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研究问题域中,对有些问题的研究力度不够。这就正如林茨注意到的,比较政治学学者对政治领导人与政治精英品格的研究有所忽视。而在亚当·普热沃斯基(Adam Przeworski)看来,对全球化的研究也不充分。第三,有些问题虽然一直得到研究,但是研究的成果并不健全,对一些问题我们仍然找不到有充分说服力的答案。这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权威的产生、维系与运行的问题。比如在亚当·普热沃斯基看来,为什么文官能控制军队?是什么机制使得政党成员凝聚在一起?在这些研究主题上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比较政治学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从研究方法上(指作为理论工具的研究方法,而非具体的技术性的研究方法)看,与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不同的是,在比较政治学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也没有发展出作为一门学科的核心研究方法。正如亨廷顿以及其他许多政治学家注意到的,比较政治学过于受其他学科的影响。比如伊斯顿的系统理论(指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和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主要受社会学家帕森斯理论的影Ⅱ向;而在近30年中,比较政治学在研究方法上几乎受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统治,经济学研究方法对于政治学的这种统治的表现形式就是,理性选择理论作为一种研究路径在政治学研究中的泛滥使用和数学模型的层出不穷。更有甚者,有学者主张用政治的理性选择理论来综合科学模式与释义模式两种传统的政治学研究模式,而这种做法事实上等于是把政治学包括比较政治学的发展命运系于其他学科尤其是系于经济学身上
总之,无论是从理论、研究问题还是从研究方法上看,比较政治学都危机四伏,问题重重。那么造成这些危机的原因何在呢?
三、比较政治学的理论、问题与方法的关系
纵观比较政治学的整个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把它划分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国家研究阶段、20世纪初至二战前的传统研究阶段或多元主义阶段、战后初期至20世纪60年代的行为主义阶段以及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后行为主义阶段。把比较政治学的发展划分为上述四个过程,其标准与依据是在每一个不同的阶段其关注的主流问题、使用的主流研究方法与产生的主流理论,都各不相同。
在现代比较政治学形成时期的第一阶段即国家研究阶段,正如伊斯顿所指出的,“一旦在一个政治体系中规制权力分配的法律得以制定,我们就可以获得政治制度如何运行的准确认识”。因此,这一阶段主要运用正式的法律/制度研究方法,对发达国家的正式制度进行研究。这一阶段政治科学的主要实际任务就是帮助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因此,在这一阶段,在比较政治学的理论、问题与方法之间,三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形成了一种比较和谐与一致的关系。
在传统研究阶段,无论是理论、问题还是方法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这种转变源于威尔逊等人。他们在对正式制度的研究中发现,在正式制度的周围,还存在着大量影响决策的非正式的行为与组织。这种发现使得政治学研究的注意力由正式的法律结构向围绕着它们的非正式的行为转移。因此这一时期政治学的主要学术任务或议题就是描述在政治生活中制度如何运行以及人们如何行为的。然而,如伊斯顿所指的,在这一阶段,“方法在他们看来并不会成为问题,就像这些要求予以特别关注的研究领域一样”。其自然而然的结果就是在这一阶段并没有具有本阶段鲜明特色的研究方法。因此,总体上看,在这一阶段,在理论与问题的关系方面是比较一致的,然而在方法上缺乏与前二者的相互有机联系。
行为主义阶段是一个根本不同于前面两个阶段的学术发展阶段。如果说前两个阶段关注的是制度(不管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那么这一阶段主要关注的是个人以及他们的行为,并把政治行为视为政治科学的基石。与此前政治学研究结构、权力与职责不同,行为主义者研究态度、个性和有形的具体活动(如选举和游说)。为了更好地研究态度和行为,伊斯顿提出了他的系统理论。根据这一理论,他把整个政治过程分解为输入(行动者的要求、支持)和输出(体系层次的政策输出)与反馈,以寻求对他们追问的这一核心问题的回答,即,“为什么个体行为者、组织性的行为者以及民族国家会以他们行事的方式行事?”它的有别于前面两个阶段的主要特色在于;在人的行为中,存在着可被发现的一致性;这些一致性又可以通过经验检测来加以确认;关键是看运用什么方法来进行研究。因此在这一阶段,方法本身也是可以受到质疑的,对方法的要求更高了。总的来看,这一阶段在理论、问题与方法三者之间达成了高度的一致与和谐。但是这一阶段的缺点也异常显著,那就是它过于关注对现状的描述而非关注于对现实问题的解决,用艾萨克的话说就是,它“过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细小琐屑的问题上,对真正重要的问题很少注意”
