采取“实用主义”的策略。
一、欧盟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历史渊源
欧共体并非GATT的创始缔约方,但其成员则全部是GATT的创始缔约方,之后欧共体才成为GATT的缔约方和WTO的成员。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的GATT历次回合中,均由欧委会与GATT其他缔约方举行多边或双边谈判。除了个别机构之外(如预算委员会),欧共体几乎参加了所有GATT机构的活动并参与以协商一致方式进行的各种决策。70年代开始,GATT框架下达成的大多数协议都是由欧共体单独接受和认可,这体现了共同体在贸易方面的排他性权力,唯一的例外是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两项协议(东京回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由欧共体与其成员一道以混合缔约方的形式缔结)以及与欧洲煤钢共同体产品相关的部分关税议定书。因此,可以说欧共体在GATT体制中逐步取代其成员成为GATT的“事实缔约方”,而其各成员只不过是一种“法律形式上的缔约方”(曾令良,1992)。欧共体成员作为GATT的正式缔约方其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与特定事项的决策。二是参与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因为GATT的会费由欧共体各成员来承担。三是与欧共体一道签订“混和协议”。
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期间,欧共体在国际经济关系方面面临着《欧共体条约》的授权范围问题,尤其是关于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问题。谈判是按照GATT谈判的正常程序进行的,但欧委会同时代表欧共体和其成员进行谈判。根据《马拉喀什建立WTO协定》第11条,欧共体及其成员均成为WTO的创始成员并签署了最终法律文本。欧洲法院在1978年的裁决中认为欧共体与其成员之间的权力划分属于内部问题,不需要第三方的干预。1994年3月,欧委会宣称:“(WTO)最终法律文件和协议属于欧共体的排他性权利”。然而,为欧共体及其成员共同作为WTO成员寻找合理的理由仍然是不可避免的,欧共体与其成员之间的权力划分也需要明确。
二、欧盟逐步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领导者
欧盟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地位与作用取决于它在整个国际经贸关系中与美、日(或加拿大)已形成三(或四)足鼎立的政治与经济力量以及世界各国对这种力量的认可(曾令良,1999)。区域一体化的基本完成使欧洲可以象一个“大国”一样更统一地参与到国际经济体系中,并成功地在WTO已经形成了“G-2”的管理架构,即美国和欧盟(Bergsten,2000)。
从历史上看,共同农业政策奠定了欧共体农业保护主义的基础;在反倾销的使用上欧共体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使用者;在纺织品与服装领域,欧共体紧跟在美国后面,直接促成了《多种纤维协议》的产生;在应对迅速崛起的日本时,欧共体同样采取了和美国一样的方式,通过双边的自动出口限制协议,以阻止日本对欧洲工业的冲击(Pedler,2002)。这些似乎都印证了某些人对出现“欧洲堡垒”的担心(HRnsoN,19981。但从总体上看,欧共体仍然积极地参与了美国所倡导的多边贸易自由化。
在20世纪60年代,欧共体推出了新的关税减让公式,大大降低了谈判中的交易成本。面对70年代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欧共体带头打击非关税壁垒。在各轮谈判中,除了农业问题之外,欧共体一直与美国合作,推动关税壁垒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取消,欧共体本身的贸易壁垒也处于不断的下降中。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尽管在农业问题上存在激烈的冲突,但欧共体在其他议题上则支持了美国的倡议,特别是在争端解决机制、服务贸易、知识产权、非关税措施等议题上,欧共体与美国的立场并没有太大分歧。这显示出欧共体对多边贸易自由化是支持的,而这主要是由于欧共体能够从多边贸易自由化中获得利益,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欧共体也和美国一样希望获得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必然要求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共体与美国一道推动新的议题达成协定(服务、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两雅图会议之后,欧盟为自己赢得了多边主义领导者的声誉。
1999年12月的西雅图会议上,美国对新回合谈判的目标严重背离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愿望和利益而没能够启动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WTO领导权的暂时真空使得欧盟有机会发起启动新回合谈判的动议。新一轮谈判对欧盟至关重要,将决定它在WTO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领导者和推动者的角色。对于多边贸易体制,欧盟的目标包括:一是在货物和服务贸易、FDI方面进一步自由化,明确规则并制定合理的时间表;二是强化WTO现行规则并发展在新领域的规则;三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全面参与WTO决策过程,以便他们融入世界经济;四是通过与其他集团和组织的沟通与讨论,使WTO更为开放、负责、有效。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