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深受儒家“事死如事生”的孝道观念影响,其中农村的土葬礼仪是最为繁缛、最为隆重和最有特色的,并且体现出尤为浓郁的孝道文化。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根菱,传统丧葬制度作为宗法等级制的载体和宗法伦理的重要体现,正是以孝道作为伦理根基的。
一、土葬习俗礼仪的形成
土葬是将尸体装入棺材挖坑埋入地下的一种丧葬形式,也是自灵魂观念产生以后沿续时间最长、礼俗最为繁杂、流传最为广泛、使用民族较多的一种传统葬法。土葬的礼仪繁琐复杂是其重要特征之一。远古时期人们的丧葬极为简单,不立坟墓,也没有礼仪和祭祀。原始社会初期的人们并不掩埋死者的尸体,而是弃之于原野山谷。《孟子•滕文公上》有这样一段话:“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①孟子认为从不葬其亲到虆梩而埋之,是人们不忍心亲人的尸体遭受野兽昆虫的噬食,这是伦理观念进步的表现。
大约从旧石器时代中期开始,受灵魂观念和原始宗教的影响,人类已经对死者进行有意的埋葬了,人们认为死后入土是人的必然归宿。《礼记》中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礼记•礼运》也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由此可知,古人认为人死后形体埋入地下,脱离形体的灵魂才可以归于天。灵魂不死,就成为鬼魂。尤其是氏族首领和家长的鬼魂,在冥冥之中仍然掌握着权威,可以降福,也可以作祸。基于对鬼魂的敬畏和对阴间生活的幻想,以及亲人对死者的眷恋,人们自然而然形成了对死人的崇拜,也就对尸体进行一定的处置和保护,人们在埋葬死者时,都要为之随葬大量的物品,包括各种用具、食物、装饰品等,目的是让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得更好以讨好死者的鬼魂。②由此产生了各种葬法和葬礼。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为了适应统治阶级和礼教思想的需要,丧葬方式日益繁杂,迷信观念日益浓厚,在世界上形成了独特的隆丧厚葬的土葬礼仪。要求“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③,“棺椁必重,衣食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墨子•节葬下第二十五》)以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④。这种传统的丧葬观念至今对人们仍有一定的影响。
我国丧葬礼仪的制度化从进入奴隶社会就开始了,从《周礼》、《仪礼》和《礼记》等典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丧葬礼仪在周朝就已经非常完善了,它们在丧礼、墓地、棺椁、随葬品及礼制的监督执行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而且详细的规定。丧葬礼仪制度主要包括丧礼制度、丧服制度、居丧制度、陵墓制度和明器制度等。⑤对丧葬质量的重视,主要表现在厚葬上。
二、中国农村地区土葬习俗
中国的农村地区深受封建文化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土葬习俗根深蒂固,呈现以下特征:
(一)奉行儒家孝道,事死如事生
孔子主张:“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⑥,儒教极力倡导孝道,丧葬之礼尤为重视。受儒教孝道思想影响,丧葬礼仪日益形成了葬前丧仪、五服制度、居丧守孝、祭祀亡灵等一系列的繁琐丧俗,并且受灵魂不灭观念的支配,古人总是按死者生前的生活方式为其安排后事,将现实社会的一切原封不动地搬到鬼魂世界。
(二)隆祭、厚葬之风盛行
居丧守孝是农村传统葬礼中的主要内容。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形成了“五服”制,其目的是按血缘亲疏关系,确定居丧守孝的亲疏远近,以维护封建宗法制度。居丧期间,不仅禁忌重重,而且还规定了七日一祭,百日、周年再祭,以及清明、春分、中元(阴历7月15日)、冬至扫墓的隆祭制度。厚葬之风一直是中原传统丧葬习俗的重要特征之一。“重殓厚葬”的殡葬观念影响至深,排场铺张的奢侈之风,代代相因,上行下效,愈演愈烈,导致了历史上经久不衰的厚葬之风。⑦
(三)等级森严、封建迷信盛行
早在我国奴隶社会的周朝时期,就形成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庄子•天下》)的丧葬制度。生前的社会地位不同,死后的待遇也各有所异,古人通过丧礼,将现实社会的等级关系移植到鬼魂生活的冥界。并且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盛行,主要有:搭灵棚、做道场、看风水、择吉日、僧道念经、扬幡招魂、披麻戴孝、烧纸化钱、磕头跪拜、发丧送葬、大出殡、配阴亲、取鬼妻等。
中国传统社会的丧葬历史从总体上来讲是隆丧厚葬,其背后的核心观念是灵魂,即逝者去世后在另一个世界仍可以像生前一样享受现实世界的物质生活,以及后代子孙的孝意。
三、土葬礼仪中的文化根基—孝道观念
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仪中贯穿着儒家的“孝文化”,各礼仪环节都是按孝道的思路设计的。丧葬礼仪中的孝道观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礼仪中搬铺仪式、沐浴更衣仪式、饭含仪式、覆面仪式、招魂和送魂仪式等都包含有孝敬之意。比如沐浴更衣仪式,既是让死者干干净净地到达阴间,为祖先所收容,又表达了这是生者最后一次侍候死者。
第二,对长辈去世的哀痛之情。对长辈去世的哀痛之情既是自然流露,又是孝的体现。在整个葬礼过程中,晚辈们竭力渲泻内心的哀痛之情,同时又都在精心塑造“孝男孝女“的光辉形象。对于哀痛,其中有两个方面是必须注意的:一是必须有哀伤的表现,否则便被视为不孝。二是哀伤要适度,不能以死伤生。哀伤之情贯穿整个葬礼,集中体现在以下仪式中,包括奔丧、吊丧、大敛、出殡时的哭丧仪式等。以出殡时的哭丧仪式为例。出殡时必须有全体后代的哭声,而且哭声要大,如果出殡没有哭声相伴,就会被别人笑话,其后代子孙也会被人视为不孝。为达到效果,民间还出现了职业性的哭丧者,专门替人哭丧。哭丧还有特别的讲究,哭的内容和形式都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葬后对长辈的哀悼之情。子孙后代与长辈的关系并不随着葬礼的结束而停止,生者与死者的对话,死者与生者的纠葛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有的甚至持续到生者的生命结束,这也符合“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精神。死者葬后,还会定期举行一些活动或仪式,以维持与死者的关系,同时体现“念祖怀亲”的孝道观念。⑧这些仪式包括守孝、服丧、扫墓、祭祖等等。 (责任编辑:南粤论文中心)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