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即巧取豪夺。《旧唐书》和《资治通鉴》对此有许多记载,晚唐文人诗词文赋中也有许多描述。其恶劣行径很多。例如在京城欺行霸市抽商贩份儿钱,以宫市名义强取老百姓财货,又如在近畿派爪牙以皇帝名义派款派丁
后者,即巧取豪夺。《旧唐书》和《资治通鉴》对此有许多记载,晚唐文人诗词文赋中也有许多描述。其恶劣行径很多。例如在京城欺行霸市抽商贩份儿钱,以宫市名义强取老百姓财货,又如在近畿派爪牙以皇帝名义派款派丁四处掠夺等。由于扶立有功,更由于宦官掠取金钱财物也有皇帝的份儿(进入内库),所以皇帝对宦官及手下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仅如此,凡宦官与儒家文官体系发生冲突,皇帝也往往站在前者一边。这是儒家文官体系仇视宦官的又一原因。晚唐在京城做京兆尹或在近畿做地方官不是什么风光事而是苦差使。宪宗元和四年(809),许孟容(753-819)任京兆尹,因左神策军吏李昱贷钱三年不还而判其死刑,但中使只向宪宗说了一句话就被豁免了[12]。敬宗宝历元年(825),鄠县令崔发因中使“殴百姓”便命人逮捕,但结果不是中使被治罪而是县令几乎被敬宗纵容下的宦官们乱棍打死[13]。三
再言第三点。
债帅大多在京城附近方镇如鄜坊(陕西富县)、邠宁(陕西彬县)、凤翔(陕西凤翔县)等地做节度使。其目的,便于敛财却无甚危险。而其他方镇的节度使,也有一些是宦官养子或与宦官交结之人。此外,就是宦官自己做监军以控制地方上的方镇。
监军是宦官伸向各地方镇的一只巨手。从张国刚研究可知,唐代宦官监军在中国古代史上是“空前绝后”的[14]。为什么?笔者认为,是由体制和权力造成的。从体制看,宦官监军在中晚唐以来一直有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以制度言,张国刚发现,宦官监军遍布晚唐所有的五十多个方镇。不仅皇帝政令所及之处,就是那些做事专断的骄藩以及被羁縻的有割据能力的强藩,也有监军身影[15]。以组织言,监军是隶属于皇帝的“自成一统”的独立体系,“是皇帝在方镇的‘常驻大使’,其常设机关为监军使院,监军使为之长,置印。其僚属有副使(副监)……有判官若干员……有小使若干员……还有自己的武装力量”[16]。又有一套优渥的迁转程序。“监军使任职一般为3年,皇帝特赦则可提前调动或连续留任”[17]。从权力看,监军使表面只负监军之责,“但他在方镇莫可与争的特权地位却足以使他权倾一切”[18],扩大到方镇的“一切事务”之中。
必须说明,(1)监军名义上是皇帝“将我腹心之命达于爪牙之士”的使者,但实际上却通过控制方镇节度使的任命权也控制了皇帝并左右了儒家文官体系[19]。债帅现象属于前者,而协助士人如李德裕等获致相位属于后者。(2)监军职责名义上是监察即“监视刑赏,奏察违谬”,但实际上除监察外主要为皇帝敛财也为自己敛财。由于有监军存在,方镇节度使在每年四时节庆(含皇帝诞辰)、入觐调动及助军勋赏时都得进奉。其数额之大,相当惊人。据张国刚言,即便那些以种种借口少给或不给朝廷赋税的骄藩或强藩,在进奉上也不遗余力。“唐代藩镇进奉的数额是十分巨大的,进奉的藩镇甚至比上供的藩镇还要广泛和普遍”[20]。注意,进奉与赋税不同,后者进的是国库而前者进的是皇帝私库。
四
宦官专权的由来,是皇帝的有意授权。
