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我们就必须把工作的重心和重点放在如何加强与改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上。只有消除了城乡师资水平的差距,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学校之间在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上的差距,也才能扎扎实实地推进城乡教育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其与城市教师队伍之间的差距,涉及诸多制度和政策改革。从目前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应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机制,强化城乡之间师资统筹统配、合理流动的基本制度。
(一)大力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以利益导向为手段吸引优秀师资向农村流动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使人们形成趋利性的思维方式,即理性经济人成为当代人们行为的主导。在这种背景下,要改变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的落后面貌,吸引优秀人才向农村中小学流动,就必须首先大幅度提高农村从教人员的工资待遇。在2010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为此我们必须在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方面出台硬举措:一是从国家层面应对边、老、少、穷地区的农村教师实行特殊津贴制度,即在现有国家工资的基础上,对在边远贫困地区的从教人员额外再增加一部分经济收入,并且增加的幅度一定要具有诱惑力,能够达到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尤其是到边远地区积极从教的目的。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应针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地理环境的实际,对城乡之间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农村地区之间的教师实行有差别性的地方津贴、补贴机制,即越是到边远、贫穷和艰苦的地方从教,其所获得的补贴和待遇就越高。在现行市场经济背景下,非这两条措施实施,便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师队伍的落后面貌。我们在陕北吴起县的调研也印证了这一观点。吴起县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近年来出现了十分可喜的变化,究其原因,该县从2007年起对农村一线教师实行了浮动一级工资并给每位非本县籍教师每月增加100元住房补贴和每年补助2000元探亲费等政策。正是由于上述政策的出台,才使得该县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出现了“流得进,稳得住”的良好变化。
(二)实行教师身份公务员化,以行政干预方式促进优秀师资向农村流动
义务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其“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基本属性要求其从教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必须依赖于国家供给。从义务教育的这一基本属性出发,仅靠市场调节的方式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远远不够,还需借助于行政干预的手段和方式。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改变现有教师身份,即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身份确定为国家公务员。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运用计划、指令、人事调配等行政方式来对农村教师队伍进行合理补充与加强。
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身份确定为公务员并非不可行。首先,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中有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作为公务员的先例。德、法、日等国都实行教师公务员制度,教师接受公务员法的调整,以保证国家教育职责得到充分的履行,并较为公平地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尤其是日本,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强制性地对教师进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调配,并以此来达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其次,从我国历史和文化传统来看,也有将教师作为公务员的一贯做法。我国古代官学里面的教师皆属国家公职人员,即“官师合一”。新中国成立后,教师也一直被确定为“国家干部”,并在这种体制下较为有效地确保了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教师队伍的补填。再次,从当前的现实性来讲,把教师确定为公务员,并不会影响和冲击我国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也并不额外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从根本上有利于教师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稳定与提升。
(三)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教师素质的形成是一个连续积累和发展的过程。因此,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机制,使其能够不断获得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机会,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十分重要的手段。实践证明,目前我国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水平之所以低下,一方面是因为优质师资来源差,另一方面是由于现有教师队伍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培训。在信息资源和培训机会不对等的情况下,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的差距只能越拉越大。因此,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首先,要从中央政府层面大力增加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专项培训投入,并进一步扩大各种国培计划。其次,省级政府和市地级政府要加强师资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层次和质量。从陕西目前的实际状况看,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主要在区县教师进修学校接受培训。而据我们调查,陕西现有的89所区县教师进修学校中,绝大部分存在经费不足、设备老化、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因此通过他们来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其成效甚微,事倍功半。针对这一实际,我们建议将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全部撤销,而重点加强对省、市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并使之成为承担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主体。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成本,降低政府投入,还可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三是要深化培训方式和内容改革,把平时培训与集中培训、校本培养与教育行政部门培训、理论知识培训与实践技能培养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元、灵活和适切性的培训,切实达到提高广大农村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目的。
(四)继续推行和完善教师特岗计划、支教计划、免费师范生等政策,确保优质教师资源能够及时补充到农村
首先,应进一步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岗计划”旨在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补充困难的实际矛盾,即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聘期3年,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特岗计划”的实施在短短的几年里已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2008年,全国共招聘了6万多名特岗教师,他们覆盖在西部400多个义务教育攻坚县的数千所学校之中。就陕西而言,仅2006—-2007两年间,就通过“特岗计划”为农村中小学招聘了1723名特设岗位教师。这些教师的加入,从学识水平、观念视野到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等,都给农村中小学带来了一股清新气象,并使农村教育的质量在发生潜移默化地提升。因此,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好特岗教师计划。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