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洋务派的“和戎”的外交方针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王余辉 发表于:2012-02-11 16:21  点击:
【关健词】晚清;洋务派;“和戎”外交
在外遭列强侵略、内有农民起义的外患内忧的情况下,晚清政治集团洋务派采取了“和戎”的外交方针,展开了一系列备受争议的“和戎”外交。通过对其深入的分析,可看出,洋务派的“和戎”外交与蓄意的卖国投降政策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徐图改革”等层面具有积极意义,在

作者简介:王余辉(1991— ),男,湖南湘西人,湖南师 鸦片战争后,中国卷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遭受的侵略不断加深。在这种“万国侵华”的复杂形势下,晚清政治集团的洋务派以“和戎”为方针,开展了一系列“和戎”外交。这项政策历来争论颇多,本文试从“和戎”外交方针的思想基础、实践、实质与评价等四方面进行分析。
  一、“和戎”外交的思想基础
  洋务派认为中外实力对比悬殊,难以用武力抗敌制胜。曾国藩等人认识到,中国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对手,而是“联成一气”的数个列强,“我能防御一口,未必能遍防各口;能幸胜一时,未必能力持多年;能抵敌一国,未必能应付各国。”[1]认为“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即暂胜必终败”,洋务派清醒地看到了武器、技术在战争中的作用,中国实力不如人,而且中国要应对的是整个西方,因而主“和”。
  洋务派在当时国内外形势的把握上,一是认为外国不会危及自身统治,二是在太平天国等内忧时,要妥善处理外患,可以与外国联合。郭嵩焘认为“洋人之利在通商,无觊觎中国土地之心。”李鸿章认为“洋人所图我者利也、势也,非真欲夺我土地也”。[2]在内忧外患上,洋务派认为“发捻交乘,心腹之害也”,而俄、英等侵略者则是“肘腋之忧”、“肢体之患”,[3]并提出“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的策略。在他们看来,内忧远甚于外患。
  二、“和戎”外交的实践
  谨守约章。洋务派虽然也认识到“所定条款,吃亏过巨”,但鉴于当时中国的实力,都主张暂时接受这些条约,作为处理中外关系的准绳。曾国藩说:“中外交涉,总以条约为凭。”李鸿章说:“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主张在中外交涉中“谨守约章”。这其中有两个方面,一是承认不平等条约中的不平等条款,二是限制不平等条约中各项条款的增加,抵制条约外的“侵渔”。
  以夷制夷。洋务派在接过“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的同时,也接过了“以夷攻夷”、“以夷款夷”的思想,并把它合二为一成“以夷制夷”。洋务派的以夷制夷有三个表现:
  其一,令各国利益均沾,以达牵制之效。在解决同治十三年的“台事”问题上,李鸿章更是提出了“台湾系海外偏隅,与其听一国久居,莫若令各国均沾”的处理意见,试图通过保持列强在台湾的均势,以此达到台湾在主权名义上始终是中国所有。在朝鲜问题上,要求朝鲜国王向列强开关,以此通过列强在朝鲜的均势达到制衡日本的目的。在中国的商业方面也出让部分权力,让各国均沾。[4]
  其二,与强国结盟。李鸿章最早提出的是“联日”抗夷,联合东夷日本对付西夷。李鸿章力主与日本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是他“联日”的开始。重点则是后来的“联俄抗日”,在伊犁交涉上,洋务派有言“何如稍让于俄,借俄以慑倭”,1886年李鸿章提出“我当一意联络俄人,使不侵占韩地,则日必缩手”,企图通过结盟,借强国之力压制他国。
  其三,依靠外国调停作为遏制战争的手段。特别是在面对中日甲午战争问题上,洋务派尽力向各国通报,希望请求各国特别是英、俄出面调停,以此通过外交努力力避中日之间战争。
  三、“和戎”外交的实质
  洋务派在当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采取了“和戎”外交方针,“方今外患日迫,不可不图谋自强”、“忍小忿而图远略”,有着深刻的内涵。
  着眼于和局,为自强创造条件。李鸿章明确提出“处今时势,外须和戎,内须变法”,他们的和戎是为了创造有利于自强的国内外环境。在此方针指导下,洋务派开展了一系列“自强”、“求富”运动。军事上以“自强”为口号,仿效西方建立新式军事工业,创办海军,装备,编练新式陆军,经济上以“求富”、“稍分洋商之利”为目标,建立以官办和官督商办为主要形式的新式民用企业,文化教育上,建立新式学堂,学习西方语言、科技、军事,派遣留学生。洋务派希望用和局来开展自强活动,通过自强活动增强中国的经济、国防实力来达到抵御列强侵略的目的。
  不排斥抗争,而且通过抗争达成较为有利的和局。洋务派在中外交涉中的抗争主要表现有:一、利用不平等条约限制外国侵略。不平等条约是列强强加在中国身上的绳索,但条约本身又是一种双方都应遵守的准绳。洋务派提出 “彼若不守条约而侵占,我之执约而拒之”即利用已有的条约维护尚未丢失的权益。二、利用国际法维护国家权益。郭嵩焘认为熟悉公法为“今日办理洋务机宜”之一,曾纪泽也提出中国“凡遇交涉西洋之事”应“常征诸公法以立言”。洋务派曾多次利用国际法知识维护中国的权益,如中法战争中要求各国不得接济法船,其中尤以1881年曾纪泽运用国际法虎口夺食,迫使沙俄改订条约,为国家争回部分领土主权这一事件的影响最为显著。
  四、“和戎”外交的评价
  第一,“和戎”外交的宗旨是谋求在和平的国际环境中徐图自强,有很大的现实性,与蓄意的卖国投降政策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洋务派对世界大势和中国实力有着比较清醒、理性的认识,反对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以卵击石、孤注一掷,避免国家和民族陷入更深的灾难,这是基于当时中外实力对比和发展变化而产生的,因而有很强的现实性。 
  第二,“和戎”方针有很大的积极性。洋务派把对外和戎和师夷、变法、自强自立联系起来,主张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富强。“和戎”在此实际上是洋务派争取时间、争取和平有利的国际环境,求得自强、自立的一种手段。这项政策为国内徐图缓进的改革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因而有着积极意义。
  第三,“和戎”外交方针也存在一定的消极性。洋务派的和戎外交中包含着唯武器论,奕䜣说:“若用器先逊于人,则临阵更难制胜”。李鸿章认为:“凡行军制胜,海战惟恃船炮,陆战惟恃枪炮。稍有优绌,则利钝悬殊”,把武器看作决定战争胜负的唯一因素;洋务派的和戎外交中包含着“怯敌求和”思想。这种以和误国的例子不少,典型的是1874年的日本侵台事件,面对日本的侵略,李鸿章等人不是认真备战、竭力抵抗,反而说“边衅一开,以后乘危蹈暇,防不胜防”,在甲午战争中也存在突出的避战求和之举。[5]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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