宦官专权是通过宦官中权力最高且最大的四贵实现的。四贵,即两个中尉、两个枢密使,都由皇帝一手造成。前者掌握禁军即神策军军权[21],后者通过侵夺宰相权而掌握实际的行政权即诰命文书发布权。宦官专权与皇帝对宦官的信任以及对儒家文官体系的失望有关。一方面,在皇帝看来,宦官是被阉割的闺阁之臣即家奴,不可能有异心,由他们分享最高权力以保卫自己并聚敛财富,总比让儒家文官体系独揽要好一些。另一方面,儒家文官体系也确实让皇帝不放心。这帮人平日以忠君为题摇唇鼓舌,但一遇大事就不见了踪影且迅速在新朝任职。例如,(1)建中四年(738),泾原节度使姚令言(?-784)发动兵变而德宗“诏集六军”时,由宰相调度的“六军”竟“无至者”[22]。(2)德宗逃往奉天(陕西乾县)追随者只有儿女小老婆和宦官“百余人”[23],满朝儒家文官竟无一个。(3)同年,朱泚(742-784)在长安称帝(国号“大秦”建元“应天”)并组建新朝,其中央机构成员如源休、张光晟、李忠臣、蒋镇、蒋谏、敬釭、洪经纶、彭偃、裴揆、崔幼真……[24]无一不是饱读诗书的儒家文官中人。可能因为有此教训,德宗贞元十二年(796)甫完成对神策军的调整与改编,就马上“特立护军中尉两员”,让宦官窦文场、霍仙鸣(生卒不详)分别做了左右神策护军中尉[25]。这是两中尉之始,也是债帅出现之源。《旧唐书》云:“藩镇节将,多出禁军,台省清要,时出其门。”[26]至于两枢密使的出现,则为宪宗元和元年(806)。从《资治通鉴》可知,最早的枢密使叫“知枢密”,由宦官刘光琦(?-812)担任[27]。枢密,本为皇帝的秘书或传达员,并无办公室之类机构[28]。其职掌唯承受表奏于内进呈,若人主有所处分,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但宪宗变枢密为枢密使并设置枢密院,情况就不一样了,其目的就是为了制衡并侵夺宰相控制的儒家文官体系之权力。有的皇帝对宦官干扰皇权之行为有时也表现出警觉和厌恶,也曾经试图利用儒家文官体系予以遏制,但或由于儒家文官体系与掌权宦官不离不弃的关系而失败,或由于被宦官察觉而作罢。前者如太和五年(831)文宗利用宋申锡(760-833)铲除王守澄却被京兆尹王璠告密,又如太和九年(835)文宗起用郑注(?-835)、李训(?-835)铲除宦官却因争功而引发甘露之变。后者如大中八年(846)宣宗与宰相令狐绹(795-872)密谋以自然减员方式逐步削夺宦官权力因被发觉而不了了之。
宦官参政本来是可控的,但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却导致了尾大不掉。一是皇帝对宦官的绝对信任和依赖。有人说:“宦官是君主的家奴,完全附属于皇权,既无室家妻小之累,又无君临天下之机,即使权势膨胀到极点,也不会从根本上威胁皇权,这是宦官最受信任而难以铲除的根本原因。”[29]很对,但只说明了绝对信任这一半。在我看来,还有绝对依赖而不愿铲除那一半。例如,皇帝对宰相及儒家文官体系的监督,对方镇节度使权力和军队的监督,对天下赋税的征收以及对所有方镇财税(如“羡余”)和进奉的催缴等,都依赖宦官完成。正因如此,有的皇帝虽不满宦官专权也试图缩小其一部分权力,却没有一个皇帝愿意废除枢密使制度和监军制度[30]。二是宦官一旦在制度和组织上成为一个系统,就具备了对皇权的反作用。它既能制衡并侵夺儒家文官体系的权力,也就能制衡并侵夺皇权。敬宗以后九位皇帝的登基,都由四贵操作。甘露之变后一段时间,朝廷“杀、生、除、拜,皆决于两中尉,上不豫知”[31]。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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