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还是协调:城市化与文化遗产保护(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贺云翱 发表于:2015-01-26 12:26  点击:
【关健词】城市化;文化遗产保护;城市遗产;文化多样性
3 国际范围内文化遗产事业为什么会兴起? 当代文化遗产事业的兴起,首先是出于对工业化所带来的危机的抵抗,包括文化信仰危机、文化传统危机、自然环境危机等;其次是对全球化所带来的危机的抵抗,包括文化趋同化危

  3 国际范围内“文化遗产”事业为什么会兴起?
  当代文化遗产事业的兴起,首先是出于对工业化所带来的危机的抵抗,包括文化信仰危机、文化传统危机、自然环境危机等;其次是对“全球化”所带来的危机的抵抗,包括文化趋同化危机、文化商业化危机、“文化帝国”危机等;最后是对“现代化”所带来的危机的抵抗,包括物质过度消费化危机、自然资源枯竭性危机、金钱崇拜性危机、传统与现代对立所造成的心理焦虑和文化迷茫危机等。
  从世界城市化历程而言,城市遗产保护涉及文化多样性的意义、人类的良心和道德建设、代际责任、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知识经济、文化安全等多个方面,其重大价值不言自明。举例而言,特色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生命力所在,而文化遗产在保护城市文化多样性和文化特色性方面有着不可取代不可复制的重要作用。
  文化遗产在建构、证明、凸显城市文化多样性方面有着非凡的地位。从“时间态”上说,城市遗产代表城市不同时代文化形态的共存,它保持着城市文化过去、今天和未来的共生性、连续性、传承性、对比性、互补性;从“空间态”上说,它见证着适合不同城市、地域、民族、国家的文化模式——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不同文化模式的共生性、交流性、互补性、互赏性;从“结构态”上说,在城市时代,任何一种具特征性的文化模式,其结构实际都是多元的,包括其历史性的、本土性的、融摄性的、创新性的,而能够揭示这一过程和成就的,也同样离不开文化遗产,尤其是那些拥有悠久历史的城市,其文化遗产在其中更是起着主干的作用。
  4 中国城市化与文化遗产保护
  令人深为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城市化进程中,破坏、毁灭城市遗产的行为层出不穷,唯金钱和商业价值在许多城市中成为发展指向,城市失去特色、失去灵魂、失去“家园”、失去根基、失去文脉。一些城市的主政者认为,“保护”和“发展”是你死我活的关系。然而,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完全可以“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文化遗产不是代表着死亡,城市作为活的文化生命体,文化遗产也是这个生命体中的有机构成和核心动力资源,为此,习总书记才说“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当前,城市遗产保护主要是三大问题,其一,旧城改造中的遗产保护问题;其二,历史城镇发展中的遗产保护问题;其三,原农村地区在迅速城市化过程中的遗产保护问题。根据我们的实践观察,在城市建设、改造和城市空间扩展过程中,文化遗产与不同现实利益的博弈可谓惊心动魄,最后被牺牲的往往是文化遗产。资本的力量、民生的物质需求、土地资源紧张、保护经费无法落实、发展策略的失态、GDP指标压力、执法的无力、专业人才的匮乏、人们良心的失守等等,都是文化遗产被牺牲的原因。在此过程中,我们尽管可以理解有许多出自无奈,但文化遗产工作者仍然对此倍感痛心和无力。
  2012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发现,近30年来全国消失不可移动文物40000多处,其中50 %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我国目前有230万个村庄,但是到2005年时古村落只剩下约5000座,而2004年公布时竟然已不足3000座,7年时间内又消失了近50 %[4] 。截至2012年7月,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仅有1/4,全国文物管理干部平均每县不足3人;全国文博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仅5.7 %,中级职称的仅14 %。[5] 据统计,截至2012年7月,中国考古专业工作者不到2000人,其中有国家考古领队资格的人数仅1000人左右。而法国仅其国家考古研究院就有2000多人;以色列国家考古文物局有1500人,其中考古专业人员有500人。[6]由于我国大多数城市考古人员奇缺或根本就没有考古专业机构,近30多年来地下文物流失无数,据资料反映,我国目前民间收藏的文物总量可能已经不亚于国家收藏总量。在地下文物大量流失的过程中,未经考古发掘的科学的文化资源之损失可谓惨重而永久无法得到弥补。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成绩,看到希望,毕竟国家高层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越来越重视;毕竟社会有识之士对先人的创造还保存着一份敬畏、一份感恩,对后人还保留着一份责任,一份交代;毕竟世界城市化进程中强调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时代潮流;毕竟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体系。全国目前拥有着大量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风景名胜区”、“老字号”、“博物馆”及数以千万计的可移动文物,还有大量的历史园林、历史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世界遗产、水利遗产、红色遗产、历史古籍、历史档案等文化遗产类型,它们许多都保存于城市之中。如目前,我国确认不可移动文物点有70余万处,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4处、省级8831处、市县级58371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30处(含扩展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109处。我国还拥有不同类型的博物馆4165家、国家级珍贵古籍11375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26座等等。这些成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可能未被计入GDP,然而,离开它们,中国何以谓之“中国”?中华民族的文化家园何在?文化血脉何存?每座城市的建设者们都应当以高度的“文化自觉”精神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我们的城市之根、城市之魂,让城市化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同步发展,让新的城市景观与城市历史景观和谐共生。
  特别让人欣慰的是,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地位及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反复强调,指出:“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也一定能够创造出中华文化新的辉煌。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7] 习总书记还在2013年8月提出“四个讲清楚”,把包括文化遗产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提升到了空前的高度:“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8] 从以上要求出发,离开作为中华传统文化重要载体和现实反映的各类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遗产等,这“四个讲清楚”是无从表达和获得实证的。可以说,我们终于扭转了近代以来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贬斥化、污名化、妖魔化甚至毁灭化,这真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艰难过程。我们将可以看到,一个以“印欧”为代表的文化文明体系与一个以“汉藏”为代表的文化文明体系终于可以在世界上进行真正的对话,各竞光辉,互补短长,协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文化遗产,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城市,为了中华民族,也是为了世界不同文明的和谐、和平发展尽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广州毕业论文代笔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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