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务派遣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王艳霞 王超 发表于:2012-03-23 22:46  点击:
【关健词】劳务派遣工 劳务合同法 权益保障 对策
三、保障河北省劳务派遣工权益的对策 1.健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法规政策。《劳动合同法》中对用工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授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界定。因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三、保障河北省劳务派遣工权益的对策
1.健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法规政策。《劳动合同法》中对用工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授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界定。因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联合工业信息、工会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河北省劳务派遣用工实施办法》,对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明确界定:一是明确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劳务派遣的行业范围采取列举的方式进行说明,列举的范围可以采取积极方式,即明确指出允许劳务派遣的行业;也可以采取消极方式,即明确列出禁止劳务派遣的行业。二是明确“相同或相近岗位”的界定标准。对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概念、对哪些工作可以进行比较、怎样评估工作价值、工资差别应包括哪些合理因素等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为界定“相同或者相近岗位”提供依据,使被派遣劳动者和司法部门在实际衡量时有法可依。三是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超过一定时期,必须将他们转为正式员工,确保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完善劳务派遣监察制度。首先,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实行严格资质管理,设立严格的劳务派遣机构许可和审批制度,对包括注册资本金、风险金和人员资质条件等作出规范要求。进一步确定注册资本与实际雇佣劳动规模之间的比例,不能任由派遣单位扩大雇佣规模,防止因雇佣规模超过其实际支付能力而损害劳务派遣工权益。其次,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后支付能力或承担劳动风险责任能力的后期监管。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提高准入门槛,即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执业资格时应获得保险公司、银行及其他有资格进行担保的机构的相应担保。也可考虑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劳务派遣的规模在劳动行政部门交付相应的备付金,以便在劳务派遣单位变更或终止清算中对劳动者实行特殊保护。第三,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检查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评估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引导劳务派遣机构依法规范运作,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予以清理。加大对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执法监察力度,重点监督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和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查处用工单位损害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混岗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
  3.明确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的义务与责任。一是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必须审查劳务派遣工将要被派至的工作岗位的报酬情况,以保证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员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用工单位应该予以配合。二是劳务派遣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内容及标准,并备注由用工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该岗位与类似岗位普通员工的报酬标准,供劳务派遣工和派遣机构参照,同时便于相关机构的监察。三是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包含劳务派遣工与企业正式职工享受同等权益的条款,对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支付、同工同酬、工资增长、职位晋升、保险缴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劳动经济权益的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受到不公待遇时,有权向派遣机构申诉,派遣机构应该依据派遣工的要求进行相关调查,查证属实的,派遣机构应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其最终风险由派遣机构承担。
  4.加强劳务派遣工维权工作。一是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畅通维权渠道。劳务派遣工虽然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用工单位的指导监督下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和企业建设,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河北省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有权参加用工单位的职代会,并享有和正式代表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用工单位要根据劳务派遣工数量,给予相应的职工代表名额比例。劳务派遣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增设劳务派遣工工作委员会或小组,专门研究派遣工权益维护工作,办理有关代表提案和合理化建议。允许劳务派遣工代表参加用工单位与派遣机构的劳务协商,就涉及自身权益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充分发挥工会的集体协商作用。派遣机构的劳务派遣工达到一定规模时必须组建工会,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以工会的形式维护劳务派遣工的权益。派遣机构的工会要代表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及其劳务派遣机构集体协商确定派遣工的工资报酬,合理协调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的利益冲突。用工单位的工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组织派遣工参加各项活动,积极反映并协调解决派遣工的合法诉求,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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