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女性的婚姻观探析(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谭志斌 发表于:2012-06-19 12:49  点击:
【关健词】《水浒传》 女性 婚姻观 父权 贞节
《水浒传》作者是传统道德思想的宣扬者,必然同意由男性来操控婚姻,于是在《水浒传》的婚姻关系中安排了几位主持婚配的男性,如:张大户将潘金莲婚配给武大,宋江把扈三娘婚配给王英、把花荣之妹婚配给秦明,这都

  《水浒传》作者是传统道德思想的宣扬者,必然同意由男性来操控婚姻,于是在《水浒传》的婚姻关系中安排了几位主持婚配的男性,如:张大户将潘金莲婚配给武大,宋江把扈三娘婚配给王英、把花荣之妹婚配给秦明,这都显示了作者推崇由男性操控婚姻的认知观念。而且这些婚配都是配合最高利益原则而定的,宋江为了召秦明上梁山入伙,杀掉其元配后又将花荣之妹嫁给他,目的就是为了安抚其丧妻之情并补偿他;又为了实现先前对王英的承诺,便做主将扈三娘嫁给他,一方面是为了证明梁山兄弟信守诺言的特质,一方面也是为了安抚他本欲闹翻的情绪;安排张大户将潘金莲婚配给武大,又透过她和西门庆通奸造成武大死亡的事实,则是为了制造武松杀人复仇的机会而让他终归梁山。除了以男性认知为最高利益的结合,女性面对婚姻根本没有自我表述的可能性,潘金莲以奴婢的身份顺从张大户的婚配,扈三娘以义妹的身份接受宋江的婚配,花荣之妹则无言地接受兄长的婚配,三人都没有反抗的情节论述,只有顺从男权操控的婚姻安排。然而,这种对婚姻认知的偏颇却严重扭曲了作者的创作思维,只要是反抗婚姻的女性,不管其自发的欲念如何,即将她们冠上“淫妇”罪名,完全忽略其内在真正的情感欲望,以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三人来看,她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妇女,潘金莲因为不肯依从张大户的求欢而被婚配给相貌丑陋的武大,对自身的不幸充满愤慨的她必然很难对武大动情;潘巧云虽改嫁给当差的杨雄,但长期独守空闺的落寞必然很难产生夫妻情感;阎婆惜为感恩而给宋江当外宅,本身对他并不存有爱情的因素,只是物质需求的依靠。从他们的夫妻关系来看,都不是缔结于主观的爱好而只是客观的义务,不具备彼此相爱的基础而只徒存婚姻的形式,这是作者在塑造失节女性时的婚姻认知,因为当时社会没有给她们自由选择的权力,而她们追求爱情的欲望却又极为强烈,于是产生了背叛婚姻的畸恋。
  相反,作者对于接受男性婚配的女性却予以肯定,她们顺从传统礼教对女性的约束而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不但能操持家务,也具备协助丈夫的经济谋生能力,甚至还能与水浒男性同伙作战,社会地位远高于被塑造为淫妇的其他女性,如:扈三娘顺从义兄宋江的安排下嫁给王英,两人多次为梁山大军效命建功;顾大嫂原本协助丈夫孙新经营酒馆生意,后来劫牢后共赴梁山;孙二娘原本与丈夫张青以卖肉包维生,后来也与其他水浒英雄成就梁山大业。作者虽赋予她们高强的武艺能与水浒男性并肩作战,却也周延地叙述她们能营利谋生、操持家务的事实,这种强势之下的顺从更突显了男性对女性的制约,与传统礼教将女性限制于家庭内的观念不谋而合。
  (二)贞节自守。关于《水浒传》的主题思想历来有学者提出不同的论点,大都认同是社会底层人民向上位者表达抗议的侠义小说,所以“忠义说”、“革命说”、“农民起义说”、“人才说”等主题纷呈③,而这些论点虽各有所执,却有共同的基础认知——伦理与欲望的抗衡。从《水浒传》中可以读出生存欲望——活不下去的现实压迫与活下去的本能需求,引发梁山好汉聚义的事实;也可以读出享乐欲望,这是一种物欲需求的享乐,展现在他们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行为上;还包含自由欲望,这是一种困苦生活下的群体自由,而非西方所提倡的个体高度自觉的自由。作者如实呈现社会底层人民的欲望,但也重视与之抗衡的社会制约而提出五伦观念,所以每位水浒英雄都具备全忠仗义的精神思维,严守君臣之忠、父子之孝、兄弟之义、朋友之信,这些都是从男性英雄的角度来展现的纲常伦理,而夫妇之情的执行则被转移到女性身上,也就是透过对女性贞节的重视来促成五伦的完整,因此作者非常重视女性的贞节操守。
  作者安排林冲之妻为夫殉节、潘金莲拒绝主子求欢、金翠莲不堪受辱、刘太公之女不愿下嫁等,虽都展示了女性对自身清白的坚持,却也暗示了男性威权对女性的压迫。再看反面的女性形象,作者塑造了多位在婚姻关系中不守妇道的女性,她们的情欲需求是危险的、可怕的,甚至是可能致命的,如:潘金莲对武松示爱不成而与西门庆勾搭,后来共谋毒害武大而被武松砍杀泄愤;潘巧云因杨雄时常当差而与裴如海私通,后来被杨雄与石秀剖心挖肺;阎婆惜因宋江不解风情而与张文远偷欢,还以信和黄金作为交换休书的条件而被宋江一刀砍翻;贾氏因卢俊义只爱学枪使棒而与李固通奸,后来被卢俊义割腹剜心而亡。女性的从属地位使其永远只能配合男性的情欲需求而没有自我,其实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贾氏之所以背叛婚姻,大都是因为与自己的丈夫缺乏感情而追求两情相悦的爱情理想,她们的积极与勇敢是特异于当时的女性的,在两性的关系中往往主动出击,摆脱传统礼教的压抑,成了时代的女强人,她们具有自我、情欲、强悍的特质,是男性眼中具有威胁性的阳性女人。对于这些情欲自主的女性本应给予肯定,但是作者却赋予她们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这种悲剧的根源其实来自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在当时特定的时代,作者主观上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甚至为了维持传统礼教对女性的制约而给予这些不守贞节的女性最严厉的惩罚。这种情节安排其实也再次证明作者的婚姻观除了主张父权操控之外,也强调女性节操的坚贞不渝。
  
  ① 汪远平:《漫说水浒里妇女形象的塑造》,《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1月。
  ② 简瑛瑛主编:《何处是女儿家——女性主义与中西比较文学/文化研究》,台北联合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8页。
  ③ 姚安:《〈水浒〉中的欲望与伦理——也论〈水浒〉主题》,《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作 者:谭志斌,学士,河南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文学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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