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方言的“捉”字及其相关句式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吕昱雯 肖萍 发表于:2012-03-29 09:53  点击:
【关健词】余姚方言介词捉语法化
余姚方言的“捉”可以一分为二:“捉1”和“捉2”。“捉1”用作动词,“捉2”主要用作介词,表示“给予”“被动”“处置”“对象”“连同”“目的”等意义。论文讨论了介词“捉2”的意义、用法及其相关句式。

余姚方言的“捉”字有两个读音,一个念[tsoʔ5],用作动词;一个念[tsəʔ5]。前者意义实在,具有词汇意义,比如:~侬给你|~漏修理漏雨屋面,我们称它为“捉1”。后者意义虚化,只有语法意义,我们称它为“捉2”。普通话表示“抓;握”或“使人或物落入自己的手中”的意义在余姚方言中一般用“抲”①表达,比如:~泥鳅|~蚱捕蝉|老鹰~小鸡|~牢|~勒一只小狗②。此外,普通话的“捉弄、捉迷藏”,在余姚方言相应的说法是“调排、盘猫”。本文只讨论介词“捉2”的意义、用法及相关句式。
  在余姚方言中,“捉2”使用频率很高,用法较为复杂。具体说来,“捉2”有六种语法意义③,下面分别讨论。
  一、“捉2”的分布及意义类型
  (一)“给予”义
  引进所给予的对象,相当于普通话的“给”,例如:我~弟弟一张电影票|我~妹妹一朵头花|我~小狗喂骨头|教师节小朋友~老师送鲜花|我驮起一块米糕~小朋友吃|我~侬一块肥皂,侬去汏汏手。④
  (二)“被动”义
  表示某种遭遇,相当于普通话的“被”,例如:今日我~朋友调排勒一记|我葛衣裳~铅丝钩勒一记|我葛书包~雨淋得溚溚滴|小朋友~渠拉姆妈拷勒一顿|我~渠绊勒一跌,掼得我屁股痛杀。
  (三)“处置”义
  引进所处置的对象,相当于普通话的“拿”,例如:渠~老人出气|侬~渠一眼也没办法。
  (四)“对象”义
  引进所面对的对象,相当于普通话的“对”,例如:渠~侬好,勿~我好|渠~屋里人好,待朋友勿好|我~朋友讲,侬做错事体啷哉|医生~病人讲,要按时吃药。
  (五)“连同”义
  引进动作的对象,相当于普通话的“跟;同;和”,这一意义用作连词为常,多表示并列关系。例如:后日子我~朋友讲好大家去爬山(介词,以下是连词)|我~侬大家去看电影好?|我~同学两个人去游泳|我~姆妈大家到阿姨家里去玩|我~阿哥大家去爬山|因为路线勿认得,我~阿哥大家去。
  (六)“目的”义
  引进行为的对象,相当于普通话的“为”,例如:~侬做事体|明朝讴阿哥来~侬帮忙|我饭~侬烧好啷哉|太阳介好,我~侬浇浇花,晒晒被头|领导~员工发勒1000块福利|我~小人做衣服|妈妈~宝宝织毛衣|我~儿子穿衣服,穿好啷哉。
  二、与“捉2”有关的歧义句式
  一般来说,余姚方言的“捉2”字句什么时候表示给予,什么时候表示处置,什么时候表示被动,界限是比较清楚的。但在以下两种句式中存在歧义。
  (一)“捉+N1+V勒+N2”式
  在该句式中,N1是人称代词或指人的名词,N2是名词或名词短语。该句式既可以表示给予句也可以表示被动句。例如:
  捉渠买勒五斤杨梅|捉渠吃勒一串葡萄|捉渠做勒一只蛋糕|捉渠画勒一幅图画。
  其中,“捉渠买勒五斤杨梅”既可以理解成“(我)给他买五斤杨梅了”,也可以理解成“被他买去了五斤杨梅”。
  造成歧义的原因是该句式中的“捉”既可以表示给与,也可以表示被动。以下两种句式不存在歧义。第一种是“捉+N1+V勒+N2+去”式,该句式中的“捉”,表示给与。例如:“捉渠买勒五斤杨梅去”,表示“(我)给他买五斤杨梅去了”,主语可以是“我”或别人;第二种是“N2+捉+N1+V仔+去+啷哉”式,该句式中的“捉”,表示被动。该句式中的“啷哉”是余姚方言中常说常用富有地方特色的语气词,也可说成“哉”。例如:“五斤杨梅捉渠买仔去啷哉”表示“被他买去了五斤杨梅”。
  (二)“覅+捉+N1+N2+VP”式
  在该句式中,N1是N2的领属者。该句式既可以表示处置句也可以表示被动句。例如:
  覅捉人家窗门开开|覅捉人家碗盏掼破|覅捉人家衣裳弄破|覅捉人家花摘凡。
  其中,“覅捉人家窗门开开”既可以理解成“不要把人家的窗户打开”,也可以理解成“不要被别人把窗户打开”。
  造成歧义的原因是该句式中的“捉”既可以表示处置,也可以表示被动。以下两种句式不存在歧义。第一种是“覅+捉+N1+葛+N2+VP”式,该句式中的“捉”,表示处置。“葛”相当于普通话的结构助词“的”。例如:“覅捉人家葛窗门开开”,表示“不要把人家的窗户打开”;第二种是“覅+讴+N1+葛+N2+VP”式,该句式中的“讴”,意思是“叫”,表示被动。例如:“覅讴人家窗门开开”表示“不要被别人把窗户打开”。
  三、“捉2”的语法化
  我们知道,汉语的介词基本来自动词。“捉”由动词虚化为介词,也经历了语法化的过程。
  “捉”,《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搤也,从手足声。一曰握也。”这是“捉”的本义。《左传》有一例指的就是“捉”的这一意义:公子歂犬、华仲前驱,叔孙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前驱射而杀之。以下诸例反映了“捉”字在古代文献中不同句法结构中的变化:
  (1)我不相犯,何为见捉。(《佛说阿弥陀经》)
  (2)乃多作劲木白棒,选异力精卒五千人为先登,尽捉掊彼山贼。(《抱朴子》)
  (3)郡守果大怒,令人追捉杀佗。(陈寿《三国志》)
  (4)老母捉熊喻。(《百喻经》)
  (5)告家人,合十余人,持刀捉火,自来视之,不知所在。(《搜神后记》)
  (6)此人买姜毕,捉书负姜,骑杖闭目,须臾已还到吴,厨下切鲙适了。(《搜神后记》)
  例(1)中的“捉”单独使用,无后附成分。例(2)中的“捉”置于动词“掊”之前。例(3)中的“捉”置于动词“追”之后。例(4)中的“捉”直接带宾语。例(5)动词短语“持刀”与“捉火”构成连谓短语。例(6)中的“捉”带宾语后与动词短语“负姜”构成连谓短语。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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