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政府管理模式重构(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汪来杰 发表于:2012-11-03 20:40  点击:
【关健词】服务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理念;地方政府体制;地方政府管理方式
1.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地方政府组织机构是地方政府体制的载体,任何一种政府体制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组织形态之上。服务型地方政府机构设置要适应地方政府职能的需要,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进行。 (1)实行

  1.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地方政府组织机构是地方政府体制的载体,任何一种政府体制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组织形态之上。服务型地方政府机构设置要适应地方政府职能的需要,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进行。
  (1)实行大部门制。地方政府对“大部制”的需求和认同,缘于“大部制”本来就是对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急剧增长的一种政府回应。西方国家在自由市场经济时期政府部门相当精简,但自从20世纪40年代开启福利国家进程后,对政府的公共服务需求猛增,政府机构也因此膨胀起来。为解决机构臃肿、协调困难、行政成本高的弊端,一些国家开始用“大部制”来整合公共服务部门。就目前我国情况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伴随政治领域民主化的扩展以及社会治理工具的多样化,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地方政府显然要比中央政府感受更为强烈,[2]因此,地方政府对大部制的需求与认同就成为一种必然。但是地方政府如何实行大部制?结合我国实际,由于地方政府同辖区居民行政距离的远近不同,地方政府功能定位和地位隶属的体制也存在差异。省级政府远离社会公众,原则上承担省内重大决策、分配资源、区域协调和监督职能,所以省级政府机构可以与中央政府同构设置,延续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大部制”思路,进行“大厅局”的整合,满足地方发展与资源整合的需要;县(区)级以下政府贴近社会公众,主要承担具体的服务职能,其大部制的建立,在范围上可以更加宽泛,打破传统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同构”、“上下一般粗”的机构设置模式,依托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创建的行政服务中心这一行政模式,将原有的执行性、服务性、监管性的相关机构整合起来,成立若干个与决策部门业务相关联的综合性的服务机构,这既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也有利于合并重复职能、提高部门办事效率、方便公众办事。
  (2)实行“行政三分制”。在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按照“行政三分制”即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要求,对服务型地方政府职能进行分解。“行政三分制”会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因为地方政府实行大部制并不意味着一级政府只有一个决策部门,可以按照大行业、大系统设置多个决策部门,决策部门主要是综合性的,采用大部制,并赋予完全的决策权,负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然后就每个决策部门关联的业务设置若干个像行政执法局这样采用大部制形式的专门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具有执行权和审批权,主要负责执行决策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它和决策部门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并形成一种纵向的制约关系。最后,在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之外,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统一由专门机构行使,以采用大部制为主,主要进行法纪监督、政策评价、会计检查和绩效监督,它和前两者又形成一种横向的制衡关系。[3]这样通过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责任感,解决一些地方严重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弊端,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组织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决策民主化和扁平化、执行集中化和统一化、监督外部化和独立化;通过在组织构架上科学配置决策、执行、监督部门,使地方政府工作形成协调严密的工作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从而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避免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等问题,推动服务型地方政府建设。[4]
  (3)建立“扁平化”组织结构。这是适应了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基于实践性视角,网络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为地方政府构建大部制,打造兼容的政治系统,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提供了必要的工具媒介。一方面,网络技术对地方政府实现全面整合与无缝隙对接、超越部门界限达到信息兼容、共享与交换的“良政”目标开辟了新途径,也使得地方政府大部制行政模式的重构得以实现;另一方面,网络技术使得组织结构的中间层级功能消退,即中间层级的信息传递被网络所替代,导致政府组织结构向“中空化”方向发展,为减少组织层级、促进组织结构扁平化创造了条件。
  顺应信息时代这一发展趋势,从节约行政成本和有利于服务公众的角度,服务型地方政府要减少组织层级,实行省直管县(市)的体制,将地级市所具有的权力绝大部分下移给基层的县、乡(镇)两级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组织的扁平化。这样,在管理流程上,就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政府交易的成本,也避免了多层次行政干预对于市场竞争关系的扭曲;还能够有效降低信息失真或失落率,拉近地方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距离,让地方政府更加贴近民众,为创建具有创新性和快速回应力的服务型地方政府提供活动空间。
  2.服务型地方政府权限的划分。地方政府权责体系的划分是地方政府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体制得以正常运转的动力。而服务型地方政府权责体系的划分主要通过理顺和调整上下级政府间的合作关系体现出来。
  在自利性的竞争博弈体制下,由于公共信任机制的弱化,使得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发生偏离。在重新确立地方政府的公共性以及外在机制和环境之后,各级政府间自身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就成为服务型地方政府建设的关键所在。
  (1)合理分工、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机制。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理分工,早在建国初期就受到了领导人的关注,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于我们的国家建设比较有利。”[5]同时,在宪法和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对中央与地方以及各级政府的关系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无论是在全能政府时期还是分权改革阶段,上下级政府间都未能做好合理的分工合作。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法律和制度的缺失,而是因为在垂直控制和内部决策的情况下,政府间缺乏公共信任基础。垂直控制的行政体制,上级政府具有绝对的话语权,为了实现自身的政治目标,它可以随意改变与地方政府博弈规则,甚至运用潜规则代替现有制度。从而形成所谓“权力本位”的秘密决策的政治体制。而下级政府利用上级监督信息不畅通的优势,往往发挥自身的权力控制优势,为自己谋求政治利益。针对上级的政治考核采取逃避、转移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甚至利用地方的优势与中央讨价还价。 因此,在权力控制的政治逻辑下,垂直控制的行政体制本身就缺乏公共信任的基础,各级政府间只是一种利益博弈和利用的关系。它最终导致政府在政策执行中偏离公共利益,成为政府自身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重要制约因素。要改变这种权力控制所导致政府间公共信任的缺失,各级政府在政策决策和执行中必须引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在政府过程中实行政府与公众共同决策和共同实施,从而把纯粹的权力制约置于公共监督之下。(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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