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大型企业基于产业资本有效配置以及融资便利的原因,以参股、控股或人事参与等方式进军金融领域,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同时,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为弥补金融市场资源不足,纷纷加大力度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入股组建地方金融企业。企业(集团)进入地方金融在完善地方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缓解当地金融抑制、改善地方金融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误区和障碍。
一、全国大型企业①产融结合的特点
(一)产融结合投资主体广泛
企业营业收入越高,资金实力相对雄厚,参与产融结合意愿越强。在2009中国营业收入前300强企业中,115家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改革,其中,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首的国有企业106家,以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为首的民营企业9家。特别是营业收入前100名企业中,64%国有大型企业参与实践产融结合。
(二)参股金融机构类型多样
在300强企业中,共有71家大型非金融企业参股商业银行,40家以集团内部企业出资入股方式组建集团财务公司,38家参股证券机构,23家参股或设立保险机构;15家企业组建信托投资公司;13家企业组建租赁公司。同时,部分大型企业组建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服务机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企业介入金融业方式多元
产融结合型企业通过各种途径介入金融领域,包括发起设立、投资控股、参股、并购以及中外合资等运作方式。如联想集团首先选择介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然后成立独资的投资控股公司,再通过该公司参股证券;中信集团、五矿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近几年纷纷通过设立控股公司,整合其已有下属金融资产。同时,许多具有资金实力或经营业绩领先的省属国有、民营企业均通过参股方式投资地方性商业银行,通过中外合资方式组建保险公司,在28家保险公司中,有17家为中外合资型保险企业。
(四)产融结合普遍带有追求规模扩张和便利融资的动机
从客观背景看,企业股权分置改革以及国内金融改革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变化、引导是大规模产业追逐金融、实现产融结合的客观原因。如允许银行上市、证券法的出台、保险公司多元化股权结构改革、信托业的重整、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随之而来的金融机构资本金标准的提高等都引起了金融机构新一轮的增资扩股的需求。但是,从深层次背景动因看,大多数企业投资金融业是希望以金融资本为纽带,实现产业资本不同行业的有机结合。企业拟持股金融企业更多是为产业资本扩张提供便利,更多的强调其融资功能的发挥,产业资本向金融领域渗透普遍带有追求规模的冲动。
二、省属企业进入地方金融存在的问题及障碍
在全国产业投资金融热潮的大环境下,某些省市地区同时面临着为完善地方金融服务组织而亟需本省企业参与投资组建地方金融机构的需要。本部分以海南为地区典型\+②,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分析企业进入地方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
(一)大部分大型企业\+③尚不具备商业银行发起人的资质条件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必须满足“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以及“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的规定要求。2009年,28家业企业中亏损企业6家;平均资产负债率69.4%,其中,13家企业负债率在50%以下,4家企业负债率介于50%至70%之间,6家企业负债率高于70%。按《实施办法》规定,同时满足上述硬条件的企业仅有8家企业。
(二)企业核心主业不突出使入股商业银行潜存较大金融风险
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企业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的情形的,不得作为股份制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调查显示,近一半的企业因主业资源、市场萎缩等因素制约而转向进入门槛较低的房地产业。另外,被调查企业中,营业利润小于主营业务利润的企业有15家,占实际有效回收问卷的83.3%,说明绝大多数企业扩大营业范围后虽然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但多元化经营所要求的成本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条件并不具备,导致出现营业利润还不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情况。在其整体实力存在一定差距、入股意图主要为了浅层次便利融资需求背后,其经营状况一旦恶化极易使风险缓释能力较弱的新设地方金融机构陷入困境。
(三)资金实力不足进一步桎梏企业参与地方金融改革
28家企业资金来源80%依赖贷款,而且是通过将政府低价出让的土地抵押和关联企业的相互担保等方式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来支持其投资项目。调查显示,50%的企业目前持有待开发的储备土地,其中64.3%的企业是通过政府协议出让方式优惠获得土地,14.3%的企业是通过政府无偿划拨取得,仅21.4%的企业是通过正常的招拍挂取得。上市公司罗牛山和海南航空等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都存在集团内部母公司为子公司甚至母子公司间相互担保的情况。这种贷款模式易使企业投资失败风险沿担保链条不断传递,存在引发区域金融风险的隐患。
三、省属大型企业进入地方金融的路径和模式
根据前面的调查分析,无论是直接融资市场还是间接融资市场,海南大型企业进入地方金融都存在严重制约。借鉴国内各地金融改革实践经验,大型企业参与地方金融业改革的路径逐渐清晰:一是长期内需大力培育海南本土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使其尽快满足投资金融机构的条件;二是先参股准入条件较低的小型金融机构,待条件成熟在进一步扩大进入地方金融的路径。
(一)自我成长模式
一是省政府国资委利用手中掌控的国有资产,重组省内大型企业的优势资源,组建一个新的海南大型企业控股集团公司,使之在短期内成为资质合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人。二是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挑选本省具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企业,创造条件和政策,培育它们尽快具备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人资质。三是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在中央国有企业在地方的分支机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借助央企的经济实力,并与央企集团总部沟通协调,与本省现有大型企业一道,发起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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