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之浅见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姚红玲 发表于:2011-08-29 12:56  点击:
【关健词】 政府融资平台 债务风险 短存长贷 短借长投
本文通过政府融资平台的起步探索、推广融合、高速发展三个阶段,深入地理解了产生债务问题的根源:一是机制不健全,二是发展数量增长过快,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认识到了解决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的严重性,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如何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如今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切、众多媒体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虽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万变不离其宗,既不可大惊小怪,也不能掉以轻心。这是前进中的问题,也是风险可控的问题,应把握规律,对症下药,综合诊治。
  一、正确理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更通俗地解释,则是指一种由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工具,它以土地等国有资源和资产作为抵押,以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方式,达到向银行借贷实现融资的目的。
  其形成的背景可以追溯到1994年。当时,我国实行了分税制改革,核心内容是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比例分成,最终的税收比例形成了7:3的格局,最大限度地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拥有了强大的整合国家资源的能力,使国家的经济总量有了很大提高。但也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分税制之前,地方政府拥有比较强大的财政能力,因此在解决地方问题上,拥有现实的执行能力。分税制改革的初衷就是最大限度的增强中央的经济财力,然后中央根据全国和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从而尽量避免地方的局部短视行为。这个初衷是很好的,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一方面是财权层层上收,财权重心上移。另一方面事权层层下放,重心下移。由此导致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财力紧张。地方政府隐性的债务不断增长。同时1994年《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地方政府的发展,推进城市化建设,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投融资体系的创新和探索,将原来财政拨款的项目拿到银行贷款融资,解决地方政府财政不足问题。
  从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历程来看,大体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起步探索阶段。1992至1997年,上海组建了投资开发总公司,在全国率先成立投融资平台。第二阶段是推广融合阶段。1998年至2008年,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签订采取以项目打捆,政府指定融资平台为统借统还借款法人的模式,与安徽芜湖签订了第一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2002年以后,重庆市政府建立了八大投融资公司,也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和世界银行的肯定。于是,各地开始纷纷效仿成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第三阶段高速发展的阶段。2009年,由于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凸显出来了。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被地方政府视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肯定和鼓励。由此,在2009年信贷投放的主体中,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是其中最为活跃、最为引人注目的融资主体。
  据中国人民银行今年6月1日发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指出,2008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地方政府通过平台贷款方式筹集资金,对弥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以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近年来我国应对危机过程中最为活跃的融资主体,有着积极正面的效果,同时也留下一些隐患。但是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可以说,在中国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行融资,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较2008年年末增长25%以上,其中,县级(含县级市)平台约占70%。
  当前,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呈现五大特点:东部地区平台个数较多,中部、西部地区县级平台占比较高;平台贷款增速稳步回落,公益性项目贷款平稳收缩;贷款方式以抵、质押为主,5年期以上贷款占比超过50%;贷款主要投向公路与市政基础设施;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不超过30%。
  然而,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增长过快,贷款规模迅速扩张,相关运营问题逐步出现,潜在风险应运而生。另一方面,由于平台贷款普遍额度大、期限长,用途监督存在一定困难,信用风险仍需予以关注。另外,部分平台运作机制不健全,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自身风险也不容忽视。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在过去的两年多来,从国务院到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等,就如何改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格局,有效发挥市场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监督约束,促进提高地方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地方政府融资风险等,纷纷发出警告,及时提出要求,相继出台举措,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科学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
  早在2009年,受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融资运动。据央行2009年第四季度披露的数据,全国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管理总资产8万亿元,地方政府的负债已达5万亿元。
  当年国家财政部代理发行了2000亿地方债,但对于地方融资需求来说,还只是杯水车薪,需要融资平台来配套。由此产生债务问题而蕴藏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一是实收资本不实,资产负债率过高。一方面,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资本金不实,以及抽逃资本金的现象。另一方面,地方融资平台本身不是金融机构,可以避开有关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但由于有地方财力、土地、信用做后盾,还是比较容易通过发债来获取公众资金,或通过担保获取银行资金,致使资产负债率过高。
  二是平台的治理结构不健全、对外担保占净资产比例较高。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在投融资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发生重大的失误。同时,有些平台承担如招商引资等任务,为完成指标在引资时承诺较多,在引进企业前期建设中,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承担了这些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是部分项目效率不高、偿债责任主体不明确。政府融资平台大多既承担了融资功能,又承担了投资和经营功能。一些地方政府为增强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不仅把土地作为资本金,而且还将大量道路、桥梁以及公园等公益性资产注入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很多建设项目不仅效率低,而且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率低、信贷风险高,完全依赖地方财政收入偿还。即使对经营性项目,不少是配合招商引资,缺乏严格科学的项目论证,容易造成资金使用上的浪费,导致平台的效率低下,投入产出效率过低。加之平台普遍资产不实或质量不高,缺乏自身盈利能力,大部分偿还债务依赖“借新还旧”。此外,部分平台债务偿还的主体和投资失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十分的明确,一旦还款平台发生困难,地方政府会不会出面偿债,也不是肯定。再加上一些平台公司项目过多,地方政府的担保或承诺往往是重复运用,因此对地方平台的担保和承诺实际上是有名无实,一旦平台还贷发生困难,地方政府有没有能力替平台还债也存在变数。 四是多头贷款、相互挪用。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般所需要的资金比较大,因此地方政府往往需要从多家银行分别贷款。有一些平台把分别借来的贷款放在一个统一的资金池里,再根据不同项目进度的情况,随时再提取。如此一来,虽然方便了平台自己的资金使用,但却给贷款银行带来了大的风险。贷款银行既无法对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监控,也无法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更无法追踪贷款的去向。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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