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值中立以及完全宽容的价值教育之不可能 我们仍然回到本文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在多元价值社会中,如果价值教育应当存在的话,那么它存在的合理空间在哪里?无疑价值教育必须首先关注这个关乎自身命运的问题。
(二)价值中立以及完全宽容的价值教育之不可能
我们仍然回到本文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在多元价值社会中,如果价值教育应当存在的话,那么它存在的合理空间在哪里?无疑价值教育必须首先关注这个关乎自身命运的问题。一种努力就是寻找“价值中立”的价值教育的可能性。
“价值中立”这一原则首先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在他的《以学术为志业》这篇演讲中,他如此描述:“教师不应当是领袖”,“讲台不是煽动家应呆的地方”,教师无权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学生,尤其是政治和宗教信仰,“真正的教师会保持警惕,不在讲台上以或明或暗的方式,将任何态度强加于学生。”这一个原则本来是被马克斯,韦伯为社会科学研究所设立的,但是在这里,韦伯也用之指称课堂上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就社会科学研究的立场而言,所谓价值中立,是指社会科学家在研究时,应当遵循他所研究的对象本身的规律和特点,而不应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为指导去研究。另外,价值中立也指在事实领域的经济科学中,应当尊重存在本身而不要将它们都价值化。这样的立场正如韦伯自己所言,是建立在“科学不关涉终极关怀”的假设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是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将自己的思路严格限定在研究对象的实存中,这种立场某种程度上是为了保持研究的客观性,但是并不代表研究的结果并没有价值性判断或结论。而上文所说马克斯,韦伯为课堂情境所设置的价值中立原则却是在多元价值的背景之下的。他为了解释多元价值,用了一个情境化的描述:“我只想问一句:‘在讲授教会形式和国家形式或宗教史的课程上,如何让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和一名共济会信徒得出同样的价值判断呢?’这样的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在这样的情境中,马克斯,韦伯其实同时揭示了多元价值社会的一种无奈:在一般性的社会交往中,不同价值个体之间的观念认同是多么的艰难啊!
价值教育最基本的意义在于,引导青少年用正确的价值标准来看待社会、人生以及自己的生活、生命,教育他们正确看待社会的作用和认识人生的意义,正确理解生命的价值,懂得关注自己的灵魂,形成自己坚定的信仰,具有健全的人文精神,养成自己的关爱情怀,学会过现代文明生活。③因此,价值教育最根本的根基在于“正确的价值标准”,倘若失去了这一根基,不存在所谓“正确的价值标准”,即所有的价值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并且都是“善的”(good),那么还需要进行价值教育吗?因为人作为精神和意义的存在,无论怎样,只要他是健全的,就必然拥有其自己的价值观念。如果每个人都必定拥有自己的价值,而这些价值都是无差别的“善的”,那么价值问题只需要承认一下就可以了,还需要教育吗?因此,价值教育如果完全处于中立而失去其明确的价值立场,可以说就是在消解其自身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合理性理据。
如此看来,如果站在社会科学研究的立场来对待价值教育,我们会发现,“价值中立”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此“价值中立”仅仅是一个研究的起点,最终还是要透过现象研究、价值澄清等手段得出一定的研究结论,形成价值判断。④如果站在马克斯,韦伯为多元价值设立的课堂情景中,价值中立的教育也是不可能的。这样的情境无疑假设了一种不包含任何内容的价值教育,因为价值中立就意味着价值教育本身在“价值为何”这一问题上采取缄口不言的立场。这样的情境无疑显示出了价值教育的“无能”,规定了一种“无所作为”的价值教育,“无所作为”的教育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为了将这一问题继续深入地讨论,我们再来思考一个与“价值中立”的观念相和的立场,即在多元价值社会中,完全宽容的价值教育是否可能。 首先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何谓宽容。自从以赛亚·伯林奠定了多元价值的理论以来,宽容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最能称得上“共识”的共同价值观了(严肃地说,宽容也因之成为这个时代的顽症)。在多元价值社会中,由于受相对主义等现代思潮的影响,瓦解了原来对终极真理的相信,同时也带走了对价值正当性的判断。在这样的思想之下,任何价值之间都不存在好坏之分,一切的价值都“存在即是合理”,任何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甚至父母都不能干涉。这样的情形就是剥夺价值判断的权利;而对于个体的选择,则要求一个宽容的态度。这种语境之中的宽容,实际上就是放弃发言的权利,甚至放弃判断的权利,因为这个时候的宽容不仅仅是不能反对(这意味着对人的行为的不宽容),同时,也不能判断(这意味着对价值的不宽容)。这样的思路中,必然蕴含着这样的逻辑,我们应当放弃任何的价值事件,不但包括价值判断,甚至包括价值选择,因为如果所有的价值都毫无分别,那选择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话,不但任何的价值內容失去了其存在的正当性,就是价值本身也失去了其存在的正当性。
而事实上,宽容这个词首要的意思包含着相反的意见,因为只有你的意见与别人有冲突时,才谈得上宽容这一回事,否则何谈宽容呢?因此,宽容绝不是无立场,而是有自己的立场,而且别人的立场和自己的相反之时,仍然接纳对方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品格。宽容绝不是“我没有任何意见”,而是“尽管我不同意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然而这种对宽容的理解,又为时下所流行的对宽容的理解所不容。时下所流行的宽容已经狭窄到了限制一切价值言说和交流的羁索。
另外一方面的问题是,各种有益的(或者好的)价值观传播的同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种种挑战人们的道德观念的价值观也流行了起来。如果各种“和谐的”价值体系有利于意识形态所指称的人类共同体的形成的话,那么,若干年来已经显明这些价值观是有害于人类共同体的形成的。不但如此,这些价值观,还否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赖以维系的道德力量,违背了人的社会性的本质,同时也瓦解了现代社会的基本形态。因此,在这样的精神状况下,以无立场的姿态,放弃价值教育的价值引导的功能无疑会带来社会放纵性的毁灭;完全宽容的价值教育有悖价值教育本身的要旨,在根本上是不可能的。
二、多元价值背景下价值教育的转向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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