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利润操纵的现象及对策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蓝文婷 张浩 张矗峰 发表于:2011-08-29 12:25  点击:
【关健词】利润操纵 虚增 现金流量 关联交易 对策
一些企业出于业绩考核、筹资、融资及获取非法利益等目的,往往采取虚列收入、支出等方法操纵利润,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且很可能导致资本市场的信用危机,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企业会计信息应该遵循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企业领导者受利益的驱动,蓄意粉饰会计报表,通过各种手段来操纵利润。常见的企业利润操纵行为有:
  一、伪造单据、虚构销售业务
  这种方式往往表现在年度终了的月度,为了达到既定的利润目标或为了维持企业外在的良好形象,便伪造单据、虚构假的销售业务,以提前确认销售的形式增加收入,从而虚增利润。这种行为不能真实的反应企业经营的真实状况,蒙蔽报表使用者的正确判断能力;这种虚构的销售也无法真正取得现金流入的,还会出现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就是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降低。这种利润操纵的手段在企业中比较常见,主要有两种方式:
  1.混淆会计期间以非真实的销售收入操纵利润。这种做法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树立自身业务逐年增长的外在假象,或者是为了达到目标利润。主要操作手段为:通过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只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货物所有权并未转移也无现金流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达到虚增了销售收入和利润,然后再巧妙的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避免缴纳增值税。因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标,又不增加税赋,可谓一举两得。
  2.虚增存货,增加销售收入操纵企业利润。虚增收入及利润意味着企业需要负担过重的税赋,很多企业都不会愿意这样来增加企业的负担,但出于更大利益的驱动,企业还是会违规操作。
  二、利用关联方交易调整利润
  就以A公司为例,因其是国企改制而成的集团公司,其下属众多分公司、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它们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也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主要表现为:
  1.关联公司之间资金拆借,向对方收取借款利息。按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相互拆借资金,但现实中企业间相互拆借的情况比比皆是,一些企业利用拆借资金调节利润。如A公司,3年间拆借5亿元的资金注入有关联关系的房地产公司,2007年A公司的利润不能达到上市审计利润增长的时候,通过补签借款合同,按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同时开具资金占用费发票给关联企业,增加了企业的利息收入,当年的财务费用大大的减少,出现负数,虚增了营业利润,实际上该利息收入仅仅体现在账簿上的数字,实际上并无现金流入。
  2.通过关联企业相互挂帐,虚增资产,虚减费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长期挂帐不做处理,使得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时候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实际上这部分款项已很难收回,企业应该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一些企业为了操纵企业的利润,往往把这一部分损益通过关联企业转移出去。例如前述A公司因属于国企改制,接管后发现遗留很多坏帐、呆帐无法处理,在2007年开始审计的初始阶段,就把挂帐3年以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企业通过伪造委托书的形式,由债务方委托A公司的关联企业代为支付债务。最终将部分坏帐、呆帐清理干净,而A公司由此虚增了资产,虚减了费用,虚增了利润。
  三、通过人为的调整有关账务调整利润
  1.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调节利润。按照现行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不是企业购买或销售活动的债权,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的应付暂收的款项,但一些企业违背其核算内容,通过这两个科目进行利润调节。例如,其他应收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应该结算而未结算的费用,由于种种原因而长期挂账,以此隐藏亏损。其他应付款中实际有相当一部分是虚列而无须支付的款项,以此隐藏收入。
  2.通过坏账准备来操纵利润。应收账款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对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了企业资金链的畅通。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上市的ST企业就通过该科目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先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后年度企业亏损的时候将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达到扭亏为盈的目的,欺骗了广大的报表使用者。
  3.通过折旧方式变更操纵利润。企业对固定资产正确地计提折旧,对计算产品成本或营业成本、计算损益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在影响计提折旧的因素中,折旧的基数、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两项指标还比较容易确定,但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确定上却较难把握。事实上,固定资产折旧除有形磨损外还有无形磨损,而且企业和行业不同,磨损情况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往往有足够的理由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同时,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只会影响会计利润却不会影响应税利润。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确认收入和费用的特点及标准不同。税法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另有规定,企业降低折旧率只会增加会计利润却不会增加应税利润,对企业现金流量也不会产生影响。
  四、遏制企业利润操纵行为的对策
  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不完善,给企业操纵会计利润,粉饰经营业绩创造了机会。依据前面所述企业利润操纵的现象,企业既然有如此大的空间来对报表利润进行操纵,该如何遏制企业利润操纵的现象呢?以下就前述的操纵现象提出个人浅显的见解:
  1.根据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核查企业销售真实性。出于某种经济目的,企业虚假的销售行为通常在月底或年底的时候体现,且该笔经济业务的数量金额相较以往都会比较异常,可以经过筛选锁定核查的对象。通常企业为了虚构经济业务会完善单据 ,让我们难以发现其真实性,但是,通过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我们可以判定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而虚假的销售通常挂入应收账款科目,且是长期挂账,账目上凸显异常。这样,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将意味着与已经确认为利润相对应的资产可能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表明企业可能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况。此时,可以进一步通过发送往来对账单的方式向对方单位查询,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考虑,对方单位都不愿意回复,由此更加肯定虚假的可能性。同时,通过存货查询,因虚假的销售涉及的存货数额巨大,如该存货的所有权及风险未转移出去,我们就会从账上的销售费用科目中查询到信息,发现企业仍然每月会发生大额的销售费用,与企业账上存货数量明显的不匹配。以上几点可以判定企业未真正的实现销售,只是用虚假销售行为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操纵企业的利润。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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