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句的主语(12例)、宾语(6例)、谓语(2例): (36)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孟子梁惠王上》) (37)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孟子公孙丑下》) (38)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
2.单句的主语(12例)、宾语(6例)、谓语(2例):
(36)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孟子·梁惠王上》)
(37)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孟子·公孙丑下》)
(38)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
(39)孟施舍之守气,又不如曾子之守约也。(《孟子·公孙丑上》)
(40)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孟子·公孙丑上》)
3.作分句的主语(8例)、宾语(10例)
(41)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
(42)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孟子·梁惠王上》)
4.单独成为一小分句(27例)
(43)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孟子·梁惠王下》)
(44)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孟子·公孙丑下》)
二、《孟子》中的“主+之+谓”结构的性质
对于文言“主+之+谓”结构,前人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主谓结构说”和“偏正结构说”。王力先生在《古汉语常识》中认为:“凡主语和谓语之间组合起来,往往算一个句子,如果要使它词组化,作为主语或宾语,还得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上一个“之”字,使它变成偏正词组”(王力,2002)。郭锡良《古代汉语》中也认为在主谓结构之间加“之”,使这个主谓结构变成名词性偏正结构。张世禄《古代汉语偏正化结构》中对“主+之+谓”结构的定义是:“‘偏正化主谓结构’是指一种主谓结构的词组而采取偏正结构的形式的,就是在它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加进一个结构助词“之”因而成为偏正结构的形式的”(张世禄,1959)。以上,王力、郭锡良、张世禄是持“偏正结构说”。而王宁主编的《古代汉语》中认为“加在主语和谓语之间使前后两项之间形成主谓关系”(王宁,1969)。宋邵年、何乐士也持同样的观点。到底“主+之+谓”是主谓还是偏正性质呢?我们希望通过从《孟子》中“主+之+谓”结构的语法功能的分析结果以及《孟子》中的语言事实中得出结论。
(一)前人的“偏正结构说”值得商榷
对《孟子》中“主+之+谓”结构的语法功能的分析,我们不仅看到,“主+之+谓”结构是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充当句子中的主语和宾语的(充当主语占33.3%、宾语19%),而且并没有把“主谓短语”转化为“偏正短语”。例如:
(45)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
(46)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孟子·滕文公下》)
两句话中加“之”与不加“之”,其中陈述与被陈述的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结构关系也没有发生改变,无从谈起把主谓结构转化为偏正结构。就实际的语言事实来说,“偏正结构说”不可靠,例如:
(47)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杨伯峻《孟子译注》)(所以王的不行仁德的政治来统一天下,只是不肯干,不是不能干。)
(48)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德政的流行,比驿站的传达政令还要迅速。)
(49)昔者文王者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關市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从前周文王治理岐周,对农民的税率是九分抽一;对做官的人是给以世代承袭的俸禄;在关口和市场上,只稽查,不征税;任何人到湖泊捕鱼,不加禁止;犯罪的人,刑法只及于他本人,不牵连到他的妻室儿女。)
很明显,以上两个例子中“王之不王”“德之流行”是“主+之+谓”结构,由于受到“偏正说”的影响,把其处理为“定+之+中”结构,把“之”翻译为“的”。但同样的方法在“昔者文王者之治岐也”中就实在行不通了。“天高”可以翻译为“天的高”,“木头燃烧”表面意思也等于“木头的燃烧”,但实质表达了两种不同的语法关系,而且不是以意义来比附语法结构。在实际翻译中,“偏正说”显得捉襟见肘。
为什么会出现“偏正结构说”呢?我们注意到,除去“主+之+谓”结构单独成句或单独成为一分句以外,“主+之+谓”结构总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充当句子成分的。而“主+之+谓”充当句子成分又主要作主语、宾语(在第一种结构“主语·之·谓语”中,它还会粘附“者”字组成者字短语充当句子成分),这些都使得它偏向于名词性。之所以有“取消句子独立性”等说法,也是由于看到了加“之”和不加“之”,“主+之+谓”结构同“主+谓”结构的差异。
(二)我们的观点
综上所述,“偏正结构说”不能够很好地解释“主+之+谓”结构。那么,“主+之+谓”结构的性质就是主谓结构了吗?通过对《孟子》中“主+之+谓”结构的语法功能的分析结果,结合大量的《孟子》中的语言事实得出了“偏正结构说”不可靠的同时,我们也证明了“主谓结构说”的合理性。
1.《孟子》中的数据证明“主+之+谓”的主谓性质
单独成句/复句中小分句 主语 谓语 宾语 状语 与其他词组一起充当某一句子成分 总计
主+之+谓 4 15 0 8 0 6 33
主+之+谓(也) 5 6 0 8 0 3 22
主+之+谓+宾 27 21 0 4 4 5 61
主+之+谓+宾+也 28 20 2 16 0 4 70
总计 64 62 2 36 4 18 186
百分比 34.4% 33.3% 1% 19% 1.2% 9.6%
通过以上分析,“主+之+谓”结构单独成句以及作复句中分句的例子共64例,占总数的34.4%。(在《左传虚词研究》中,“主+之+谓”结构单独成句约占《左传》中的3%,成为分句中的一小句占35%,二者加起来总数占38%,而作主语约占12%(何乐士,1989))。数据表明了“主+之+谓”结构的主谓结构性质。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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