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国企纠纷解决中延伸社会管理创新机制(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张秀山、施长征 发表于:2011-12-09 10:40  点击:
【关健词】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 利益诉求
在国有企业里,有些纠纷的根源是源于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只是一种表象。预防职务犯罪和侦查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纠纷预警机制的建立,将实现与检察职能的有效对接。预警机制

  在国有企业里,有些纠纷的根源是源于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只是一种表象。预防职务犯罪和侦查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纠纷预警机制的建立,将实现与检察职能的有效对接。预警机制启动的越及时,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就越大。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机关、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但要承担重要的法律监督的分内职能,更应该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在不越权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助推国有企业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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