然而,对行为主义的批评随着美国民权运动与越南战争的相继发生而达到顶峰,对这些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政治与社会生活的重大事件与重大社会问题缺乏远见,导致行为主义走向穷途末路,取而代之的是后行为主义。这是一个真正多元化的时代。从此,学者们一方面对传统的研究主题继续进行研究,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对环境污染、种族、性别与社会平等、核战争等新问题的关注,而这种关注的直接结果就是公共政策的研究得到蓬勃发展,对公共政策的研究又促成了理性选择等研究方法的大量运用。因此,就这一阶段来看,在理论、问题与方法三者的关系上,其发展是比较和谐一致的。
尽管从比较政治学这四个发展阶段的每一个阶段来看,除了传统阶段外,在其他每一个阶段内部,在理论、问题与方法三者关系上总体上达成了一致关系,但在每一阶段内部还是在三者之间有所侧重。在第一阶段,比较政治学主要关注的是理论,即如何建立一个国家的健全的制度;在第二阶段,主要关注的是研究的主题,即非正式的制度与行为;在第三和第四阶段,主要侧重的都是研究问题与研究方法。
另外,如果把整个比较政治学的发展过程看成是一根前后相关的逻辑主线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在理论主线一问题主线一方法主线之间还是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逻辑断裂,并没有在三者之间达成一种和谐的相互推动与促进的关系状态,从理论主线来看,由第一阶段的国家理论、第二阶段的集团理论到第三阶段的行为理论以及第四阶段的公共政策理论,这四者之间找不到一种逻辑上的前后相承的发展脉络,几种理论之间的关系是割裂的;从问题主线来看,由第一阶段的如何建设民族国家、第二阶段的关注非正式组织与行为、再到第三阶段的对个体行为与个体态度的关注、第四阶段对现实问题与公共政策的关注,其间的前后取代、递进与发展也缺乏一种一脉相承的逻辑传承关系;从方法主线来看,第一阶段的制度研究方法(又称制度主义)、第二阶段没有明确的方法、第三阶段的系统分析方法与第四阶段的理性选择和新制度主义等研究方法,同样没有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而一旦某一研究方法占据主流地位,便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即“如果你拥有的唯一工具是锤子的话,那么你周围的一切事物看起来都像是钉子”。如果从这三条主线之间的关系来看,我们也看不到在它们之间有什么密切关系,而事实上它们之间并无任何相互关系,它们之间就像是三条平行线,始终没有出现交叉与重叠的地方。 我们再换一个角度来看。正如在前面的第二部分已经论述到的,理论与问题的产生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学科动力方式,即学科缺陷的存在与学科发展动力因素,促使我们必须对新的研究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新的理论;另一种方式是,现实动力因素,即现实问题的出现需要我们对新的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新的理论,以解决这些现实问题。在比较政治学的理论与问题的双边关系中,我们可以发现,比较政治学的研究问题主要是第二种方式。现实关怀固然重要,但如果一味地关注于现实问题,而不注重学科本身的需要,势必会随着新的现实问题的不断出现而产生一些彼此并不相关的理论孤岛。尽管第二个阶段主要是因为认识到学科研究领域的缺陷并受到学科发展动力(此处动力特指致力于研究领域的完善)的推动来研究非正式的组织与行为,但我们同时也可以发现,正是这一阶段,成了两次学科转变的过渡阶段,也正由于在这一阶段对学科问题的研究力度不足,才导致这一阶段研究成果较少,并成为比较政治学四个发展过程中一个略显次要的阶段。因此我们可以说,比较政治学的问题与理论的发展,既需要现实动因,更需要学科动因。从问题与方法的关系看,在问题与方法之间既要形成一致关系,但又不能把这种关系绝对化。同时,在理论与方法之间,方法固然是产生理论的好的必要前提,但并非是产生理论的充分条件。这里有一个对结构功能主义者误解理论与方法关系的绝妙讽刺:即,一个持结构功能主义倾向的行为主义者看见一只狗在树边撒尿,于是得出结论认为,“树的存在,就是为了好让狗在上面撒尿”。当然,割裂理论与方法、问题与方法之间关系的做法也是不合适的。认为任何问题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研究的看法,与认为任何理论的产生都不需要合适的方法的看法,同样的愚蠢。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