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包容特征:解释框架(3)

来源:社会科学 作者:高鉴国 发表于:2011-04-24 17:36  点击:
【关健词】包容性增长;社会包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民权利
笔者在实地访谈中接触到的地方政府部门新农保执行人员也普遍认为国家应提高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标准和补贴力度),国家和农民应当五五分,(这是)指60岁以上的。一是群众好接受,60岁以上农民做

笔者在实地访谈中接触到的地方政府部门新农保执行人员也普遍认为国家应提高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标准和补贴力度),——“国家和农民应当五五分,(这是)指60岁以上的。一是群众好接受,60岁以上农民做出的贡献太大了,国家(虽然)已经在反哺农民,(但)话说回来,农民这么多年也是纳税人,代价有多高,城市的高楼大厦是哪个城市孩子盖的?这是一个权责问题”(注: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农村养老保险处访谈记录(2010年8月)。)。可见,政府部门适当制订定一个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的比率,扩大对农民的财政转支,而不是目前的一个固化补贴定额,更能适合农村居民对基本养老保险金增长的需要,也便于应对消费指数和人均收入增长带来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的现象。
  3.收入替代率
  替代率是衡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功效的重要指标。替代率的类型和计算方法有多种。根据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与农民纯收入水平的比率,新农保的替代率区间约为14-31%(注:李伟、赵斌、宋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浅析》,《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16期;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的测算与分析》,《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张瑞书、王云峰《新农保筹资机制“三思”》,《中国社会保障》2010第4期;贾宁、袁建华《基于精算模型的“新农保”个人账户替代率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0年第3期。),其中以2.5%的利率测算,参保农民每年交费100元, 15年缴费后所领取养老金的替代率为18.1%(注:宋占军:《关于新农保有关问题的分析与思考》,《中国保险报》2009年9月14日。);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2004年为53.27%;政府部门提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替代率为59.2%(注:褚福灵:《养老保险的缴费替代率与待遇替代率》,《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以国际经验来说,当养老金替代率低于50%的时候,老年人生活便很困难。与各类福利国家中政府管理的公共养老金支出占养老金总支出比率的50%以上(占54-86%(注:Gsta Esping-Anderson,The Three Worlds of Welfare Capitalism. Princeton, 1990,p.85;[英〗保罗•皮尔逊编:《福利制度的新政治学》,汪淳波、苗正民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63-164页。))相比,新农保的替代率水平明显较低。其中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基础养老金部分的替代水平比较低。2009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153元,新农保每年660元基础养老金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12.8%,低于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基础养老金部分的20%替代率。有的学者提出新农保的“合意替代率”的区间为58-75%(该区间与很多学者分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合意替代率的水平非常类似)(注:李伟、赵斌、宋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浅析》,《中国经贸导刊》 2010年第16期。)。虽然农民享有一定的土地保障,老年生活水平不能完全按养老金替代率来算,但鉴于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老年居民收入差距更大(注:目前城乡老年人口人均收入比例为4.7∶1,高于一般城乡人口收入的比例(3.22∶1)。参见余桔云《关于普惠制“新农保”几个问题的探讨》,《经济问题探索》2009年第10期。 ),以及土地收益的有限性,应将农民养老保险替代率的理想目标定位于等同甚至稍高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
  4.城乡级差率
  本文提出“城乡级差率”的概念,试图说明城乡劳动者和居民在相关社会生活权益上的待遇级别或差异。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内含的不同财政转支率、收入替代率、平均养老金待遇等三个指标进行比较,会发现参加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者所享有的公民权益水平明显低于非农村就业者和居民。根据新农保试点的基线目标,最低发放标准不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折合每月150元。如果将该数字与其他群体的养老金待遇相比,便存在明显的差距。2009年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200元,同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均养老待遇平均是企业职工的2倍和1.8倍。这意味着,每月150元的农民养老金,仅仅是企业退休金的1/8,不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的1/16和1/14(注:参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02号),2008年11月19日;王晓军、乔杨《我国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分析》,《统计研究》2007年第5期;肖婧《网民热议“新农保”:农民真能“吃上皇粮”吗?》,《经济参考报》2009年8月14日。)。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多元结构和较大差距问题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政策取向的不同偏重等多重因素。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说,城乡公民的社会养老权益级差意味着某种包容级差,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实证数据来具体验证。
  结 语
  通过引入社会包容政策的视角分析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发现其具有积极的包容性,是一种包容政策的开始。从几个维度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包容程度与水平还有待提高。对一项社会包容政策的评估需要结合其目标设计、执行体制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目前推进社会政策的包容性发展的重要关键之一在于进一步树立和明晰以公民权利为基础的包容理念、改革利益表达和分配机制,并通过更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入手推进改革。从而使解决社会包容的“从无到有”问题,转向“由低到高”的良性提升进程。
  ( 责任编辑:薛立勇)
  
  Characteristics of Social Inclusion in the Pilot Projects of New Type
  Old-age Insurance System for Rural Residents in China: Interpreting Frame
  Gao Jianguo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theoretical substances and policy practices of social inclusion. It also descriptively analyzes some positive social inclusion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four major dimensions of the new old-age insurance system for rural residents in China, including: insurance participation rate, financial transference rate, income replacement rate and urban-rural benefit differential ratio. In conclusion, the new insurance system, which has a positive social inclusiveness, indicates a beginning of social inclusion policy.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four dimensions, this new system is still in an early stage and its levels of inclusiveness and extensiveness need to be raised. However, the key factors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inclusion include the articulation and establishment of the citizenship-based concepts of inclusion, and the reformation of systems for need expression and benefit distribution. (责任编辑:南欧)转贴于南粤论文中心: http://www.nylw.net(代写代发论文_毕业论文带写_广州职称论文代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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