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衡:晚清变局之中的直隶州县生涯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赵亦彭 发表于:2011-11-11 08:42  点击:
【关健词】李秉衡;晚清社会;州县生涯;传统政治价值。
李秉衡是晚清时期颇有作为的一位历史人物。由于起身州县,久宦疆寄,此种丰富的政治经历使他对于当时的社会状况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加之他的政治生涯横亘咸丰、同治与光绪三朝,基本涵盖整个晚清社会转型期,因此其个人政治轨迹带有十分浓重的时代色彩。

【作者简介】赵亦彭,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近代史专业2007级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晚清人物与政治。
  
  目下对李秉衡的相关研究,多集中于中法战争李氏任职广西时期与其在庚子义和团运动时期的言行表现,而对于他早年任职州县时期的政治经历则少有关注。作为一位长期任职地方且身处晚清变局之中的传统官僚,其在州县任上的政治业绩虽未如建牙封疆之后纵横捭阖,但一样颇有可称之处。
  
  一、“起家州县”与“久官直隶”
  
  李秉衡,字鉴堂,生于道光十年,祖籍山东福山。乾隆年间迁至奉天海城县岫岩南石嘴子村(今属辽宁省庄河县)。据其自述,李秉衡的政治生涯是从出任基层地方官员开始的,“起家牧令,洊任封圻”[1],是一位有着较为全面的地方理政经验与政治经历的传统官僚。李秉衡出道,并非是通过传统的所谓“科举正途”,而是以“太学生报捐知县”的形式捐资入仕。在随后的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他以其父任所地处清军与太平天国搏斗的前锋,积极参与江南军务,“调江北大营,办理营务处”,后以军功保知县,从而正式开始了他较长时间历任地方州县的官僚生涯。李秉衡最初以试任知县先后署理静海、完县两地。之后,因在任所理政得力,遂被先后出任直隶总督的文煜、刘长佑与曾国藩所器重。同治二年,时任直隶总督的刘长佑“闻公能,调补枣强县”。不久,李秉衡还曾代理武邑知县。其时,由于直隶南部捻军活动频仍,清廷往往派遣罹兵地区的守土官员四出率军围追兜剿,而李秉衡任所恰处于“剿捻”火线,故而又被调赴大名山东沿河一带负责防堵,并就近署理清丰县事。其任内颇为时任山东巡抚阎敬铭嘉许并“以劳奏咨”“及直防解严,乃赴蔚州升任”。曾国藩赴直督任上不久,即对李秉衡“以贤能登荐牍”,并得旨嘉奖。在嘉奖的廷旨中,清廷对时任蔚州知州的李秉衡颇多肯定,认为他“才具、政绩具有可观”“实为直隶出色人员”,对其个人政治素质与施政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同治九年,李秉衡以丁父忧去职。时值李鸿章由湖广总督调补直隶总督任上,虽一再檄征李秉衡,但他坚持守制,故此赋闲长达三年之久。光绪三年,李秉衡被差委办理安州水灾事宜,次年又因直隶大旱且宁津“接壤山左,盗多讼繁”,社会秩序混乱,而特以直隶州衔署宁津县事。之后又先后升任冀州知州、永平府知府。旋因不堪部吏需索而镌职,后以廷旨特授山西平阳府,升广东高廉钦道。由此观之,其早期仕宦经历确如其本人所说,是真正“起家牧令”且就在州县历练的基层官员。也正是这种久宦州县的经历,使其对于下层社会矛盾与社会现状有了切实的了解,为其之后政治思想的最终形成提供了感性基础。
  
  二、以强力维持地方州县的
  社会秩序与稳定
  
  李秉衡早年多任职于基层州县,在这一时期的本兼各职共计十个职衔,其中知县五,知州二,知府二,道一,知县职务占据了李秉衡州县生涯所任职务中的一半。而就任所来看,以上职务居官直隶者八,外任他省者二,可见他的州县生涯绝大部分又都是在直隶度过的,“久官直隶”成为其州县生涯的一大特色。此种特色一方面使李秉衡对于直隶地区的基层社会现状——包括社会经济、风俗、统治秩序的维持、社会力量以及社会矛盾焦点——有着较为直观和充分的了解。但在另一方面,长期供职于同一地域内,也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他的政治视野。在这种长期的基层政治环境中,李秉衡的施政大体上表现出勤于政事、关注民生与对社会矛盾积极消弭三个特征,而其中勤政则更多地集中在对于治所民生与当地社会稳定的积极关注上。
  传统社会体制下的地方政务,大抵分为治安与民生两端,而以治所具体情况不同,所居地的政务侧重在各个时期也多不相同,故而基层地方官员能在政务庞芜之中厘清头绪,施政有条不紊绝非易事,而勤政则是有效施政的先决条件。李秉衡之勤于政事,正是表现在他对于地方政务重点的把握与处理上。他初任州县之时正处于太平天国战争末期,捻军活动尚未偃旗息鼓。当时的直隶南部地区社会动荡,战争造成的相关社会遗留问题丛生,社会治安随之成为畿南各州县面临的一大难题。这种社会治安问题不仅包括对捻军的防范与镇压,同时还有对清廷地方统治秩序潜在威胁的消弭。因此,李秉衡所面对的环境即称危局亦不为过,而其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可能消弭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以维持清廷在基层地方统治秩序的稳固。在前文所述的两种威胁之中,第一种显而易见,积极筹划防务甚至亲历戎马方能起到较为有效的防范作用,李秉衡在枣强境内修葺城防以及在署理清丰县时于运河附近督队打捻即属于此种范畴。李秉衡调补枣强县之前,枣强的城防基本陷于瘫痪,属于罹兵重灾区。李秉衡到任后,积极整顿武备,“粗制旗帜、火器,募丁壮”,并修缮各种工事,“庸工浚濠筑圩”。同时他还积极筹划防务,一改往日州县在面对敌对武装时的软弱态度,“令乡民徙于城内,助登陴”“贼至则树旗帜迎之”,使得枣强县在打捻战场上的军事处境得到了有效的改观,并对捻军造成了一定的压力。而在之后的署理清丰县时,由于承担了一定的军事任务,他“常以偏师渡运河击贼”且“迭有斩获”。这些都是地方官员在面对大规模民众动乱时为稳定地方统治秩序而采取的传统措施。不仅如此,李秉衡对于一些能够对社会秩序稳定造成危害的潜在威胁也颇为注意。当时作为剿捻主战场之一的直隶南部,经过长时间的战乱蹂躏,民生艰难。在遇到有兵差过道的时候,沿途州县往往出现“官诿不知,民匿不出”[2]的尴尬局面。行军兵士给养不足,加上自身军纪涣散,因此兵民冲突时有发生。如此,调和兵民矛盾就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平抚社会紧张氛围进而维护地方统治秩序的重要措施。同样是在枣强县,李秉衡采取通过官府严格监管兵民贸易从而达到双方获益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他通过告示百姓提前准备货物,并由当地政府出面强化监管兵民市场交易的方式,为双方利益找到了平衡点。“先期谕市民多备食物,躬监于市,给值者与以物,务使两得其平”[3]。这一措施在当时收到了切实的效果,因此颇受好评,“兵差相谓曰:尽如枣强,岂惟民利,亦吾利也”[4]。究其关键,正是在于通过强化地方政府对当地市场贸易秩序的监管,在实际过程中消除了造成兵民矛盾激化的各种不利因素与丑恶现象。在此基础之上,得以维系的社会生产与社会诚信又为清廷的战争机器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使之成为一个可以周而复始的有效循环,在弭祸于无形的同时,强化了清廷在地方的统治力量。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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