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中国儒家传统荣辱观的继承与超越(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冯芸 发表于:2010-10-21 11:16  点击:
【关健词】社会主义荣辱观;儒家荣辱观;继承与超越
在着典型的类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观点,从而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儒家荣辱观精华的结合提供了契机和可能性。 2.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儒家荣辱观以知耻为治教行义之大端的基本特征。把羞恶之心、廉耻之心的培养作为树立

在着典型的类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观点,从而为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儒家荣辱观精华的结合提供了契机和可能性。
  
  2.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儒家荣辱观以知耻为治教行义之大端的基本特征。把羞恶之心、廉耻之心的培养作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键点和切人点
  儒家荣辱观的基本特征是强调耻感意识的培养,把知耻作为人之为人、人之异于禽兽的最基本要求。这符合道德建设的规律,即以知耻为道德底线,在此前提下进而塑造理想人格。儒家这种以知耻为做人之底线。不知耻无以为人的荣辱观为当前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必要的路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无可否认,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道德失范的现象,在道德领域内面临着耻感意识淡化、底线伦理下滑的威胁。从经济领域内时有发生的制假造假、坑蒙拐骗到部分公职人员权钱交易、丧失为官根本准则,从学者学术腐败、玷污神圣的学术殿堂到医生收受红包、回扣药品、中饱私囊,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现象,究其原因,并不是行为者不知其行为的丑恶,而是其内心深处没有强烈的耻感意识,缺失了起码的羞恶之心、廉耻之心。耻感不在。何以为荣?呼唤耻感意识回归,弘扬耻感文化应是当前加强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培养公民的知耻之心也因此成为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根本所在。八荣八耻正是在吸取儒家荣辱观中以知耻为核心的伦理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的发展。在热爱祖国与危害祖国之间,服务人民与背离人民之间,崇尚科学与愚昧无知之间,辛勤劳动与好逸恶劳之间,团结互助与损人利己之间,诚实守信与见利忘义之间,遵纪守法与违法乱纪之间,艰苦奋斗与骄奢淫逸之间树立了荣辱之分的标尺,体现了做人的道德底线,
  
  3.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了儒家“修齐治平”的伦理精神,把个人对民族、国家、社会的责任和自我完善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了当代中国的道德精神
  儒家荣辱观的旨意并不局限于个体的完善,其更为宏远的旨意在于“治国”“平天下”。
  《礼记·大学》中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从个人修身开始,通过实现家庭伦理关系的协调,最终平定天下成为了千百年来无数知识分子尊崇的信条。这样的信条与孟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吲共同构成了儒家“家国同构”的济世情怀,其以修身为本,倡导公忠为国、以身许国、济世利民。这种由近及远、由己及人的道德完善过程对我国的道德建设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强调爱国为民,把个人对民族、国家、社会的责任和自我完善结合起来正是对儒家所追求的个体的完善寓于社会的完善之中,道德要兼善天下,而不能独善其身伦理精神的符合我们时代的最佳阐释。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儒家荣辱观的发展和超越
  
  社会主义荣辱观我国新时期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在传统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其精要,以先进理论为指导,面向时代、面向未来的崭新的道德体系,儒家荣辱观虽然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思想基础和文化资源,但社会主义荣辱观更多则是对儒家荣辱观的发展和超越。
  1.与儒家荣辱观相比,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有内在的自我约束要求,又有外在的制度规范。
  儒家荣辱观进行道德教化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主张修己安人、反省内求、克己慎独,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致矣。”强调自律在道德培养和道德生活中的决定性作用,认为只有建立在道德主体自觉愿望上的行为才是真正的道德行为,否则出于外部强制力量而不得不为的行为,算不上真正的道德行为。这也成为儒家德治思想的源起,既然人本性善,那么通过自尊修己、人格自律就可实现道德教化、社会和谐。外在的制度、法律自然成为多余。但是我们当今时代的荣辱要求已经不仅仅是古代先贤心目中的为仁由己、修身自律。尚荣弃耻应该成为全体社会成员遵循的基本义务。因为在一个通过契约联接起来以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合作体系中,要保持这个社会合作体系的有效运转,就必须遵守体系的规则,否则合作的链条就必然断裂。因此诸如守法、诚信就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东西。既然扬荣恶耻不仅仅是一种主观意识而实际成为了客观义务,新时代的荣辱观除了寻求道德的内在约束外,必然要寻求制度的规范作用,使荣辱标准具体化于各种制度中。形成各种正式的行为规则。使之得到切实的执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其深远旨意正在于使人们良好的心理状态与良好的制度环境相互呼应、相互塑造,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法治国家的德治前提。
  
  2.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对人类道德共识的肯定,又有社会主义道德特性的阐发。
  社会主义荣辱观冠以“社会主义”之名,是因为它既体现了人类道德的普遍准则,而且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阐发了其道德的社会主义特性。
  首先,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一个体系的构成因子,共同组成了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
  其次,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地体现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决定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内在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伦理反映。就八荣八耻的内容来看,其中“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艰苦奋斗”承袭了社会主义“五爱”的道德规范,生动地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南粤论文中心__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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