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现代化共生性发展道路研究(2)

来源:南粤论文中心 作者:庄荣盛 发表于:2010-10-22 11:28  点击:
【关健词】后危机时代;共生性发展;农业现代化道路
(四)农业产业安全问题凸显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民务农积极性消退。合作社是帮助小农进行现代农业建设得很好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

  
  (四)农业产业安全问题凸显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民务农积极性消退。合作社是帮助小农进行现代农业建设得很好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致富作用有限。农业实行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虽然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订单有保护价,但是农户却不能分享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因此,随着农业生产成本日趋上升,收益逐渐下降。农民的务农积极性逐渐消退。另一方面,中国农业缺乏国际竞争力。发达国家的涉农跨国公司控制农产品国际贸易。世界小麦贸易的70%、玉米的90%,大豆的70%均被少数跨国公司控制,他们利用其垄断地位控制市场和价格。同时,国际农业竞争已经成为以涉农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链之间的竞争,竞争的焦点是对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和未来农业发展主导权的抢占。外资对我国大豆加工和贸易的控制不断增强,并逐渐控制我国油脂产品市场;在大豆产业之外,外资在粮食、畜牧业等领域逐步渗透,并且扩展到了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其操控能力正在向纵深发展(种苗、农资、加工、销售等)。
  因此,中国不能简单地追随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道路,重蹈发达国家传统农业现代化的覆辙。我们要思考、设计和规划一个不同于过去的新的农业现代化的未来。
  
  三、走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共生性发展之路
  
  后危机时代,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该走具有自己特色的共生性发展道路。所谓农业共生性发展,在农业生产组织上,要充分发挥各农业生产主体的优势;在农业生产上,要与生态持续之间互相促进与共同发展;要增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信任;要充分发挥食品短链和现代食品产业长链两种产业链模式的优势。
  
  (一)利用农民、农民合作组织、国内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国际农业跨国集团的各自优势。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业生产者以及各种农业生产组织在共生中发展
  美国99%的农场实际上都是家庭农场,拥有81%的耕地,83%的谷物收获量,77%的农场销售额,而且家庭农场的比重还在提高。英国早期以雇工农场为主,二战以后也逐步转为家庭农场。到20世纪70年代已经超过60%。因此,家庭农场是国内外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保护农业就必须要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但是,在农产品生产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广大的农户亟须建立自己的组织,帮助他们从事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和营销,实现增产增收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近几年,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应运而生。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现阶段,“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还很难成为联结农户与市场的主导形式。当前农民自发组成的合作社除了资金融通遇到困难外,它们在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标准化、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信息搜集以及经营网点分布等方面,都与专业化的大公司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必须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户与合作社在共生中发展。
  “公司+农户”在联结农民与市场方面是一种重要的契约联结方式。公司使农民的产品提高了科技含量,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收入相对有保障。但也必须正视“公司+农户”这种契约联结方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公司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农户是希望自己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能卖个好价钱。在交易中,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分散的个体小农户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谈判地位严重不对等,双方的利益格局在很多情况下是失衡的,是一种不平等的互利关系,很难实现共生性发展。
  分散、弱小的农户应该联合起来组成合作社,在与农业龙头企业的交易中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谈判地位。许多地方的实践经验证明,“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是当前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可行的和现实的途径。作为合作社社员的专业农户对技术、资金、信息、销售渠道、品牌等“统”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龙头企业来满足。同时,龙头企业也需要规模化的、质量有保证的原料基地,以避免与单个农户打交道的一次性博弈的弊端。如果合作社能在某种或某些种农产品的销售上占有相当的份额,在市场上形成“合法的垄断”,既可以满足龙头企业对原料的需求,也增强了合作社的谈判地位㈣。这样就能使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建立共生性关系,最终实现共生性发展。
  对于农业跨国公司,我们应当看到一些有益影响。但是,农业跨国公司也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对这些负面影响不积极加以防范,可能会给驻在国农业发展甚至整个经济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和挑战,甚至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产业国际合作的监督和审核,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建立外资并购境内涉农企业安全审查机制。
  
  (二)创新农业技术与农业制度,使农业生产与农业生态环境在共生中发展
  1、以农业公共技术的提升与创新,来发展替代传统农业的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政府应当积极转变角色,充当技术创新的推动者,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通过技术手段,对农业废弃物等可以再次利用的资源进行有效利用,提高其经济价值,将“负担”变成可有效利用的“资源”。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2、遵循共同利益最大化前提下实现农业生产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创新农业制度和政策。其一,为了控制农业生产的负外部性,制定合理的“农用化学品输入税”,是一种有效手段。例如,为控制农业污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许多成员国已开始对农用化肥和杀虫剂征税。其二,为了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有利于环境的生产方式,农业生产的正外部性所产生的利益要让农业生产者获得全方外的补偿和支持。一是对减少负外部性产生的生产方式和行为进行补贴。享有这种补贴的对象有:科学施肥施药、采取最佳管理措施者、采用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者、主动进行污染处理且达标排污的畜禽养殖者等。二是产品价格补贴。对于环境友好型农业投入品进 行价格补贴,降低这些产品的价格,刺激农户选购环境友好型产品。三是正外部性的生产活动补贴。对退耕还林还草、构建人工湿地与氧化塘、实施生态农业工程、建立农村废水垃圾处理场和畜禽粪便处理加工场等进行补贴。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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