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接管小组的协同努力,清点工作非常顺利,仅一个星期时间即完成任务,并且发现诸多问题。以下以部门为单位分述之《上海市银行协助接管组清点组工作总结》,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1424。: 1、总务处。接收清点了
经过接管小组的协同努力,清点工作非常顺利,仅一个星期时间即完成任务,并且发现诸多问题。以下以部门为单位分述之《上海市银行协助接管组清点组工作总结》,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1424。:
1、总务处。接收清点了全行印信清册、档案文卷(总行档案文卷历来集中于文书课保管)、人事清册(包括行员工友名册及行员工友保证书清册)、房地产清册、现用房屋部分、营业用器具清册、装修清册、购物清册、现用文具清册、契据清册、存出保证金清册、剩余印刷品文具清册和图书清册等。
总务处原造营业用器具清册分三册:总行营业用器具清册、保管中央信托局营业用器具清册与剩余物品清册。但是问题非常之多,如编写体系混乱,且分列数册,没有整体的统计数字;各室各单位实存家具器皿,多有变更,但均未在清册注明;各收款处原先没有个别移交清册,其营用器具等都分别列入总行清册,所以无法明悉各收款处实际情形等等。于是清点组决定放弃原有清册,就实有家具器物,按件数清点,先分别写成“清点纪录”,然后根据纪录编造统一清册。因为这项工作极为繁重,所以审核组下又分六组,逐屋逐室一一清点,分别制成“清点纪录”,该项纪录一式复写三份,一份实贴各室各单位,一份存庶务课,一份存审核组,总行清点完毕后,即由庶务课会同审核组,根据全部“清点纪录”加以分类统计,同时并巡点各收款处实有家具器物,清查借出家具,清查总行及办事处间互借家具器物,将分类统计加以补充,然后对照原有清册,检查有无遗漏,多或缺之数字及其原因,最后编造一部新的移交清册。
在清点中时常发现问题,如对交通工具清点过程中,发现汽车数量比原清册中少了3辆,经仔细调查得知:一辆凯迪拉克,系前国府参军处出条借去,实际上是1946年钱大钧赠与宋美龄;一辆别克,前市政府开公函借去,事实上系1947年前市政府购交吴国桢使用;另有一辆别克,为前财政局借去,无借条,系派与本行董事长使用。三轮车册列11辆,内有一辆损坏。自行车册列14辆,清点后,除总行自用6辆,各收款处借去3辆,社会局借去4辆之外,另有1辆失窃。
2、稽核处。接收清点了章戳文卷簿籍移交清册、本行证件移交清册、稽核处之其他清册(主要为各项报表清册、各项摘录清册、本行各项账表清册及全体日记表等)。另外,在清点地下室时,发现有83箱上海市银行之账册传票,经查移交清册中仅列“账表清册”2箱,于是对另外的81箱进行了补充登记。
3、业务部。在对所属会计课、公库课、业务课与营业课的审核清点过程中,都发现一些问题,并及时做了纠正。但是,出纳部分问题比较多,如原清册体系凌乱,补贴过多,重要物品漏列,特别是在检查库房时发现:库存数字仅有折合为人民币之数字,而没有在清册内详列人民币、抵库单据、中央银行缺数收条证明书、中央银行完额本票及金圆券等的实存情况;银元未分版别;漏列员工福利会寄存的黄金59两9钱;金圆券现钞及完额本票,抽查时发现有缺额;原清册印章未留印样;前财政局寄存之有价证券很多,一部分已失值,一部分尚有价值,但未过户等。因而建议另造清册。
4、信托部及各办事处。人民银行提出要尽早接收上海市银行的办事处,作为人民银行的营业机构,因而审核组采取分头齐进办法,加快对信托部及办事处的清点效率。全部清点工作于6月21日下午开始,至24日即告结束。信托部情形比较复杂,但事前早有准备,由经手人按储藏处所造底册,按图索骥,进展很顺利。各办事处因范围较小,清点也相对容易。唯有第八办事处,因位于浦东,范围较广,而且兼辖马桥分理处,该地区遭受战事影响较为严重,因而家具散失者甚多,一时不易集中,清点工作不能顺利推进。
按册清点结果,发现多、缺互有,其中也有漏列者,以第二、第四、第七办事处最为准确,信托部次之,第八、第十办事处出入最巨。除责成各经手人员分别将清册更正及盖章外,并另编“点多点缺物资统计表”,以资参考。至于营业用契据,因与账目有关,并经审核组查核,间有短少或漏列情事,由该组另行造表交清点组汇编。尚有办事处与总行间互有借存物件,则除根据实际存贮处所列入清册外,办事处之存总行者亦一并列入各办事处清册,以与账目相符。惟注明“存总行”字样,其借自总行者,则注明“借总行”。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上海市银行内部管理极度混乱,账责不清、贪污腐化等现象也极严重。尽管清点工作繁重而琐碎,但协管小组努力克服困难,认真查核清点,如期完成任务。7月5日,业务部副经理佘方耀和匡受之、员工福利委员会主任委员庄祖苓联名致函军代表程志亮和上海市银行副总经理钱健夫,称清点工作已完成,并呈交上海市银行资财清单一份。程志亮批示:“业经各级主管清查,与原库存相符”,可以遵照规定,将原手条送解国库部,并取回据,送交军代表核定《上海市银行关于交接事务的有关文件》,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964。。 这就表明,对于上海市银行的接收阶段业已如期完成。
三、上海市银行之清理
根据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金融处指示,上海市银行在接收工作完成后,立即成立清理处,进行对外债权债务的清理。7月下旬,上海市银行清理处成立,共有清理人员31名,分为会计、出纳、调查、文书四组开展工作,规定由原经手经理负责清理,军代表进行监督,要求把每日清理情形列表报告;清理原则为“先收回债权,后处理债务” 《上海市银行债权债务清理计划》,1949年7月18日,上海市银行档案Q61-1-1420。。
在债权债务的清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上海市银行于8月18日在报纸上发布通告:对外开始清理债权债务,即“凡与该伪行债权债务未清偿之客户,限自通告日起,一星期内办理”。但因各存户前往结清提存者甚多,为照顾尚未办清手续之存户,25日再次发出通知,“特再延长清理限期七天,自二十五日起至本月底止”。要求各债权债务人在限期内前往该行洽办,以清手续 《为上海市银行清理期限延长》,《新闻日报》1949年8月25日。。
清理处人员经过四个月的工作,终于理清了上海市银行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下首先介绍截至1949年5月29日止上海市银行对外债权的清理情况。
1、交换票据:总数为2 967 324.28元,系上海市银行代收税款当日未及提出之他行票据,除中央银行国库等支票六张计52 390元外,其余经数度接洽而无结果,无从清理。经金融处核示,转入“什项支出”。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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