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化工业城市的循环经济发展途径探讨(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张立华 发表于:2010-09-15 09:30  点击:
【关健词】重化工业城市;循环经济;发展途径
再次,考虑到重化工业城市循环经济实施现状和未来发展进程,本着发展优先的原则,形成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改造与生态园区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思路。对已存在的工业企业,通过适当的技术改造,在企业内或企业间建立废物和能量的

  再次,考虑到重化工业城市循环经济实施现状和未来发展进程,本着发展优先的原则,形成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改造与生态园区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思路。对已存在的工业企业,通过适当的技术改造,在企业内或企业间建立废物和能量的转换关系,也可对现有系统进行重组改造。按照循环经济生态链的要求,通过技术经济分析评价,建立起上下游产业系统,形成产业链,充分发挥系统的集聚效应,形成互利共生的横向耦合关系,进而实现传统产业的生态化转型。对于新建的生态园区在全新规划、设计基础上,从无到有进行开发建设,区内企业间可以进行废弃物、余热、水等的交换,或废物资源的再生利用衍生出不同的产品链,实现资源的高效率、综合利用(史宝娟,2007)。
  最后,重化工业城市在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必须坚持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切实树立企业与社会环境融合协调发展的新理念。重化工业企业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一方面。需要把一部分社会成本转化为企业成本,在企业未来收益中得到补偿;另一方面,承担产品研制、开发、应用、推广循环经济技术,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投资风险与报酬的不确定性,客观上影响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设计循环经济系统时,要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任何企业没有利润都是无法生存的,只有保证了企业的盈利性,他们才会积极投入到生态环境建设中。因此,重化工业城市循环经济系统的规划必须要兼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才能实现循环经济的主旨,达到经济、生态、社会的综合效益最优。
  
  三、重化工业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
  
  (一)完善循环经济系统运行的体制和机制
  重化工业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共生系统,包括人口、资源、经济、社会、科技、环境等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相互依存。作为“循环型城市”建设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将城市视为协调、有机的统一体,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统一规划、系统部署、综合管理。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公众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持续动力。
  参照国内外较为成熟的经验与做法,一是要建立循环经济运行组织机构。成立以财政、水利、城建、规划、环保、绿化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统筹规划管理城市循环经济体系的建设。二是把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贯穿从生产到使用和回收利用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制定有利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法规和条例,并将其纳入城市社会经济政策框架之中;将循环经济纳入产业化物业管理系统;将生产性废物、生活垃圾、废水统一管理起来,并及时地输送到各相关使用部门,使之资源化利用。三是建立循环经济系统运行与发展研究技术中心,以政府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强化科技管理,盘活科技存量,进一步扩大科技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提高科技产出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基地。四是宣传环境保护意识,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节约意识,通过向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和消费后果的有关信息,引导全社会积极自觉地将各类可循环利用的废旧物资送交收购站或流动的收购人员,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保证循环利用各个环节的畅通(史宝娟,2007)。五是加快城市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建设,可采用绿色国内生产总值(EDP)概念。EDP由世界银行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的框架,其公式为:
  EDP=国内生产总值-产品资本折旧-自然资源损耗-环境资源损耗
  这种核算结果可供政府部门使用,了解传统国民生产总值和绿色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巨大差异,促使其抛弃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选择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道路(张旭,2003)。
  
  (二)建立针对重化工业城市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支持体系
  现行市场条件下源自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原料常常不仅在性能上不占优势,而且在价格上也不占优势,以致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循环经济生产方式很难自发形成(杨雪锋,2008)。因此,重化工业城市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要吸收美国及一些海外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经验,结合重化工业城市的现实情况,建立配套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明确消费者、企业、各级政府在发展城市循环经济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把生态环境作为资源纳入政府的公共管理范畴之内。以“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原则为指导,促使环保法律成为循环经济建立的有力保障。对环境资源要进行有效配置并采取绿色保障制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责任,鼓励企业和公众为发展循环经济作出努力。包括: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推动垃圾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建立循环经济产品的标示制度,鼓励公众购买循环经济产品,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而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业产品,实施强制淘汰制度;打破企业间单向式线性生产方式和“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结构,鼓励企业根据社会化分工和产品生产的内在联系,研究制定有利于建立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态工业网络的经济政策,增强关联度,提高资源效率,减少废弃物,延长产品使用周期的产业链条,促进企业间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重化工业城市系统的生态化良性循环提供政策性保障。
  
  (三)加大示范试点和典型企业的推动和辐射作用
  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重化工业城市应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坚持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外部协作和内部联合相结合、社会整合和结构柔化相结合、生态优先和经济主导相结合的发展原则,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发展高科技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清洁生产工艺,调整和改善产业结构,以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载体,从企业、工业园区和区域经济三个层面建立生态工业体系(史宝娟,2007)。结合重化工业城市工业基础和产业发展方向,在传统重化工业和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重点推出一批循环经济型示范企业与单位,经过努力,形成企业内、企业间、区域间三种层次的废弃物、能源循环体系,其清洁生产主要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推动传统工业生产向生态工业系统的演进。以现有工业布局为基础,对重化工业企业的区域系统进行分析、整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系、循环经济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控制体系,培育集聚重化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产业群,建立工业生态关系的链接,在工业生态链或生态网络中,形成相关工业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使物质和能量逐级传递, 形成完整的废旧物资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系统,并实现闭路循环和园区污染的“零排放”,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节约有限的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四)注重生态道德观念塑造,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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