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业结构方面 财政政策具有资源配置的功能,税收也具调节作用。税收对劳动总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用税收调节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特别是有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会增加用工需求。从我
(二)产业结构方面
财政政策具有资源配置的功能,税收也具调节作用。税收对劳动总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用税收调节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特别是有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会增加用工需求。从我国实际看,宏观税负过高,影响了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降低了企业用工需求。税收增长速度连续多年高于GDP增长速度(见图4),据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2008年~2010年间全国税收收入分别为54,219.62亿元、63,104亿元、77,390亿元,同比增长18.84%、16.38%、22.64%,同期GDP增速分别为18.15%、8.43%、16.88%。与此同时,后金融危机时期,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仍然困扰着中小企业发展,且亏损严重。全国工商联《国有和民营企业发展速度及效益状况比较》报告显示,央企税负相比民企税负不到3倍,加上政府补贴、平价贷款等,民企的总体费用不在央企之下,但成本费用利润率民企已经超过央企。在这种环境下,结构性减税和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是题中应有之义。此外,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分权导致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基本没有税收调控权限,不能因地制宜采取差别税率促进地方产业发展。
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使服务业税负过重,制约了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货物和劳务的界限也趋于模糊,货物销售和劳务提供实际上存在重复征税,挤压了生产型服务业的生存发展空间,阻碍了现代物流业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存在抵扣,分工越细,税负就越重,以及出口环节上无法按照增值税实现退税等因素,使得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不利于促进服务贸易产业的发展。同时,增值税在间接费用,如研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以及广告宣传费用等方面没有相应扣除优惠,有碍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和服务业是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主要增长点,而且我国人口庞大,国进民退有碍产业结构调整,不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因为国企集中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主要依靠民营经济,税收作为政治现象在政策上可倾向就业,给予劳动密集型企业更大的优惠,以发展带动企业用工需求。
(三)人力资源结构方面
舒尔茨认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原因不是劳动力数量和资本存量增加,而是人的知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包括对儿童及成人的教育、改善营养健康等。当前的结构性失业一方面就是因为劳动者技能欠缺,特别是新技术人才的稀缺。税收是我国财政的最主要来源,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0%左右,但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迄今尚未实现,时间已推至2012年,而事实上,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4.1%。同时,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狭窄和缺乏,不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发挥其自身优势。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差异也严重制约其工作能力和效率的提高。对高科技人才的技术入股、股票期权等个人所得缺乏税收优惠,不利于调动起积极性。在征收方面,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即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税收优惠也有待完善。
三、解决结构性失业的税收对策
(一)改善分配结构的税收对策
结构性减税,“化税为薪” ,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是提高劳动者收入、改善分配结构、缓解结构性失业的出路。在企业税负方面可通过增值税扩围改革减少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对于市场要素流动的阻滞,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税收环境[6]。通过税率设计,降低间接税比重、强化和优化直接税,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并具备了一定可能性,如此可消减政府生产税收入,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减少对居民消费的抑制作用。针对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垄断行业利润过高、职工工资大幅上涨的现象,可以考虑征收暴利税,使一部分超额利润转化为财政收入用于提高经常性转移,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树立保护低收入阶层, 鼓励中等收入阶层消费扩张,加大对高收入阶层调节和监管的理念,简化税制,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档次,上调免征额,从收入流量、收入存量和消费支出各方面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总体负担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的收入调控功能。将属于投资性和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实行分类所得税按比例税率分项征收;属于劳动所得和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 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率综合征收。对高收入者在消费税方面要突破只向货物征税、不对服务和行为征税的格局,同时推出遗产和赠与税。
(二)协调产业结构的税收政策
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地区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应相适应[7]。推动沿海产业转移和中西部产业承接,发挥区域优势,在税收扶持政策上,淡化区域优惠,突出产业优惠,使区域税收优惠与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协调。对中西部地区的一些重要产业和企业可给予投资抵免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提高资本积累能力和技术更新能力,进一步放宽税前列支费用标准,对不违反法规的融资利息支出都应准予,拓宽融资管道,扩大生产,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对经营发生困难的纳税单位酌情减免,延长再就业优惠期限,进一步降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同时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对减轻其负担是有效且适宜的。
调节产业结构,对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如社区服务业等实施减免所得税、降低营业税税率等优惠政策,境外投资以及劳务输出所得提供税收优惠和减免。对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行业,实行定期免征所得税的特别优惠措施,加快自主创新,减免科技研发税收以及扣除广告宣传费用,吸引劳动力转移。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增值税免征范围从销售自产农产品扩大到深加工农产品等。鼓励农村剩余劳力向种植业以外的大农业方向发展,挖掘第一产业的就业潜力,如城市家政服务业可吸纳农村富裕劳动力,以休闲、观光、度假为主要内容的观光农业也可增加就业。改变过度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减税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增长、消费增长和就业增长相兼容,同时出口转型也可弱化对国外市场的依赖,避免国内劳动力市场遭受国际经济波动的冲击[8]。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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