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我国股票市场历年股价指数和投资者新开户数趋势图[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深交所网站各年的相关数据整理计算而得;股价指数为上证综合指数;投资者新开户数的单位为万户。] 从图1可以看出,自中国股票市场
图1 我国股票市场历年股价指数和投资者新开户数趋势图[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深交所网站各年的相关数据整理计算而得;股价指数为上证综合指数;投资者新开户数的单位为万户。]
从图1可以看出,自中国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我国投资者新开户数与股价指数保持了惊人的一致性。投资者新增开户数经历了四个增长高峰期,分别是1993年、1996年、1997年、2000年以及2007年。前两个高峰期的间隔分别只有二至三年时间,下降幅度也不是很大(尤其是第二个高峰期之后);而在2000年投资者新开户数创历史性记录以后,随之而来的衰退期竟然持续了6年之久,而且其下降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尤其是2003年和2005年全国股票市场投资者新开户数分别只增加了151万户和141万户,甚至比股票市场初创时期的1992年(179万户)还要低得多。
2005年5月份以来,长期困扰中国股票市场的根本性制度缺陷——股权分置改革拉开了帷幕。在一系列利好消息的刺激之下,投资者沉睡已久的投资热情也空前高涨起来。自2006年以来,无论是新增投资者的开户数、股价指数,还是成交金额以及股票市场的筹资额均屡创新高。2007年新增开户数达到创纪录的6050万户,甚至2007年单月新增的投资者开户数也会很轻易地超过以往全年的水平,“全民炒股”的时代似乎已经来临。在政府利好政策刺激之下的投资者热情由此可见一斑。然而到2007年10月16日,在上证指数上升到6124点这一历史最高点位的时刻,投资者蜂拥入市的趋势在经历不到两年的昙花一现之后便戛然而止。在经历短短两年的上升行情后,2008年11月4日,上证综指下降至1664点。2008年和2009年投资者新开户数分别比2007年下降3542万户和3350万户。其中原因之一就在于原本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实际上并没有支持投资者的历史诉求,几乎没有能够有效保护他们免受非流通股带来的供给冲击的权益,股改的增量收益并未能在两类股东之间实现均衡分配[17-19]。姚颐等人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持股与政府对投资者的保护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中股改对价的整体支付水平低于中等水平, 广大流通股股东并不存在要价过高的现象;同时改革中寄希望于凭借机构投资者实现对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实施有效掣肘,进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 [20]。这也正是2008年以来大小非流通股大规模解禁之所以会对市场整体造成严重冲击的深层次原因,也正是这一原因使中国股市陷入了与1998年国有股配售、2001年6月国有股减持同样的困境。2009年以来,尽管监管当局推出了包括重启创业板、推出融资融券以及股指期货在内的制度创新,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新增投资者数量大幅度下降的颓势。
中国投资者新开户数的高峰期均出现在重大利好政策出台的时期,如果说前两次高峰投资者在短暂的阵痛以后又蜂拥入市,可谓“好了伤疤忘了痛”,带有很强的盲目性和非理性的话,那么自2000年以来长达6年之久的入市低潮,恐怕只能用投资者越来越趋向于理性和成熟来解释。尤其是考虑到自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应该是中国股票市场重大利好消息最为密集的时期,越发证明了我们判断的正确性。中国证监会采取了包括加强股票市场的基础性制度设施建设、推动合规资金入市、放缓企业上市的速度和规模、连续下调股票市场的各项交易费用,甚至包括推动中国股票市场根本性制度缺陷——股权分置改革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推动其发展,几乎穷尽了我国政府以往刺激股市的所有政策手段。然而,这一切空前密集的利好消息刺激仅仅带来了不到两年的股市繁荣和投资者大量进入。政府“政策市”效应的边际效用递减状态由此可见一斑。这种扭曲的政府规制目标必然会造成在政策利好的条件下投资者蜂拥入市从而造就股市短暂的非理性繁荣;而在股市低迷的时候,又会使政府陷入被投资者绑架救市,“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尴尬局面[21]。投资者“赚一把就走”的投机心态正是中国股票市场行情“过山车式”波动的根本原因。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中国股票市场20年的发展实践表明,建立在为国有企业筹资这一目标基础上的政府规制体系已经难以为继了。这一切也表明,惟有使政府对股票市场的规制目标从为国有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转向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投资者利益,并通过制度创新促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和自生能力提高,从而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的前提条件下,中国股票市场才有可能摆脱目前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因为股票市场的生存和发展归根到底是以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为前提和基础的,只有顺应投资者需求的股票市场才有可能得到发展和壮大。
当然,保护投资者利益并非意味着要由政府来承担投资者所承受的一切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对投资者教育的力度,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市场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增强投资者的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正如多恩布什在谈及政府在金融业中的角色定位时所指出的,政府的功能是行使权力,而不是追求利润。必须在政府担保和不担保的领域之间划出一条明晰的界限,即在政府担保的领域,由政府制定法规,进行相应的规制和监管;而在政府不担保的领域,要建立一整套的所有权体系并保证透明度,让大家明白这一领域是有风险的,就像赌赛马一样[22-23]。另一方面,在完善投资者保护相关立法的同时,要加大现有股票市场规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变“运动式执法”为“常态性执法”,变事后的被动执法为事前的主动执法,提高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不法行为的违法成本,提高现有法律法规对潜在违法者的威慑力度;此外,在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下,政府应该尽可能从对股票市场的过度规制体系中隐身而退,真正意义上扮演一个“中立规制者”的角色,将保护投资者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公平制定股票市场基本规则的同时,将股市的监管职能授予以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自我规制组织,建立一个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的善治体系。
[参考文献]
[1]沈伯平.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与资本市场规制[J].上海经济研究,2005(11):81-85.
[2]Allen F, Herring R. Bank regulation versus security market regulation[R]. the working paper of The Wharto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enter,2001,No.29.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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