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场域的强势存在:学术腐败的深层制度诱因(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王华生 发表于:2010-11-04 11:25  点击:
【关健词】权力场域;学术腐败;制度诱因
1.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的诱导是权学渗透的内在根本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法则的泛化,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世俗化与功利化,使社 会需求变异;市场经济在使社会财富迅速增加的同时,也形成一种片面追求物

  1.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的诱导是权学渗透的内在根本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法则的泛化,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世俗化与功利化,使社

会需求变异;市场经济在使社会财富迅速增加的同时,也形成一种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社会氛围,加之社会预防和控制机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在权力主体牟取各种利益的内在冲动的作用下,使权力寻租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权力寻租是公共权力的拥有者以其所掌握的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不当利益的一种非法行为。市场经济、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应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权力寻租则是把权力商品化,或以权力为资本,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牟取金钱、物质利益和其他非法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物交易、权色交易,和近几年来的权学交易(以权力牟取文凭、学位、学术成果),等等。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诱惑,成为权力腐败的巨大内驱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权力寻租也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由20世纪80年代改革之初权力拥有者利用“双轨”制所造成的价格差牟取不当利益;到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权力寻租”、土地批租转让、资金信贷以及资本市场中的“圈钱”等权力腐败行为;再到近年来学术领域里的“权力寻租”、权力腐败在腐蚀和冲击经济领域的同时,也极大地冲击和影响着学术研究领域这块圣洁的土地,冲击着社会这最后的“良心”。过去人们常说,有钱就能出书,而现实却是有权即使不会写文章也能当主编、发文章、“著书”、“立说”,权力越大,学问就越大;在一些高校和学术研究机构,一些位高权重者尽管学术研究的精力有限,但肯定是学术成果多、成果“品位”高,成果获奖自然也多,这就是对“以吏为师”、“学在官府”的最好注脚。“权力寻租”、权力腐败、权力对学术的渗透由此可略见一斑。
  权力寻租活动是一种“负和游戏”,就社会整体而言,寻租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它所产生的利益。特别是对于学术研究领域就更是如此,它不仅造成了大量的学术垃圾,形成了规模巨大的学术泡沫和虚假的学术繁荣,而且造成了一种经济学中所讲的“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在目前中国的学术界,泡沫学术正在侵吞着严肃的学术领地。一些靠“仕而优则学”起家的“学术权威”和靠“‘著名’的泡沫著作垫起来的‘著名’的学者,不仅支撑着一些“著名”的博士点,而且还把持着学术评审要津。这是当前中国学术腐败中最令人痛心、寒心和忧心之处,因为它意味着种种学术浊流将通过合法的管道肆意玷污神圣的学术殿堂……其直接后果,就是颠倒学术标准……挫伤一批优秀学者的学术积极性……‘著名学者’越来越远离学术,越来越重视学术权力;而没有学术著作却要占有学术权力,便只能营造虚名、制造泡沫学术。这样一来,泡沫学术会越来越多,学术腐败便愈演愈烈。”
  2.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影响,官本位、学在官府,是权学渗透的思想意识根源。权力场域的强势存在和由此所导致的学术腐败,在中国应该说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数千年的封建社会,系统完备的封建思想文化体系,是权力场域强势存在和权学渗透、学术腐败形成的思想意识根源。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封建专制社会的等级制度和人身依附制度,反映在思想意识方面就是对权威的服从和尊崇,即所谓的‘官本位’思想。中国人历来有尊官、畏官的思想意识,知识分子从来就把追求官位的显赫作为人生的价值准则”。“以吏为师”、“学在官府”的传统影响更使学术研究所需的民主氛围极为缺乏尽管新中国建立以来经历了多次思想解放运动,但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知识分子仍不能普遍地确立独立的人格意识和思想深处的平等意识。独立人格的缺乏和平等意识的欠缺,必然地在思想深处残留有人格依附的痕迹,加之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法则的泛化和利益诱导机制的不断加强,必然导致中国当代学术研究中学术原创性的丧失和面对学术腐败所表现出的集体无意识,从而导致当代中国权力场域的强势存在和对学术研究的过分干扰。要抵制权力场域对学术的过分干扰,消除学术腐败,就必须进一步确立民主的学术研究氛围,淡化官本位意识,弱化权力场域,确立知识分子的主体人格和平等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权力对学术的干扰和影响。
  
  三、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用个别权力制约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失控
  近年来,党和政府三令五申、下大力气清除各个领域的腐败行为,各级权力部门也不遗余力阻击来自各个方面的腐败现象,学术界更是口诛笔伐,对学术腐败予以全面围歼。然而,学术腐败却禁而不止、歼而不灭,并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根源,显然是由不受约束的权力而导致腐败;用个别权力制约权力,而导致失控的权力造成了这种状况。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有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他还说:“权力,不管它是宗教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当然,我们认为,就权力本质来说,无所谓善恶,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力量,一种权威和势力,一种一定范围内的驾驭和支配力量,用它来行善它就是善的,用它来为恶它就是恶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它的确有一种倾向于让人自以为是、恣意妄为的一面,因此如不对权力加以严格的限制,往往导致恶的结果。“现代心理学与哲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作为权力的行使者却存在非理性的一面,而且因其受到自身利益的驱动,而使一切权力都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认为:“所有的哲学探讨实际上都是对权力问题的探讨,整个人类文明史,没有任何其它东西像权力那样贯穿于人类整个精神成长过程。在西方,权力话语逐渐成为西方文化中的核心话语,被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所有哲学家所涉及,有的(马基雅维利、洛克、尼采)甚至毕生从事对于权力的研究,从不同方面对其做军事学、政治哲学、生理心理学的探讨。”由此,权力制衡,以权力制约权力,也就成为古今中外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特别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认为,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并且认为,道德约束不了权力,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三权分立、相互制约、权力制衡成为一种民主政治的法治原则。后来,新闻舆论又被当做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参与到了权力的相互制约体系中来。在中国,对于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古已有之,早在西周就创造了“三监”制度,“并成为以后秦汉时的监察御史和刺史制度的渊源。此后中国各朝代都建有权力监督制度,西汉中期开始建立多重监察制度。如御史的监察、丞相司直的监察、司隶校尉的监察等。西汉还发明了中国最早的举报箱。唐、宋、元、明、清的监督制度都有不同程度发展。”然而,所有这一切,虽有一时一地之功效,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权力的腐败与滥用。这是因为,“从逻辑上说,权力监督中的权力,是一种外在的权力,从功能上说,它最多只能起到事后的作用。同时,由于监督权本身也是一种权力,它也必须受到监督。于是就会产生一种监督权由谁来监督的问题。这种监督无限累加的怪圈,是传统监督制度(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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