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地区在周代一般被认为是淮夷所居之地,[1]134-151西周时期,金文往往以南淮夷、南夷称之,其中以翏生盨所记最为直接,铭曰:“王征南淮尸(夷),伐角(淮舟),伐桐遹,翏生从,执讯折首,孚戎器,孚金,用作旅盨,用对剌。翏生众大其百男百女千孙,其万年眉寿永保用。”角(淮舟)、桐遹还见于噩侯驭方鼎。依马承源考证,角、(淮舟)、桐、遹为南淮夷重要之邦,角在淮泗之会的古角城,(淮舟)在江苏宝应一带,桐在安徽桐城北,遹即《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之雩娄,地在安徽霍邱、河南商城之间[2]60-65,四地均在淮河中下游地区。春秋时期,《左传》所记江淮地区群舒小国,有六、蓼、巢、桐及舒蓼、舒鸠、舒庸等群舒之属。近年发现的蚌埠双墩钟离国国君墓,确定今凤阳、蚌埠一带的确有钟离古国存在。然则更远的商代这一地区又作何种追溯,传世文献的记载实在太少。《史记·夏本纪》有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的记载,王迅先生据此以为夏代这一地区已有英、六等淮夷存在。[3]88不过,司马迁作《史记》时距夏代已有一千余年,其追记的历史或可存疑,即便知道一些小国的名称,但其文化面貌及性质等情况已不可知。所以,从传世文献的角度去探讨这一地区商代的历史,从目前来看几无可能。我们只能用考古学文化研究的方法,通过考古发现和研究的成果,才能使这一段历史不断完善起来。
一、安徽江淮地区商代遗存的发现与研究
上世纪80年代以前,安徽江淮地区有关商代的考古发现集中于一批青铜器的发现,主要有阜南县出土的龙虎尊、饕餮纹尊、觚、爵、斚等,[4]封二嘉山县(今明光市)泊岗引河出土的罍、觚、爵、斚4件,[5]23大约属殷墟最早阶段。1971—1972年,在颖上县王岗、赵集一带,发现一批商代铜器,有爵、觯、觚、车軎等,并有一批仿铜铅器[6]36-41,时代当属殷墟晚期。此外,在六安、肥西、舒城、寿县等地也都有零星发现。近年来的商代青铜器发现反而不多。
除青铜器之外的其他商代遗存,这一地区发现不多,多数是一些考古调查中的零星发现,认识也相对模糊。经试掘的有来安顿丘遗址、肥西大墩孜遗址[7]7-9、亳州牛市集古堆遗址[8]229-239等,这些资料大多未经整理公布,其文化面貌尚不清晰。而1975年试掘公布的含山县孙家岗遗址资料[9]166-168,从器物图判断,其实为周代遗存。
除青铜器以外的其他商代遗存基本上是1980年以后发掘的几批资料。比较重要的有含山大城墩遗址[10]103-116,83-99,发掘面积一千余平方米,发掘报告指出其中的商代遗存有二里岗上层、殷墟一期、商代晚期之别。1985年试掘的肥东吴大墩遗址,发掘面积75平方米[11]14-35,简报第三期遗存属于二里岗上层期。1982年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对六安地区的6个遗址进行了小规模试掘[12]240-299,其中霍邱绣鞋墩一期、六安众德寺二期和三期、寿县斗鸡台四期的遗存被认定是商代遗存。2004年通过对潜山薛家岗遗址历次发掘资料的全面整理,确认了一批商代遗存[13]433-515。此外,2002年抢救发掘的长丰孔店三江坝遗址,是一批年代单纯的二里岗上层期资料[14]。另据介绍,在巢湖市大城墩遗址也发现了商代遗存[15]82-92。
对安徽江淮地区商代考古学文化的系统研究,也是1980年以后才渐有涉及。最早公布的是王迅先生的博士论文摘要[16]55,此后他又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扩展成书[3]。他的主要研究成果是将这一地区的商代遗存分为二里岗下层、上层和殷墟一期、殷墟晚期(殷墟三、四期),并用文化因素分析的方法指出这一地区的商代文化遗存主要包含中原商文化因素、当地文化因素及岳石文化因素,将其定性为有地方特色的商文化地方类型,还作了类型区分的尝试。这种基于对中原商文化分期的标准和研究成果来对这一地区商代遗存进行同类研究,其指导思想无疑是正确的。由于当时所能提供研究的材料过于零星稀少,仅凭中原商文化的分期来作参照,不仅捉襟见肘,往往还会出错,更何况中原地区的商文化分期研究也在发展和不断完善中。其他相关的综合研究很少,仅见发表于《文物研究》上的一篇[15],该文将淮河流域的商代遗存分为商代前期和商代后期两段,并明确指出相当于中原商代晚期殷墟阶段遗址的发现不多,而青铜器发现较多,在文化因素分析方面,认识到这一地区有中原商文化因素、地方文化因素、岳石文化和江南湖熟文化因素。
近年来,随着可供研究的考古新材料的不断增多,以及中原商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安徽江淮地区的商代遗存应可作进一步的探讨。仍然囿于考古资料的缺乏和这方面工作的薄弱,这种认识也只是一种初步尝试,其目的在于发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我们更应该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二、安徽江淮地区商代遗存的分期
这一地区从目前的考古资料来看,绝大多数遗存的年代相当于中原二里岗上层期。早于二里岗上层期的遗存,王迅研究认为有寿县斗鸡台T1、T2第③层、六安众德寺T1第11层。由于试掘面积小,出土器物多为陶片标本,从器物特征判断,与二里岗上层期并无大的区别,单独划为一期并不充分,可并入二里岗上层期。晚于二里岗上层期的遗存,被认定的相当于殷墟一期或略早的有含山大城墩T17⑥、绣鞋墩T1⑥(发掘报告认为是殷墟一期,由于标本较少,仅从尖锥状鬲足判断,年代或可稍早)。大城墩T17⑥:222陶鬲,其形态特征明显早于殷墟一期而更接近于二里岗上层期。《考古学集刊》第6期发表的大城墩遗址发掘报告中的第三期遗物,从出土陶鬲特征判断,其年代显然早于殷墟一期而晚于二里岗上层期,我们可将此类遗存归入中商时期。相当于殷墟晚期的遗存,从众德寺T1⑧、⑨层出土器物来看,仅T1⑨:35鬲足稍似,其余特征因陶片标本较小而不足以确定。同样,大城墩第四期遗物中的T4④:4鬲,则酷似殷墟晚期遗物,而其余的几件鬲,似不与中原商文化为一系统。大城墩遗址T17⑤A:241三角纹陶簋,亦是殷墟晚期流行的器物,但此类器物也存于西周早期,与之共存的陶鬲,形态与中原商文化的相去甚远,但与T4④的同类器物形态相近。通过以上对主要几个遗址单位的分析,可将安徽江淮地区的商代文化遗存暂分为二里岗上层期、中商期、晚商期。其中二里岗上层期的遗存数量最多,分布范围也最广,而殷墟期的遗存数量则较少。(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