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财务公开对促进民主化建设,完善社会监督,预防腐败具有重大法治价值。因此,政府需要深入推行财务公开。同时,由于目前我国政府财务公开中存在些许不足之处,想深入推行政府财务公开,必须要实现财务公开
推行政府财务公开对促进民主化建设,完善社会监督,预防腐败具有重大法治价值。因此,政府需要深入推行财务公开。同时,由于目前我国政府财务公开中存在些许不足之处,想深入推行政府财务公开,必须要实现财务公开的法治化,建立政府财务公开法制保障机制。政府财务公开的具体法治路径有如下几点:
(一)制定《政务公开法》,以财务公开为重点
针对目前政府政务公开尚存的不足之处, 如政务公开的推行较为随意,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政务公开工作过分依赖政策而非法律。由于政策不具有强制性, 也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不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局面。财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亦是如此。从西方国家行政公开化进程的成功经验不难看出,制度化、法治化是其成功的主因。西方国家为了保障行政公开化的实现陆续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如《行政程序法》、《政府会议公开法》等等。政务公开法治化使政务公开成为法律规定的义务,使政务公开具有强制力。然而目前我国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纵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涉及到财政和财务收支情况应该公开的规定尚不明确。因此,需要制定政务公开法,重点规定财务公开的主体、时间等相关内容。建立并且规范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构建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特别是要明确报表体系和内容,同时还需明确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间和目标等。这样方可全面、及时、有效地推行政府财务公开。
(二)确立政府财务公开的具体程序
政府财务公开的具体程序对财务公开的推行也至关重要, 程序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公开是否有效。在政府公开法制保障机制的构建中,不可能对政府财务公开的各种具体程序作出规定。但是, 能够对财务公开程序的确定进行原则性的规定, 从而保证程序的合理。首先, 政府财务公开主体必须要落实相应的公开程序, 不得随意进行公开;其次,政府财务公开的程序要保证内容的及时公开,为保证及时公开, 需在时间上应加以要求, 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再次,政府财务公开的程序要便于财务公开对象了解财务公开的内容, 以便民为原则。
(三)设立专门财务公开监管机构,加强执法监管
政府财务公开的有效推行,还需要设立专门的财务公开监督机构进行监管。在我国政府财务的监督管理一直都是公民关心的热点和各种矛盾的焦点,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的政府财务公开监管机构,并赋予其独立的财务监管职能,对财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监管。也可成立政府财务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专门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管理,其主要的职能可包括:监督政府部门财务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等等。还应规定该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职能,且不受任何个人、组织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干涉。
(四)落实媒体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现今,媒体机构已成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承担了传播新闻以实现公民新闻自由的崇高使命。新闻媒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信息纽带,能够把两端的信息相互反馈。新闻媒体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可对政府的财务信息进行全面、真实的报道。同时,新闻媒体对政府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报道,不受任何个人、组织的干预,记者有优先的报道、采访权,任何个人、组织应该积极配合。
[注释]
①石英华.政府信息披露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1。
②韩长生,胡海峰.实施财务公开强化财务管理[J].中国金融,2003(23):61。
③师高康.陈晓华司长在全国农村财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财务.公开要做到真公开常公开高质量重实[J].农村财务会计,2000(01):05。
④刘广明,尤晓娜.论政务公开法治化的实现[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04):16。
⑤辛向阳.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J].廉政文化研究,2011(01):7。
[作者简介]王伟(1989—),湖南长沙人,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法学专业2008级学生。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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