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组织史》编写看当前档案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陈荣光 刘静 发表于:2011-10-10 22:11  点击:
【关健词】《组织史》 档案工作 问题 对策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组织史资料丛书(1987-2010)》(以下简称《组织史》)的编辑出版,档案工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结合实际,总结了在编写丛书过程中发现的目前档案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列举若干实例进行了论述,分析了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为加强党的基础建设工作,整理北京市党的组织发展脉络,为广大党政干部提供一部党建资料工具书,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馆)联合编纂并于2011年6月出版了《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组织史资料丛书(1987-2010)》。
  在此次丛书编纂过程中,北京市档案系统积极参与。北京市档案局(馆)党组书记、局(馆)长陈乐人担任丛书编委会副主任,市档案局专门抽调两名同志直接参与《组织史》综合卷的编写工作;各入编单位的档案处室协助本单位编写人员查阅、复制了大量档案;北京市档案馆及北京市委、市政府档案部门也接待了全市各系统、各单位大量利用者。通过参与此次丛书编纂,我们看到北京市档案工作积累深厚、基础扎实,为《组织史》丛书的顺利出版提供了人员、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但是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档案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按照“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编审方针,丛书编纂方案要求,各单位负责报送本单位的组织沿革、领导人名录等相关内容时必须有档案依据,以供编辑部核实、校对。这一要求,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来说是一个考验,一些单位的问题也就随之显现出来,主要体现在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上。下面重点从收集、整理、保管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收集方面,没有制定完善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或者有相关制度而未能做到切实执行。归档范围不清、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此次《组织史》丛书收录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10年12月,但是直至2011年三四月份,仍有单位未能上交前一年的领导任免职文件,原因是这些文件发文机关直接发到他们的上级单位,上级单位没来得及转发给他们。经过询问,此单位有归档方面的制度,但是档案人员并没有主动去收集归档,而是消极等待,这就造成了一定时期内档案的不完整。
  整理方面,制度不规范,要求不统一,档案整理往往因人而异,时过境迁,当时整理档案的人员已经退休或离岗,利用者便无从下手,使档案变成了束之高阁的摆设,影响档案利用的有效性、准确性。
  保管方面,有些单位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原因,档案资料出现缺失甚至大量遗失等状况,这样一来在《组织史》一书中要追溯其机构沿革、领导机构,难度便大大增加。某单位因机构改革先后隶属于两个部门。在此次《组织史》资料收集环节发现,该单位因档案保管不善,无法提供一份非常重要的涉及某领导职务变动的文件,经过询问两个上级单位,结果前者说已经移交给后者,后者却反映没有查到这份档案。最终,不得不到其他档案部门查阅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档案意识薄弱
  首先,很多单位领导不重视档案工作,认为这不是单位的主业,在人、财、物方面不能给予充分的保证,对于档案工作采取应付的态度,致使很多规章制度落实不力。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只关心与自己有关的档案,这种思想对整个单位档案工作的影响可想而知。其次,此次《组织史》重点收录的是北京市党政机关,因此能看出很多公务员档案意识欠缺。公务员作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推动经济发展、构筑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直接参与者和见证者,也肩负着为国家保存记忆的重要使命。但是很多公务员把应该归档的文件据为己有,或是随意处置,没有意识到其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应该属于所在岗位、所在单位,而这些档案在政府决策、工作查考、编史修志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此次《组织史》必须提供档案材料的编纂要求,很多单位的工作人员刚开始就无法理解:他们认为多此一举,不如直接抄录单位现有的人名录或者其他史志材料来得简单。事实上,经过核对,这些单位上报的材料往往经不起检验,疏漏很多。因为他们所依据的那些材料不具有原始记录性,权威性大打折扣,直接抄录难免以讹传讹,错漏百出。
  (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这里所谓的素质包括档案知识、档案技能、档案道德、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但是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档案从业人员在上述各方面都远不能适应档案服务社会的要求,在整个单位的知识体系中无足轻重。很多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都属于兼职性质,往往一人身兼数职,行政事务类工作比较多,不能把全部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档案工作上。档案管理这个岗位往往流动性又比较强,容易使档案管理人员产生得过且过的想法,也影响了档案工作的稳定性。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策略
  
  (一)档案工作规范化必须要落到实处
  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必须要规范化管理,将档案工作当成一种常态的、持续性的工作,避免临时抱佛脚或有病乱投医。规范化管理,从法律上要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制度上要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
  需要注意的是,实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能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功夫,不能只是按要求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再重新订个卷皮,买些新档案盒整齐地码放在一起就算规范了,而必须要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事实上,很多单位并不缺乏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欠缺的是落实。笔者认为,要改变这个现状可以从监督检查方面着手。档案机关在进行检查时,在检查标准上应有突破的勇气,应该增加一些实际应用方面的考核;机关档案人员也应该加强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补救。除此之外,要积极开展编研等利用工作,这是对档案工作“润物细无声”似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提高、改善机关档案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发利用档案
  档案因其原始记录性,对于我们进行记忆构筑、开展思想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开发利用档案,把蕴含在档案内部的价值以生动的方式展现出来,这是对档案最好的宣传。此次《组织史》编纂,把在党和政府历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档案史料编纂出版,不但为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精神食粮,是开展爱党爱国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也宣传了档案工作和档案意识。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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