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N2N3这一构式表征结构的建构,必须有赖于传递事件所体现的语义内容:在一个句法表征结构里一旦同时出现了动作、动作必定带来的结果、动作结果的接受者,人们就会激活对 这三者之间互动关系的规约性的认识,从而
“N。VN2N3”这一构式表征结构的建构,必须有赖于传递事件所体现的语义内容:在一个句法表征结构里一旦同时出现了动作、动作必定带来的结果、动作结果的接受者,人们就会“激活”对 这三者之间互动关系的规约性的认识,从而接通该形式结构同一定的概念一事件结构自动化 地连接起来的神经认知常规通道,从而促成了这个句法表征结构的形成【12】。正如Goldberg所 说,一个句子的表征结构,是“直接同反映人类经验图景的语义结构相联系的”[5J5。
三、“主事居后‘得’字句”的构式分析 “主事居后‘得’字句”构式的表征结构是:NPl+V+de+NP2+v2∞。按照汉语句子SvO的
认知方式,从句法地位上说,NPI处于施动地位,NP2则是NPl所发出动作的接收者,处于受动 地位,NP2之后的成分则为句子的补语,说明动作的结果、方式等。在句(5)中。主语“她”是 “刺”的动作的发出者,即施动者,“你”是动作的接收者,处于受动地位;“得”作为助词连接v 前成分与V后成分,同时引出V的动作的结果,是两个场景或两个概念的“连接器”。句(5) 中,主语NPl所发出的动作作用于NP2使之产生了“心血横溅”的结果,“得”将动作与结果联系 起来。
(5)她那么轻易残忍地刺得你心血横溅。(张承志《心灵史》) 我们再看下面的句子:
(6)三千米跑得他气喘吁吁。 (7)那件事愁得他睡不着。 (8)接过奖杯乐得王老汉欣喜若狂。
从句法结构上看(6)(7)(8)句同(5)句是类似的,可视为相同的构式,但它们在语义角色的 分配上却不一致。(6)(7)(8)句的共同特点是:(1)NP2是主事,是句中动词动作的真正发出 者;(2)NP2处在受动位置;(3)NPl处在施动位置;(4)动词本身没有致使含义;(5)句子有致使 含义。句(6)中的事件是他跑三千米,跑完后的结果是他气喘吁吁,隐含之意是跑三千米的事
件作用于他使他变得气喘吁吁。心理上三千米的路程相对较为突显,他跑的动作,跑完后的结 果突显度稍弱。句(7)中的事件是他愁,愁的原因是那件事,愁的结果是睡不着。整句意思是 所发生的特定的一件事持续作用于他使他在心理上发愁,愁作用的结果是睡不着觉,相对突显 的是那件事。句(8)中的事件包括王老汉接过奖杯,王老汉乐。整句的意思是得到奖杯作用于 王老汉使之乐,持续地乐,所积累的乐的结果是欣喜若狂。虽然乐与欣喜若狂有语义交叉,但 后者的程度要大得多,是前者持续作用所积累的结果。在以上三句中,虽然NP2在语义角色上 是主事,是施动者,但由于处在动词之后,因此在认知上有了受动的含义。它们都是构式压制 的结果,具体来说,就是当受事NPl和主事NP2进入NPl+V+de+NP2构式后,由于该构式中
动词后带有表结果的补语成分,使得该动词与其他成分共同构建了一个象征有“致使义”的表
征结构,在此构式义的作用之下,受事NPI和主事NP2被分别压制出施动义和受动义。 我们再看下面的句子:
(9)隔壁那帮人不停地唱,唱得我一宿睡不着觉。 (10)他老是讲他自己的事,讲得我都不耐烦了。 (9)(10)两句的共同点是:(1)逗号之前的小句是句子主语,即构式中的NPl;(2)小句表征
的是一个完整的动作或事件;(3)句中的动词表征的是小句中的动作;(4)NP2不是该动作的发 出者,因此不是主事;(5)NP2受到该动作的影响并产生结果;(6)动词没有致使含义,但整句中 包含致使之义。句(9)中的事件是隔壁的那帮人唱,使我听到并使得我一宿睡不着觉。实际上 那些人唱我听原本是两个事件,但由于“我”并不是主动而是被动地听,实际上是不想听,因此“听”不被“我”有意识感知,“我”意识到的只是他们的唱。因此整句表征的是隔壁那帮入不停 地唱作用于我,使我一宿睡不着觉。句(10)表征的是相似的事件:他讲我听。同样是两个事件, 但由于“我”是被动的,因此听在“我”的意识中不被感知,“我”感知到的只是“他讲”。因此整句 所表征的是“他老讲自己的事”的事件作用于我,使我不耐烦。这里“听”是隐含的意思不被突 显,这一点恰恰体现了该构式的整体意义。同样,它们也是构式压制的结果,具体来说,旬中的 动词本身并不蕴涵致使之义,但当该动词与句中其他成分相结合时,一并产生了包含有致使义
的语义内容,从而构建一个隅+V+de+哦+Ⅵ构式,当动词进入此构式时,构式将该动词压制
出致使之义,同时也将NPI和NP2分别压制为主事义和受事义。 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句(1)(2)(3)和(4),它们都是构式压制的结果。 另外,构式语法【5J认为,语言的意义是由词汇义和语法构式相互作用生成的,构式义和
词汇义之间表现为要么一致要么冲突的关系。两者一致时,语义合格,两者冲突时,则通过 压制,要么生成合格语句,要么生成不合格句。我们所讨论的句(6)一(10)中动词所表现出的 致使义都是构式压制的结果。由于构式是整体性的表征结构,进入某一构式的词汇必须符合 或通过压制而符合该构式的意义。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主事居后‘得’字句”构式具有 致使含义,NPl及动词必须能够对NP2产生作用,使之发生情状变化或心理上的改变,如果无 法产生此作用力,生成的句子则是不合格的,如爱、想等心理动词,在理想化的认知状态下,无 法对其作用对象产生致使力,即不能够致使NP2发生情状或心理上的改变;再如“死”等一次性 结果动词。一旦发生就是一次性的结果,再无法对其主体产生任何后续性结果。这样的动词因 其词汇义与构式义严重冲突,而无法进入该构式。所以句(11)(12)是不合格的。(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版权声明:因本文均来自于网络,如果有版权方面侵犯,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