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从历史与现实的层面来看,各宗教之间、宗教的各教派之间的矛盾冲突使得宗教对世界伦理的作用非常有限。各宗教之间的矛盾冲突、宗教的各教派之间的矛盾冲突既包括认识上、观念上的差异与对立,也包括行为实践
其次,从历史与现实的层面来看,各宗教之间、宗教的各教派之间的矛盾冲突使得宗教对世界伦理的作用非常有限。各宗教之间的矛盾冲突、宗教的各教派之间的矛盾冲突既包括认识上、观念上的差异与对立,也包括行为实践上的差异、冲突与对立,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着极其复杂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心理等方面的原因。宗教观念的差异和对立不仅会在不同程度上引发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民旅或种族的冲突,而且宗教的差异和对立常常直接反映了民族、社会或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世界伦理或普遍伦理的建设,首先必须有世界和平的存在,世界和平当然首先取决于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状况,而不是取决于宗教的主观努力。不同的宗教建立在极为不同的哲学或神学理论的基础上,各个宗教通常把自己视为最高的、终极的真理,主张只有自己的宗教才是真正的宗教,常常表现出宗教认识和实践上的优越性、独断性和排他性,从而造成严重的宗教偏执和宗教狂热。要在哲学层面或宗教神学层面消除各宗教之间的理论差异或对立,把各种宗教看作对一种“终极实在”的不同认识,实现各宗教之间的多元平等,不仅需要宗教思想家和宗教领袖有改革宗教、创新宗教思想观念的勇气和智慧,而且需要世界各宗教的广大信徒有相当的知识修养和文化视野,有与世俱进的意识和敢于创新、敢于实践的勇气。当今世界人口60多亿中有近50亿人口持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他们的经济生活状况、知识或教育水平彼此差异甚至相互悬殊,价值观念和民族文化传统极为不同,从这些基本状况来看;要在短期内消除世界各宗教之间的冲突、实现各宗教之间的和平相处是一件不太现实的事情。这就使得各宗教之间的和平交流更多的是停留在宗教思想家(宗教学者)、宗教领袖等少数上层人物身上,不能扩展到广大普通信众之中。世界各宗教之间的冲突或对立如果不能普遍地得到化解,那么宗教对世界伦理建构所能发挥的作用将受到极大的阻碍。
四、简要结语
从根本上说,世界伦理的发展进程受到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进程的制约,因为人们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世界伦理的建构从根本上依赖于人类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依赖于阶级的消灭和国家的消亡。“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只有在未来消灭了阶级和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类才能消灭国家与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才能消除人与人之间根本利益的冲突和对立,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能成为目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这一无剥削无压迫无根本利益冲突的人类社会才会彻底实现人人自由平等、互助、和谐的世界伦理。
宗教在现实社会历史中确实表现出两面性,它既阻碍人类文明的进步,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各宗教也可以产生解放性的、指向未来的以及对人有益的作用,并曾经常这样做过:宗教可以传播对生活的信念、慷慨、宽恕、团结、独创性以及社会义务。宗教还可以促进精神焕发、社会改革以及世界和平。”宗教在世界伦理的建构中确实能够发挥一定的或很大的建设性作用。“各宗教可以通过个人、宗教团体或者整个宗教组织持续地力主尘世上的和平、社会上的正义、非暴力以及博爱。”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具有世界性的宗教已经在这方面发挥了十分有益的建设性作用。1993年8月28日至9月4日,以宗教界领袖、神学家为主体的6500名学者在美国芝加哥召开了“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会后发表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力图在多元民主和平等对活的基础上建构超越宗教的全球伦理或世界伦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各个国家、民族或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方面的普遍联系的不断推进,我们行进在世界伦理建构的路途之中。世界伦理的建构具有多种方式或形式。以基督教为代表的世界性宗教在当代世界伦理的建设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世界伦理的建构决不仅仅局限于宗教;国际学术界也作出了巨大努力。以德国实践哲学家阿佩尔、人类学家H.尤纳斯为代表的宏观伦理学(Macro-ethics),麦金泰尔的德性伦理学,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Discourse Ethics,又译“辩淡伦理”、“对话伦理”)等等无疑也是建构世界伦理的重要理论尝试。正如汉思·昆所说,若没有宗教的贡献,世界伦理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既要看到宗教对当今世界伦理建构所具有的积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充分利用和发挥世界各宗教在推进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推动世界和平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又要清醒地看到宗教本身所具有的历史局限性,充分认识世界伦理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排除幻想和空想,脚踏实地地从人们当前的物质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出发,在人类社会生产实践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
注 释:
The Universal Ethics或者global ethics均有多种译法,可译为“世界伦理”、“普遍伦理”、“全球伦理”、“普世伦理”等;“普世伦理”的译名则带有相当成分的基督教宗教意味和西方价值中心主义的色彩。
参考文献:
[1]汉斯·昆.世界伦理构想(周艺译)[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2]孔汉思.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何光沪译)[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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