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学术界针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发表过许多好的见解,但这些见解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曾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们,《资本论》中所运用的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还说《资本论》是“辩证方法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第一次尝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马克思详细地阐述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一、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两条道路、两种方法
马克思在《导言》中指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有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第二条道路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第一条道路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过的道路。它从生动的整体,以人口、民族、国家等开始。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就是所谓“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方法。
这里所说的“具体”,也就是文中提到的“表象的具体”,或“完整的表象”、“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直观和表象”、“表象中的具体”等。可见,这里的“具体”,是对存在于客观对象表面的、人的感官能够直接感觉到的具体性的反映。第一条道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从表象开始,也就是从感性的具体开始。
这里说的“抽象”,也就是文中提到的“抽象的规定”、“简单的规定”、“简单的抽象”、“简单的概念”、“比较简单的范畴”、“比较简单的关系”、“简单的经济范畴”、“简单的东西”等等。应注意,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中的“抽象”,是相对于“表象具体”而言的,它是从研究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抽出本质属性而形成的概念。作为概念、范畴,它已是理性认识的东西。因为它是在思维中把构成对象的个别要素抽出来,把对象的各种本质属性抽出来,而舍弃了一切非本质的属性,所以称之为“抽象”。
第二条道路,是系统的科学研究的道路,也是马克思经济学产生的道路。它从最抽象最简单的范畴开始,譬如从商品开始,然后循序渐进地向着比较具体的范畴,如货币、资本、剩余价值、资本积累等等扩展,直到最后把整个对象——在《资本论》中是把整个资产阶级社会一展现出来。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这一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精神上的一个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绝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
这里说的“抽象”,与第一条道路的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中的“抽象”有所不同,它是相对于终点的“思想具体”即“许多规定和关系的总体”而言的,它是从“思想总体”或“多样性的统一体”中抽取出来的孤立地反映对象的某个属性或某一方面特性的概念,是具体概念由此得以上升的基础,或多样性统一的基础。
这里说的“具体”,与作为第一条道路起点的“具体”也不同,它不再是感性的具体,而是理性的具体,即文中提到的“思想具体”、“思想总体”、“思想整体”、“许多规定和关系的总体”、“精神上的具体”、“思维的理解的产物”、“思维着头脑的产物”、“具体的范畴”、“最丰富的具体”等等。马克思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可见,这里的“具体”,是对象内在的各种本质属性的统一的反映,这种内在的具体性,是人的感官不能直接感觉到的。
请注意,千万不能把“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方法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当成认识过程的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原因是:
第一,这里说的是理论思维的方法,是揭示科学真理的方法问题,即思维用来掌握和再现具体的方法问题,不是讲认识过程问题。尽管二者的关系极为密切,他们却不是一个东西,更何况“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已经超出了“感性阶段的范围”。毛泽东指出:“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们不能造成深刻的概念,做出合乎伦理(即合乎逻辑)的结论。”“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
第二,“列宁指出:‘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显然,这里的“抽象”就是“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抽象”。它既涵盖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中的“抽象”,也涵盖了其中的“具体”。换言之,在思维行程中的“抽象”也好,“具体”也罢,与“表象具体”相比较,与“具体本身”相比较,它们都是感官不能直接感觉到的,因而都是抽象的。
因此,我们说,“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过程,就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它们已经包含了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所以这两个阶段与两条道路或两种方法没有对应关系,不可相提并论。
二、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为什么是错误的
马克思指出:“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查起来,这是错误的。”
为什么不能从实在和具体开始?马克思以人口为例进行了说明:要了解人口,就得先了解构成人口的阶级,而要了解阶级,又必须先了解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而资本、雇佣劳动等又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为前提的。所以,在没有对人口进行逐层分析之前,它只是一个空洞的抽象。这就告诉我们,要认识一个事物,就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的东西”,而不是“事物的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当我们还不知道对象的本质是什么,它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相互关系怎样,它们的生存条件和发展过程如何的时候,它只是一个关于整体的混沌的表象,我们的思维是不可能掌握它的,只有通过更切近的规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